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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高压细水雾设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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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防高压细水雾设计规范消防高压细水雾设计规范篇一:广东省《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T15-41-XX)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Design,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Water Mist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 目 次 目次...1 前言..2 1 总则...3 2 术语、符号...3 术语..3 符号..4 3 系统设计...5 一般规定...5 基本设计参数...5 4 系统组件...8 一般规定..8 组件要求...8 5 操作与控制...10 6 安全要求...10 7 施工与验收...10 基本规定...10 施工安装...11 系统调试...12 细水雾灭火系统工程质量验收..12 附录 A 喷头选型表...13 附录 B 雷诺曲线...14 附录 C 细水雾灭火系统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15 附录 D 检验批质量验收...15 附录 E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16 附录 F 细水雾灭火系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7 附录 G 本规范用词说明...18 附:条文说明..19 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科函【XX】178 号文的要求,由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参编单位共同编制。

      本规范以国家“九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研究成果为基础,结合对于不同场所和被保护对象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工程应用性实体灭火实验的实验数据和结论,参考欧、美等国家相关规范和细水雾灭火系统产品的技术文件及工程应用条件,针对广东地区工业和民用建筑的特点及消防装备要求,确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应用场所、系统组成、基本设计方法和系统施工、验收要求 本规范共分七章、六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系统设计、系统组件、操作与控制、安全要求、施工与验收、附录 本规范属首次制订 主编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天津盛达安全科技实业公司 广州市公安消防局 广州市设计院 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康华新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胜捷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规范起草人: 1 总 则为了合理设计细水雾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广东地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 本规范鼓励采用通过国家消防检测中心检验合格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的运用 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室内及地下建筑物内下列类型的火灾: 可燃液体火灾(闪点不低于 60°C) ; 固体表面火灾; 1.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火灾; 1. 计算机房、通信机房、控制室等火灾; 1. 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火灾; 1. 配电室、电缆夹层、电缆隧道、柴油发电机房、燃气轮机、燃油燃气锅炉房、直燃机房等火灾; 1. 其它适用细水雾自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或控火的火灾场所; 1. 细水雾系统不能直接用于下列场所: 1. 有遇水即发生爆炸或会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场合,如锂、钠、钾、镁、钛、锆、铀等金属或其化合物; 1. 有低温液化气体存在的场所,如液化石油气。

      1.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符号 术语 细水雾 Water Mist 在最小设计工作压力下、距喷头处的平面上,测得水雾的雾滴体积直径小于 1000?或小于 300?,并能够对火灾实施有效扑灭或控制的水雾 雾滴体积直径 Dvf 雾滴直径由零到某一直径的累计的体积与总体积的比值为 f 时的水雾的某一特定直径 细水雾灭火系统 Water Mist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具有一个或多个能够产生细水雾的喷头,并与供水设备或雾化介质相连,可用于控制、抑制及扑灭火灾,能满足本规范性能要求的灭火系统 低压系统 Low Pressure Systems 系统的管网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 MPa 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中压系统 Intermediate Pressure Systems 系统的管网工作压力大于 Mpa,小于 MPa 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高压系统 High Pressure Systems 系统的管网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MPa 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单管系统 Single Piping Systems 将水或水和雾化介质通过单一管网系统输送到每个喷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双管系统 Twin Piping System 将水和雾化介质通过不同的管路,分别输送到喷头,并在喷头内部混合而产生细水雾的灭火系统 预制式系统 Pre-engineered System 按照保护空间或保护对象预先确定了系统流量、喷头压力、管路长度等参数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全淹没系统 Total Flooding System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整个防护区内喷射一定量的细水雾,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局部应用系统 Local Application System 向被保护对象以设计喷射流量直接喷射细水雾,并持续一定时间的灭火系统组合分配系统 Combined Distribution System 用一套细水雾灭火系统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容器式系统 Self-Contained Supplying System 采用储气容器给储水容器进行加压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泵组式系统 Pump Supplying System 采用泵组进行加压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开式系统 Open System 采用开式细水雾喷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闭式系统 Close System 采用闭式细水雾喷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作用面积 闭式细水雾灭火系统一次火灾喷雾保护的最大面积 细水雾喷头 Water Mist Nozzle 含有一个或多个喷嘴,能够将一定压力的水以细水雾形式喷出的装置 雾化介质 Atomizing Media 以一定压力与水进行机械混合而产生细水雾的惰性气体 防护区 Protected area 满足全淹没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用条件,并被其保护的封闭空间 系统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 从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发出灭火信号起至系统中最不利点喷头喷出细水雾的时间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符号 表 篇二:09 高压细水雾系统设计规范草案 北京市自动消防系统设计标准 BJ1234-XX 高压细水雾系统设计规范(草案) Design code for water mist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200*-**-**发布 200*-**-**实施 BJ1234-XX 目 录 前 言 1 总 则 2 术语、符号 术 语 符 号 3 设计方法 基本设计参数 喷嘴数量及布置 系统储水容器数量的计算 介 质 4 系统组件 5 操作与控制 前 言 根据国家“九五“重点科技项目(攻关)计划--地下与大空间建筑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 新技术专题--细水雾系统子专题的要求,参考国外有关细水雾系统的最新研究成果及技术文件、我国现行类似的灭火系统的规范和标准,结合子专题成果,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只规定了 WMU-150 型高压两相流预安装细水雾系统的设计方法 本规范主要参考我国现行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水喷雾系统设计规范、芬兰 Marioff 公司的 HI-FOG 产品技术文件、NFPA750、NFPA 防火手册及子专题中评估报告和实验数据本规范首次制订 1 总 则 为了合理地设计高压细水雾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轮船等运输工具中设置的高压细水雾系统的设计 高压细水雾系统可用于扑救液体火灾和电气火灾 高压细水雾系统不适用于扑救遇水发生反应造成燃烧、爆炸的火灾 高压细水雾系统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术语 高压细水雾系统 由储水容器、储气容器、单向阀、集流管、控制阀、喷嘴、连接管件、管道及探测器、报警控制器等部件组成的自动灭火系统该系统瓶组为预安装形式 细水雾喷嘴 在一定的工作压力下,通过旋转、撞击和射流等机械方式,将气-水两相流体进行物理性雾化的喷射部件 控制阀 它是系统启动、停止及循环操作的实施部件,并控制气-水两相的混合过程,具有手动和电动两种动作方式。

      充装量 储水容器中水的质量,kg 最大工作压力 将储气容器充装氮气后,置于最高工作温度中,此时储气容器中的压力该容器的最高工作温度为 50℃,MPa 雾滴直径 细水雾雾滴体积中间直径范围 DZ 应为 40μm ~200μm 系统响应时间从报警控制器接到火警信号起,至喷嘴喷出水雾的时间 符 号 表 3 设计方法基本设计参数 高压细水雾系统的基本设计参数应根据防护区和保护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 累积喷雾时间不应小于表 表 储气容器的工作压力范围应为 12-15MPa,储水容器的水容积应为 50L,充装量不应小于 48Kg 高压细水雾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 30s 高压细水雾系统储气容器和储水容器的数量比应为1:3 高压细水雾系统管径的选择应符合表 表 防护区允许开口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侧墙面积的 1%喷嘴数量及布置 喷嘴数量 每 100m3 防护区应用的喷嘴数量不应小于 2 只 喷嘴布置应符合表 表 当保护对象为带电体时,喷嘴布置还应符合表 表 系统储水容器数量的计算 系统计算水流量按公式计算Q=*n*K*p1/2 注:式中取 K=,p=系统实际水流量按公式计算 Qa=Q*系统实际用水量按公式计算 W= Qa*t 系统储水容器数量按公式计算 N= Qa/48 (圆整) 介 质 储气容器充装氮气,纯度不低于 95%。

      储水容器充装纯净水或蒸馏水,20°C 时水的电导率不应大于 508μs/cm 4 系统组件 细水雾喷嘴、瓶组和控制阀必须采用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及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 控制阀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接通或关断细水雾系统的供气和供水 接收控制器的信号启/停控制阀 具有手动应急操作装置 反馈控制阀启闭状态及储气容器压力 细水雾瓶组及控制阀应设置在环境温度不低于 4°C的室内,其安装位置应在防护区外,宜靠近防护区并便于操作的地点 管道及支架 系统管道应采用不锈钢无缝管 系统管道应采用卡套式管件连接 采用金属支架,间距不应大于,在距喷嘴 150mm 处应设支架 5 操作与控制 细水雾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控制方式 与细水雾系统配合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控制系统应按现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J116-88)有关规定执行 火灾探测器宜采用金属管差定温探测器、防火缆式探测器、红外探测器或可视探测器等循环型探测器 细水雾系统宜采用独立系统,不宜采用组合分配系统 篇三:09 高压细水雾系统设计规范草案北京市自动消防系统设计标准 BJ1234-XX 高压细水雾系统设计规范(草案) Design code for water mist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200*-**-**发布 200*-**-**实施 BJ1234-XX 目录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术语 符号 3 设计方法 基本设计参数 喷嘴数量及布置 系统储水容器数量的计算 介质 4 系统组件 5 操作与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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