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大纲.doc
55页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大纲 Ⅰ.考试性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类省统考)是面向全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音乐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等Ⅱ.考试科目及分值比例音乐类专业考试,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1.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 试 科 目占总分比例1主科(任报一类)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75%钢 琴器 乐2视 唱10%3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15%2.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序号考 试 科 目占总分比例1理论作曲①和声(笔试,120分钟)30%②作曲(笔试,180分钟)30%③钢琴演奏15%2视 唱10%3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15%Ⅲ.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方式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一、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等二、考试内容与形式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
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曲目范围见附2)内选取1首歌曲作为考试曲目三、考试要求1.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否则将酌情予以扣分处理2.考生须背谱演唱,否则将作扣分处理四、评分方式考官通过对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和音乐表现给予综合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器 乐一、考试目的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器乐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二、考试内容与形式1.钢琴——练习曲、乐曲各1首,每位考生须背谱演奏2.器乐(管弦乐器和民族乐器、手风琴)——练习曲、乐曲各1首,每位考生须背谱演奏乐器演奏采用无伴奏形式三、考试要求1.考生演奏的速度不得低于每首曲子规定的最低速度要求,否则将予以扣分甚至终止考试2.作品中标记的反复记号不需反复演奏 3.考生须背谱演奏,否则将作扣分处理4.考生不可自带伴奏或伴奏CD5.考场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四、评分方式考官根据考生的演奏,从音乐风格的把握、乐曲的完整性以及技术把握的准确性等方面,给予综合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音乐基础理论一、考试目的考查考生对本科目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考试内容与要求(一)音与记谱法(约占本科目30%)1.音的高低音的产生原理、乐音与噪音、乐音的特性乐音体系、音列、音级、半音、全音、变音与等音等音的分组,能在指定的谱表中写出指定音的音名与组别或根据指定的音名与组别找到它们在谱表中的位置 四种常用的谱表:高音谱表、低音谱表、中音谱表与次中音谱表2.音的长短简谱与五线谱中的基本音符与休止符的意义及其规范写法附点与复附点的作用基本音符与附点音符的特殊划分自由延长记号与连音线的作用3.节奏、节拍与音值组合法节奏、节拍、拍、拍子、小节线、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散拍子、变拍子、交错拍子与不完全小节等拍号的概念、写法与意义切分音的概念及规范写法理解音值组合法的意义并掌握常见的单拍子、复拍子与混合拍子的正确的音值组合法4.装饰音、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与音乐术语倚音、波音、颤音与回音等装饰音记号断音、连音、保持音、滑音与琶音等演奏法记号移动八度或重复八度记号、段落反复记号与音或音型反复记号等省略记号常用的力度标记与速度标记(二)音程与和弦(约占本科目20%)1.音程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协和音程与不协和音程音程扩大与缩小识别和构成单音程与复音程音程转位等音程2.和弦原位与转位三和弦的识别与构写原位与转位七和弦的识别与构写等和弦识别与构写(三)调式调性(约占本科目50%)1.调式调性基础调式、调式音阶、调式音级与调性等概念大、小调音阶音级的标记、名称及分类(正音级与副音级,稳定音级与不稳定音级)大、小调式的概念,音阶结构,调式色彩及音级倾向关系民族调式音阶的音级标记(以主音为第I级或以宫音为第I级)与阶名(正音:宫、商、角、徵、羽;偏音:清角、变徵、闰、变宫)五声调式的概念、音阶结构及特点七声调式的概念、音阶结构(清乐音阶:加清角和变宫;雅乐音阶:加变徵和变宫;燕乐音阶:加清角和闰)及特点调号的产生规律及四种常用谱表的写法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记写调号的方法运用调号或临时变音记号构成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音阶的方法2.调的关系关系大小调的概念,能熟练地判断大调的关系小调或小调的关系大调同宫系统调的概念,能熟练地找出调式的同宫系统各调同主音大小调式与同主音民族调式的概念,能熟练地找出调式的同主音关系调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近关系调的概念,能熟练地找出调式的所有近关系调3.调式调性分析在大小调式与民族调式的范围之内,分析调式音阶所属的调性在自然、和声大小调与五声调式的范围之内,分析音组(或旋律片段)所属的调性分析大小调式的旋律(可含有调式特性变音之外的其他装饰性变音),能熟练地分析它们所属的调式调性分析五声调式近关系转调的旋律,能熟练地分析它们所属的调式调性分析大小调式近关系转调的旋律(可含有调式特性变音之外的其他经过性变音或辅助性变音),能熟练地分析它们所属的调式调性4.译谱与移调能熟练地将简谱译成五线谱或将五线谱译成简谱移调的概念,四种不同的移调方式,即“移动音程的移调”、“改变调号、不改变音位的移调”、“为常见的移调乐器进行的移调”、“等音调移调”三、考试形式与题型1.考试形式:与练耳合卷,闭卷笔试。
2.考试题型:写作题、分析题四、考试分值与时量1.考试分值:满分100分2.考试时量:60分钟五、题型示例(见附1:样卷)练 耳一、考试目的通过对音程、和弦、节奏、曲调的听辨听写,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记忆力、记谱法以及对音乐的理解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1.听写旋律音程出题范围:基本音级;自然音程;单音程弹奏方式:每个旋律音程弹3遍,每遍之前均给标准音评分标准:每个音程2分,共10分2.听写和声音程出题范围:基本音级;自然音程;单音程弹奏方式:每个和声音程弹3遍,每遍之前均给标准音评分标准:每个音程2分,共10分3.听写三和弦出题范围:基本音级;大3、小3、减3、增3和弦及其转位弹奏方式:每个和弦弹3遍,每遍前均给标准音评分标准:每个和弦2分,共10分4.听写短旋律出题范围:一共3小题①②小题:C大调或a小调,2/4拍或3/4拍,基本节奏型可包含少量连线节奏与变化音第③小题:3/8拍,四个小节;C宫系统五声调式,不含变化音,基本节奏型,不含连线弹奏方式:每小题弹3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并预留一小节速度提示上述旋律中的基本节奏型范围如下:①2/4拍、3/4拍②3/8拍三、考试形式与题型1.考试形式:与乐理合卷,闭卷笔试。
2.考试题型:听写题四、考试分值与时量1.考试分值:满分50分2.考试时量:20分钟五、题型示例(见附1:样卷)视 唱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视谱即唱的能力,主要包括基本的音准感、节奏感及音乐表现力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一)考试内容2条曲目:曲目1.简谱视唱; 曲目2.五线谱:无调号的高音谱表视唱考试曲目将于考前一个月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二)考试要求1.简谱视唱:4/4拍,包含基本节奏型,连线与休止节奏及简单变化音2.五线谱视唱:C大调、a小调、C宫系统调,2/4或3/4拍,以常见的节奏形态与流畅的旋律进行为主要内容,并应掌握附点音符、切分音、三连音、休止符、音程大跳(八度之内)及经过与辅助等形式的变化音三、考试形式与要求1.单独视唱考生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考前公布的视唱曲目中现场抽取简谱和五线谱各1条 2.演唱之前由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该条曲目的主和弦及第一个音,考生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 3.挥拍或击拍形式均可,个别考生由于嗓音条件所限,也可自行定调 四、考试分值 简谱视唱,无调号的高音谱表视唱各50分,共100分,占总分值的10% 理论作曲一、考试目的考查考生对作曲技术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和作曲技法的把握能力,了解考生对音乐的感悟能力和创作潜质。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和声:包括为旋律配和声与和声分析两种题型,考查传统功能和声一级关系转调之前(含一级关系转调)的内容为旋律配和声:要求掌握四部和声的一般写作原则,能正确划分乐句结构,合理安排终止式,和声配置的功能逻辑合理,声部连接自然和声分析:能正确分析多声部音乐作品的调式调性,并对和弦作出标记作曲:包括歌曲创作与器乐曲创作两部分歌曲创作:为指定歌词谱曲要求词曲结合得当,旋律流畅自然,性格鲜明,形象生动,结构完整,适于演唱器乐曲创作:将指定动机发展成结构完整的钢琴小曲能合理运用动机发展的常用手法,能表达一定的意境或情绪,符合乐器的演奏特点钢琴:要求具备一定的演奏能力,能较准确地把握和表现乐曲的情感内涵需准备乐曲、练习曲各1首,曲目难度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849)程度三、考试形式与时量和声:闭卷笔试,考试时量120分钟作曲:闭卷笔试,考试时量180分钟钢琴:面试(现场演奏)四、题型与分值1.和声(占总分的30%)(a)为指定旋律配和声(b)和声分析 2.作曲(占总分的30%)(a)为指定歌词创作歌曲(b)将指定动机发展钢琴小曲3.钢琴(占总分的15%)面 试一、面试对象 1.凡报考音乐类省统考的所有专业考生均须参加所报相应专业的面试;2.考生可以兼报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
二、面试内容 1.报考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二专业(除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的表演能力;2.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具备一定的形象气质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作为所报考专业录取的参考依据,不计入省统考总分附1:音乐类练耳与乐理样卷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试卷(样卷)考试时量 80分钟 (练耳50分,乐理100分)练耳部分一、听写旋律音程(每个音程弹3遍,每遍前给标准音,每个2分,共10分)二、听写和声音程(每个音程弹3遍,每遍前给标准音,每个2分,共10分)三、听写三和弦(每个和弦弹3遍,每遍前给标准音,每个2分,共10分)四、听写短旋律(每小题弹3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并预留一小节速度提示,共20分)1.(每小节3分,共6分)2.(每小节2分,共6分)3.(每小节2分,共8分)音乐基础理论部分一、音与记谱法(共32分)1.写出下列音高组别(4分)2.向上构成变化全音(4分)3.按拍号填充相应时值的连音符(4分)4.音值组合法(8分)应写为: 5.写出指定的演奏法记号(4分)6.写出下列音乐术语的中文含义(8分) 二、音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