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复试流程.doc
3页1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关于关于 2013201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通知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通知根据我校 201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201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文学院一、文学院 2013201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组 长:郑家建副组长:赖瑞云 李小荣成 员:林志强 谭学纯 席 扬 朱 玲 王 珂 王汉民 欧明俊 潘新和 高伟光 应贵勇 二、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素质二、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素质/ /综合素质复试小组名单(略)综合素质复试小组名单(略)三、考生复试过程安排:三、考生复试过程安排:(一)复试报到时间:(一)复试报到时间:2013 年 4 月 7 日下午 2:00-5:00,考生带齐相关材料到到我院仓山校区文科楼我院仓山校区文科楼 7 7 楼楼 708708 报到,报到,并领取相关复试材料等联系:0591-834652021.1.验证材料验证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以报名信息为准,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往届本科生持本科毕业证,同等学力者持专科毕业证及 5 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已获本科毕业证的成人应届生持本科毕业证及 5 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②准考证;③居民身份证2.2.提交材料提交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签字) ;②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签名) ;③《政审表》 (须加盖单位或学校党组织公章);④本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 5 门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单)、⑤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复印件,⑥考研成绩单;⑦复试费 30 元。
3.3.“少数民族高层人才骨干计划”考生还须提交一份由教育厅民族处(或高教处)盖章的《报考 201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试者,复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二)体检:(二)体检:2013 年 4 月 8 日上午 7:00,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及体检费(由校医务人员收取)到仓山校区师大医院参加体检考生可以提前到校医院保健科领取表格)2★(三)复试时间:(三)复试时间:1 1、、20132013 年年 4 4 月月 8 8 日下午日下午 2:002:00,,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听力测试(地点另行通(地点另行通知)知) ;;2 2、、20132013 年年 4 4 月月 8 8 日下午日下午 2:302:30,,开始思想政治面试和外语口语的面试(思想政治(思想政治与外语口语交替进行,与外语口语交替进行,地点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 3 3、、20132013 年年 4 4 月月 9 9 日日-10-10 日,日,各专业考生参加我院相关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报到时发的)具体时间、地点见报到时发的) 。
四、复试项目、办法及分值:四、复试项目、办法及分值:1、复试项目包括: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10 分)、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90 分)、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分数),总分值 100 分(60 分为合格)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虽不计分数,但采取一票否决制与外语口语测试交替进行,以面对面问答为主3、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分值为 10 分,分听力测试(6 分)和口语测试(4 分)听力测试采用听录音(不用耳机)闭卷测试,口语测试采用个人面对面问答4、 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分值为 90 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 50 分,综合素质和能力 40 分,以面对面问答为主,具体形式由各专业自行安排5、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各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为 1:1.21:1.2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等生源充足的专业,我院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戏剧与影视学专业复试差额比例戏剧与影视学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为为 1:1.21:1.2。
五、录取办法:五、录取办法: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推免生、农村师资生及保返生只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单考生排名单列) 总成绩为考生初试总分与考总成绩为考生初试总分与考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 ,计算办法: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 =初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总分(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 70%+7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 30%30%2 2、、复试成绩不合格(60 分以下)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 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3、凡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调取人事档案,并于 5 月 10 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文学院分党委,否则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3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4、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协议签订事宜,并于 5 月10 日前签订好《定向培养协议书》 、 《委托培养协议书》(可从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达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办理。
六、其他事项六、其他事项1、参加复试对象包括:一志愿考生、保返生(含农村教育硕士)2、招生复试监督:研究生处 0591-834653143、复试办法由文学院 2013 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4、请全体考生复试往返途中注意安全5、复试结果于复试后 2 天内在我院网站公布()6、其他未尽事宜请看校研究生处网站相关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2013 年 4 月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