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灾评估及压覆矿产调查合同.doc
7页地灾评估及压覆矿产调查合同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调查合同 工程名称:昆明市倘甸产业园区1#、2#新建市政道路工程建立工程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调查 工程地点:昆明市倘甸产业园区规划区内1#、2#新建市政道路 甲 方:昆明誉明投资公司 乙 方: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单位资质等级:甲级 单位资质编号:国土资地灾评资字第〔2023125005〕号、 资证第53202311100014号 签约时间:2023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昆明市倘甸产业园区转龙镇 1 甲 方:昆明誉明投资公司 乙 方: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甲方委托乙方对昆明市倘甸产业园区内1#、2#新建市政道路工程建立工程建立用地〔评估等级一级〕进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云南省建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详细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本工程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经双方协商一 致,就本工程签定此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及工作量 1.1工作内容:通过对昆明市倘甸产业园区1#、2#新建市政道路工程建立工程建立用地,地质环境条件根本特征分析^p 及综合研究等工作,查清征地范围内地质灾害分布、类型、危险性影响及影响程度,作出危险性现状评价;对建立工程进展分析^p ,建立工程与地质灾害的组合关系进展综合研究,对地质灾害危险性作出预测和综合评估,初步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通过对用地范围内进展压覆矿产调查,查清征地范围内压覆矿产情况 1.2技术要求:执行国土资厅地质环境处2023年6月颁发的云国土资环〔2023〕267号文件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程 1.3工作范围:根据拟建立场地所处地形、地貌条件与相邻潜在地质灾害危险的地质环境条件所确定假设影响仅局限于场地范围,危险性影响评价的范围就按场地范围评价;假设影响已超出场地范围,应以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的影响适度扩展至场地范围外,以利于地质灾害对建立场地危险性的评价;本工程评估范围及压覆矿产调查范围以甲方提供图纸界定为准 第二条:甲方需向乙方无偿提供的资料 2 2.1与工程工程有关的,报告评审所需的文件及资料; 2.2与工程工程施工有关的工程情况介绍; 2.3提供评估范围的地形图或电子文件; 2.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资料的清单内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资料清单”〕,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进展此项工作。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资料及时间 3.1 成果名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023年 07月30日 各一式6份 压覆矿产资评估报告 注: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工期,那么工期顺延 3.2甲方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时,乙方应当给予书面确认,并妥善保管和保密假如甲方提交的资料不符合附件的约定,乙方应当在收到该资料起 3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异议,并详细说明需要甲方补充完善材料的各项要求内容,补充完毕后双方签字确认如超过该期限乙方未对甲方提交的资料提出异议,之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提供资料存在问题来抗辩乙方的工作成果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者延迟交付工作成果 3.3假如所交付的报告不符合相关法律标准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或者内容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视为乙方已经按时向甲方交付了该报告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数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4.1本工程价款经甲方、乙双方协商一致,包干费为玖万捌仟 元〔小写:¥98000.00元正〕,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专家评审费及国土资管理部门的3 备案费用〔假如场地内有矿业权设置,其工期及工程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确定〕; 4.2《合同》签定后, 3 日内甲方预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30 %计〔小写:¥ 29400.00 元正〕作为工程起动金;剩余款项共计¥68600.00 元,待最终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并提交甲方 七 日内一次性结清全部费用。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负责派员对乙方工作期间的外部关系进展协调; 5.1.2如本工程需开展施工勘探等工作,负责解决所发生的土地占用、青苗赔偿等费用; 5.1.3维护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 5.1.4负责按评估结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1.5协助乙方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最终成果在国土资管理部门的备案工作; 5.2乙方责任: 5.2.1在签订本合同书时,乙方已经将调查研究所需的需要由甲方提供的工程相关资料以资料清单〔详见附件〕的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搜集整理该资料清单中列明的相关资料; 5.2.2乙方承诺具备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资质和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技能的工作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将及时派遣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开展工作; 5.2.3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标准和规程进展调查、研究、及评价工作,根据委托任务提出的技术要求,按合同规定提交成果报告及资料,并对其质4 量负责;确保本合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在完成并提交给甲方后 15 日通过专家组评审; 5.2.4负责该建立用地压覆矿产资调查在省国土资厅评审的相关手续,直至获得评审批复; 5.2.5讲究职业道德,端正经营作风,成果资料应满足有关技术要求,对评估结论负责; 5.2.6负责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最终成果的评审手续; 5.2.7负责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最终成果资料在国土资管理部门的备案工作; 5.2.8乙方现场勘察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平安管理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工作人员给甲方和其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当。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守约方均有权向违约方收取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拨付调查评估费用,每超过一天,应偿付调查评价费用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交成果报告,每超过一天应减收调查评价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责任的承当假设乙方逾期 10日仍未能向甲方交付报告的,或逾期20日仍未能将报告整改完毕到达工程技术要求或者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评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6.3由于乙方原因,工作质量达不到该工程技术要求或不能通过评审而造成返工时,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5 第 页 共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