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顾问合同范本(四篇).doc
15页最新顾问合同范本(四篇) 顾问合同范本篇1 委 托 方:(下称甲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电 话: 受 托 方: 深圳市金佰利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擎天华庭擎天阁32A 法人代表: 李勇刚 : 0755-83056459 :0755-83056485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XX项目委托策划销售顾问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XXXX市XXXX项目进行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过程的跟踪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首次报纸广告刊登后八个月止 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内容包括:项目前期策划、销售策划和项目销售跟踪服务三部分 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三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一份详尽的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在甲方的建筑方案(包括建筑外立面效果图、小区规划图、户型平面图)审批通过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一份详尽的销售策划报告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顾问服务的总费用(以下简称顾问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项目策划销售顾问费,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第二部分为项目跟踪服务费,费用为项目实际销售总额的0.5%(不计额外奖金)。
如果项目交由金达利代理销售,则营销策划咨询服务的收费可优惠为人民币10万元整 1、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先预支乙方项目营销策划前期市场调查费用及人员杂费人民币10万元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后5天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人民币10万元整 3、乙方向甲方提供销售策划报告书后5天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人民币10万元整 4、在委托顾问期间,当销售率达到90%以上(包括90%)时,甲方另向乙方支付奖金人民币5万元整 5、项目跟踪服务费用:每月5日结算一次,结算范围为上月内甲方与客户签定《购房认购书》的所有单位结算以当月达到的实际销售率为标准 6、甲方将乙方的策划顾问费和销售跟踪服务费扣除5.2%的税费后,向乙方支付策划及销售代理费用的94.8% 7、营销策划顾问费的取费标准对“已销售”的定义为:甲方收到购房客户交来足额定金并签订认购书 8、甲方楼盘销售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楼盘销售率=已销售的楼盘面积/楼盘的可售面积 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退房,所退面积不计入销售率 1、确保楼盘项目符合政府关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有关规定,并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完善的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外立面效果图、标准层平面图、小区规划图等资料 3、向乙方提供包括惠州市经济发展、房地产市场发展、政府有关政策等有关资料 4、保证按合同规定支付咨询费用 1、乙方保证对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尽善尽责,同甲方进行多方协调和沟通 2、向甲方提供详尽的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和销售策划报告书在提交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和项目销售策划报告书后,若甲方对报告有疑问,乙方应向甲方作出解释 3、在甲方销售过程中提供全程营销顾问服务,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配合甲方工作,并根据甲方需要随时协助甲方解决策划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为甲方的销售人员提供培训服务 5、乙方根据项目进度向甲方提供有关项目宣传推广的专业意见(如广告创意、宣传品的制作及设计方案、环境设计及其他有关项目包装的建议等等)及推荐相应的专业公司,包括环境景观规划公司、广告公司、礼仪公司、模型公司、室内设计公司 6、乙方有权及时修正甲方执行策划方案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如甲方拒不改正,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若乙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未向甲方提供项目前期策划报告书和销售策划报告书,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后期款项。
如乙方按期,而甲方付款超出约定的支付期限达10日以上,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日该笔金额的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且不影响合同后期有关收费及付款方式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分歧,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如最终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惠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立补充合同或直接制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 日签于XXXX 顾问合同范本篇2 甲方:XXX公司 乙方:李某某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陈某某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以下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一)日常法律范围 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14、本条所列10条至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二)商标服务范围 1、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3、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4、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5、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6、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7、本条所列3至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三)专利服务范围 1、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3、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4、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5、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6、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7、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9、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10、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11、本条所列2至1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四)软件服务范围 1、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3、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4、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5、本条所列2至4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1、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l (1)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2)某某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3)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4)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3、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4、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