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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 香辛料及其制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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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绿色食品 香辛料及其制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香辛料及其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干制香辛料和即食香辛料调味粉,不适用于辣椒及其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 5009.23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测定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729.6 香辛料和调味品 水分含量的测定(蒸馏法)GB/T 12729.7 香辛料和调味品 总灰分的测定GB/T 12729.9 香辛料和调味品 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3502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范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NY/T 1055 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香辛料 spices常用于食品加香调味,能赋予食品以香、辛、辣等风味的天然植物性产品3.2 干制香辛料 dried spices各种新鲜香辛料经干制之后的产品3.3 即食香辛料调味粉 ground spices for ready to eat干制香辛料经研磨和灭菌等工艺过程加工而成的,可供即食的粉末状产品3.4 缺陷品 defective spice外观有缺陷(如未成熟、虫蚀、病斑、破损、畸形等)的香辛料产品4 要求4.1 环境香辛料产地应符合NY/T 391的规定4.2 生产和加工4.2.1 生产过程中农药的使用应符合NY/T 393的规定4.2.2 生产过程中肥料的使用应符合NY/T 394的规定4.2.3 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2.4 加工过程中不应添加各种合成色素4.2.5 加工过程中不应使用硫磺4.3 感官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项目指 标干制香辛料即食香辛料调味粉形态和色泽具有该产品特有的形态和色泽,无霉变和腐烂现象粉末状,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无霉变和结块现象气味和滋味具有该产品特有的香、辛、辣风味,无异味杂质≤1 g/100g无明显杂质缺陷品≤7 g/100g-4.4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项目指 标干制香辛料即食香辛料调味粉水分 ≤12总灰分≤10酸不溶性灰分≤5磨碎细度(以0.2mm筛上残留物计)-≤2.54.5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卫生指标项 目指 标干制香辛料即食香辛料调味粉铅(以Pb计),mg/kg ≤1镉(以Cd计),mg/kg≤0.1总砷(以As计),mg/kg≤0.2总汞(以Hg计),mg/kg≤0.02黄曲霉毒素(B1、B2、G1和G2的总量),μg/kg≤10黄曲霉毒素B1,μg/kg≤5赭曲霉毒素A,μg/kg≤3菌落总数,cfu/g-≤500霉菌, cfu/g-≤25大肠菌群,MPN/g-<3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4.6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5 试验方法5.1 感官5.1.1 形态、色泽、气味和滋味按GB/T 15691的规定执行5.1.2 杂质和缺陷品用感量为0.01g的天平称取试样100 g~200 g,平摊于瓷盘中,分别拣出杂质和缺陷品,并称量用式(1)和(2)分别计算杂质和缺陷品含量:……………………………………………(1)……………………………………………(2)式中:3r1mm1r2m2——杂质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杂质质量,单位为克(g);——缺陷品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缺陷品质量,单位为克(g)。

      5.2 理化指标5.2.1 水分按GB/T 12729.6的规定执行5.2.2 总灰分按GB/T 12729.7的规定执行5.2.3 酸不溶性灰分按GB/T 12729.9的规定执行5.2.4 磨碎细度按GB/T 15691的规定执行5.3 卫生指标5.3.1 铅 按GB 5009.12的规定执行5.3.2 镉按GB/T 5009.15的规定执行5.3.3 总砷按GB/T 5009.11的规定执行5.3.4 汞按GB/T 5009.17的规定执行5.3.5 黄曲霉毒素(B1、B2、G1和G2的总量)按GB/T 5009.23的规定执行5.3.6 黄曲霉毒素B1按GB/T 5009.22的规定执行5.3.7 赭曲霉毒素A按GB/T 23502的规定执行5.3.8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的规定执行5.3.9 霉菌按GB 4789.15的规定执行5.3.10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的规定执行5.3.11 沙门氏菌按GB 4789.4的规定执行5.3.12 志贺氏菌 按GB/T 4789.5的规定执行5.3.13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 4789.10的规定执行。

      5.4 净含量 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6 检验规则按NY/T 1055的规定执行7 标志和标签7.1 标志 产品包装应有绿色食品标志,标注办法应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按GB/T 191规定执行7.2 标签 按GB 7718的规定执行8 包装、运输和贮存8.1 包装 按NY/T 658的规定执行8.2 运输和贮存按NY/T 1056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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