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路建设项目作业指导书编制暂行办法.doc
3页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暂行办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铁路工程施工作业程序,加快推进建设项 目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根据铁道部相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第三条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作业指导书,是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施 工具体要求,针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向施工人员交待作业程序、方 法及注意事项,落实各项验收规范和标准,指导现场施工作业、严格 控制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满足节能环保要求等需要制订的作业 及工艺标准第四条第四条 施工作业指导书应按照标准化管理理念,将先进成熟的 工艺工法、科学合理的生产组织与建设标准、质量目标、安全要求以 及现场施工条件结合起来进行编制,做到图文并茂,简明易懂,可操 作性强第五条第五条 新开工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工艺 复杂或技术难度大的工程,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施工作 业指导书,并按照施工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应编制而没有施工作业 指导书的不得开工第六条第六条 施工作业指导书主要编制依据1.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规范、验收标准和施工指南;2.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合同及相关协议;4.国家级工法和成熟的施工工艺;5.《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
第七条第七条 施工作业指导书的主要内容1.适用范围:明确施工作业指导书适用工程类别、地质、环境等 作业条件对特殊地质等条件有不适合情况时,应予说明2.作业准备:说明作业开始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完成的工作,包括 技术准备、人员配备、机械设备及工器具配备、材料、试验等3.技术要求:明确工程类别和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指标、相应的技 术标准4.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说明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内部施工段 落划分,各组成部分的作业程序和先后顺序5.施工要求:分解说明作业方法、采取的相关措施,需要控制的 内容和参数6.劳动组织:说明建设项目的劳动力组织方式,完成施工项目需 要的人员构成、数量、使用安排和作业指标7.材料要求:说明完成施工项目的材料种类、型号、数量和使用 计划、相关技术要求8.设备机具配置:说明施工项目需要的设备、机具的型号、性能 和数量9.质量控制及检验:明确施工项目的质量标准、控制要点、检查 方法、验收程序及指标10.安全及环保要求: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并按照级别进行分级管 理,明确施工项目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和卡控措施;按照文明施工要 求,对施工现场和作业环节进行分析,提出控制要点,制定具体的环 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对涉及既有线、公路、航道、高空作业等安全重 点工程,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第八条第八条 铁路建设项目采用一项工程(分部、分项)一个施工作 业指导书的方式,相同类型的工程要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外部环 境对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修改,不得直接套用第九条第九条 施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要依据项目具体情况和验收 标准,提出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要求,明确质量要求、控制 要点、检测方式及标准、劳动力组织及机械设备配置等事项第十条第十条 施工作业指导书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师认真审核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现场调查,领会设计意图,依据铁路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安全规定,采用成熟、先进的工艺工法,结合本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进行编写,根据试验段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或验收标准中有工艺性试验要求的 ,施工单位应编制工艺性试验作业指导书,经建设单位组织审查后, 以施工企业为主,设计、监理单位参与,进行试验,试验成功后形成施 工作业书,经一个阶段实践检验后形成施工作业指导书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和质量验收标准,组织监理 、设计等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核、确认,对不同 专业间接口部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协调。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施工作业指导书经审核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发布,针 对不同人员及需要将作业项目内容及资料进行摘要并下发至现场管理 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在实施中要积极组织现场作业交底和人员培训 ,确保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人员及主要作业人员全面掌握作业指导 书的内容和要求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施工作业指导书不得与验标、补充验收标准、暂行技 术条件和施工指南发生矛盾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09 年 5 月 1 日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