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暖气合同.docx
5页安装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陕西省西安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 中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二、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2、承包范围:室内暖通的安装工作3、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 合同工期: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一)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违约金;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7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含间接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选择解除合同时,具体操作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第4、5款”执行四、 质量标准: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⑤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⑥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⑦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⑧ 西安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每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的违约金,并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第4款处理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五、 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1、合同总价约为: 2、工程量的计量:(1)结算工程量以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陕西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3、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作为每次结算单位(“整层”包括:本层楼板、梁和下层柱、墙,其中①±0.000及以下的承台、地梁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②屋面板及以上的机房、花架、女儿墙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下同)。
每次申报工程进度款额度按如下比率划分施工各阶段所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比例,具体每次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5%;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六、 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1万元违约保证金,此违约保证金在所约定期限内到甲方帐户,本合同方为有效,否则此合同无效2、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即工程节点为单位支付工程款:每完成“整层”工程量之日作为“结算开始日”,次日为工程量开始申报及审批日,甲方于“结算开始日”之日起15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金融机构原因顺延,下同)支付乙方本节点(即“整层”)进度款付款比例为:按照实际完成本节点(即“整层”)工程量结算的工程款的80%(所有工程款必须经过甲方相关部门和领导全部审定方为有效)3、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两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4、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七、 施工管理规范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5、西安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7、西安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八、 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2、订立地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时缴纳违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