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沥青采购合同.docx
6页合同编号:沥青材料采购供应合同卖方:买方:签订时间:年 月曰签订地点: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标的物1.1 名称:道路石油沥青1.2 规格、型号:A级90微装1.3 商标、生产厂家: 有限责任公司2数量: 吨(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到场双方签认数量为准 )3质量标准:技术指标要求:依据《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F40-2004)4价款及支付:4.1 送至 综合单价: 元/吨、送至 综合单价:元/吨、自提单价: 元/吨本单价为固定单 价,在合同 签订后单价不作任何调整4.2 付款方式:先款后货4.3 卖方于交货完毕后,按约定单价结算全部货款,与已支付货款相抵, 多退少补卖方于交货完毕后 30日内向买方指定的用货单位开具增值税发 票5.1 交货时间:201年_月_18_日至201年_1士月_30_日交货地点:送至买方指定工地或买方自行提货5.2 交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买方应向卖方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买方应 提前15 天通知卖方供货,由卖方运送至交货地点及买方指定的具体接收地 买方及买方指定的用货单位接收后,标的物所有权与毁损、灭失的风险随之 转移。
5.3 运输方式由卖方自行选择5.4 卖方将标的物运送至交货地点后即通知买方及买方指定的用货单位验 收,买方在验收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在货到后 7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如未在该期限内通知卖方,视为货物符合本合同约定买方书面通 知卖方后,为不影响工程施工,卖方先应及时向买方补足符合质量标准的标 的物,同时买卖双方共同选择权威检验机构对标的物样品进行检验,并以检 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标的物质量的依据 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卖方承担,并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经验收,货物的规格型号、产地、质量标准等符合本合同约定 的,卖方与买方及买方指定的用货单位办理交接手续5.5 到场数量以实际过磅方式确认,每车磅差允许范围为± 3% , ± 3%以内按出厂吨位为准,士 3%以外按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如误差比较大可进行 第三方确认,确认费由出入较大的一方承担6双方义务1.1 卖方义务1.2 买方义务7 变更与解除7.1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7.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7.3 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 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 违约责任8.1 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应采取补救措施,保证继续履行,继 续履行的价格应保持不变8.2 如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除应按买方 的时间要求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标的物外, 还应当承担逾期交货 的违约责任,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8.3 如卖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数交付标的物的,造成买方停机 待料,每逾期一天应当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8.4 如买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付款, 增大卖方财务费用, 在 30 天以内的, 对于逾期未支付的部分货款,买方应承担同期一年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若逾 期付款超过 30 天,每逾期一天买方还应另外向卖方支付未支付货款 5?的违约金8.5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 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8.6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双方中任意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9争议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买卖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 成,提 交到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10效力及其它10.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后生效,有效期至201年月30日。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10.3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 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10.4 本合同一式4份,买方执2份,卖方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联系: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买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联系:收款人名称:签字日期: 年 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