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理学 第七讲法律程序.ppt
19页第六讲 法律程序1n宁可错杀一个无辜,不可放过一个凶手n宁可放过一个凶手,不可错杀一个无辜n哪一个观点更接近正义?2辛普森案1994年6月12日洛杉 矶警方接到报案,随 即赶到现场辛普森 的前妻房主尼科尔·布 朗和她的男友罗纳德 戈德曼被杀 死亡时间:6月11 日晚上11时左右31994 年6月17 日11时 30分, 警方出 动飞机 和十几 辆警车 ,高速 路上追 捕辛普 森45n(1)在辛普森罗金汉别墅发现一只带血的手套,该手套系辛普森常用的牌 号,与犯罪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是一对,检验分析,手套上有戈尔德曼身上衬 衫的纤维物质;有布朗和戈尔德曼的头发;有野马车上的纤维物质及具有黑 人特征的体毛,手套上的血迹经化验分析系布朗-戈尔德曼和辛普森的血液 ;n(2)在辛普森家中卧室床下发现袜子上有血迹经DNA分析,符合辛普森 和布朗的基因特征;n(3)在犯罪现场后门发现的血迹,因不在发案现场,系干净纯洁未受污染 的血液,经DNA分析,这些血液是辛普森的;n(4)在辛普森的野马车里发现多处血迹,在车门上、车内地板上、仪表盘 上有血迹车门上的血迹符合辛普森的DNA特征;在仪表盘上的血迹系辛 普森、布朗-戈尔德曼的;在车内地毯上有布朗的血迹;n(5)在犯罪现场发现的血迹,经分析,符合辛普森的DNA特征,其中对辛 普森的一滴血用常规血清分析,证明系辛普森的血迹;n(6)在犯罪现场发现头发和衣服纤维,犯罪现场的一只针织滑雪帽上有辛 普森的头发和其野马车车厢地毯的纤维,在戈尔德曼的衬衫上发现的深蓝色纤维与在辛普森罗`金汉别墅里搜到的血手套及辛普森卧室发现的袜子相符 ;n(7)在犯罪现场发现带血的脚印,尺寸为12号,与辛普森鞋号相同,出售 该鞋的百货公司正是辛普森常购物的商店;n(8)在罗金汉别墅的车道、门厅、浴室洗练池及浴盆内都发现少量血迹。
6(1)警察发现谋杀事件后,并未按规定办理搜查证就径直前往辛 普森家中搜查,取证方式严重违法;n(2)警察在后来补办的搜查证上竟然写错了理由,说明警察的办案 能力低下和严重的失职;n(3)警察调查人员未能把犯罪现场完整地保护下来,他们从布朗家 中拿来一块毛毯将受害人尸体遮盖住,受害人身上发现的毛发及纤 维物质究竟是谁的成了疑问;在从尸体上提取头发纤维物质样品之 前,曾把尸体在院内拖动搬移,增加了尸体沾染他人头发和纤维物 的可能;n(4)在现场调查的警官未能按洛杉矶警察局规定的工作章程及时通 知验尸官和法医前往尸检,现场提取的证据的可信性有疑问;n(5)在现场搜查的洛杉矶警察法医当时并未在犯罪现场后门反吸大 量血迹,也未在辛普森袜子上发现血迹,他们是在几个星期后,从 辛普森身上取了血样后,才发现这些血迹的;n(6)洛杉矶警方法医在现场并未计算收集到的血液和血迹数量,进 行干燥处理后也未计算数量,每次化验分析也不计数量;7n(7)警察证人福尔曼对黑人有偏见,经常骂黑人为黑鬼,且 曾向房客要过辛普森汽车的钥匙,有栽赃陷害的可能n(8)控方证人丹尼斯-方出庭证明搜集证据的有效性,但辨 方经过法庭质证,使其不得不承认:取毛毯盖尼科尔尸体使 一个致命的错误;警察没有及时招集犯罪学家到现场;未用 警带围住辛普森的野马车;将在辛普森家发现的手套带到了 发作现场;提取证据未戴乳胶手套;辛普森汽车旁的四滴血 未进行记录,且少了血滴。
物证受到污染;n(9)控方证人塞尔马公司实验室主管洛宾-克顿出庭证明 DNA的检验的科学性DNA血样与辛普森血样的相似性辨方 指出DNA分析统计方法并非完全可信,血样在6月天很热的 卡车里长达7小时可能变质说明现有检验结果的可信度 8n1995年10月1日,法官罗伯森女士宣读裁决 ,宣布辛普森无罪陪审员女士们先生们 ,这是你们的裁决吗?你们每个人的?你 们所有人的?”罗伯森女士问他 们纷纷说道法庭立刻沸腾起来……n 辛普森自由了他被当庭释放9n 1994年7月27日和1995年6月12日,两名受害人戈 尔德曼和尼科尔的亲属分别向法院提起非法致人 死亡而要求赔偿的民事诉讼,从而又将辛普森推 到民事诉讼的被告席n 1997年2月4日,民事陪审团终于作出裁决他们 一致认定辛普森对两名受害人之死负有责任,并 裁决辛普森赔偿原告方850万美金,另外还裁决辛 普森向两名受害人家庭各支付1250万美金的惩罚 性赔偿金共计3350万美金10n1998年,辛普森开始打另一场官司:同布朗 一家争夺孩子的抚养权2000年,辛普森最 终赢得对孩子的抚养权 11n2008年12月5日美 国一法庭陪审团 作出裁决,辛普 森抢劫罪成立, 可能判处15到30 年监禁。
12n一、正当程序的含义 程序——按照一定的次序、步骤作出决定的过 程 正当程序——程序正义是一种法律理念 ,即任 何法律决定必须经过正当的程序 ,而这种程序 的正当性体现为特定的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和 法律授权所作出的与程序有关的行为 13n二、正当程序思想的演进 自然法思想自然法学派当今世界范围内居主流地 位的法学学派代表人物为如格劳修 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潘恩、杰斐逊等自然法学派是指以昭示着宇宙和谐秩序的自 然法为正义的标准,坚持正义的绝对性,相信真 正体现正义的是在人类制订的协议、国家制订的 法律之外的、存在于人的内心中的自然法,而非 由人们的协议产生的规则本身的法学学派14三、正当程序的意义n1、正当程序是权利平等的前提n2、正当程序是权力制衡的机制n3、正当程序是解纷效率的保证n4、正当程序是权利实现的手段n5、正当程序是法律权威的保证n6、正当程序是规避职业风险的途径15n四、正当程序的标准n1、角色的分化n2、程序外因素的阻隔(利害关系、媒体影响 、先入为主的观点等)n3、直观的公正(中立、公开、平等、及时)n4、对立意见的交涉1617五、正当程序与实体正义实体正义——结果公正 程序正义——程序公正18n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 n实体正义是程序正义的归宿 “毒树之果理论”——只追求实体正义不顾及 正当程序。
19结论: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看得见 的方式加以实现——程序的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