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化山歌的活态性传承研究.docx
15页新化山歌的“活态性”传承研究 刘建荣 冀景Summary:“活态性”传承是针对无法直接物质化生产的精神产品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自内而外、自下而上的传承方式,坚持文化精神为传承核心,文化传承主体群为传承动力的传承方式新化山歌作为精神文化产品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历经两种传承方式,实践证明都有一定的弊端新化山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采用活态性传承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其“活态性”传承应把握传承的关键环节、基础条件、发展手段,坚持文化基因的人文关怀、区域生态的整体保护、文化传播的现代转化,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所传承、有人传承、可持续传承Key:新化山歌;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性;传承:J607 :A :1003-1332(2019)04-0046-06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发展人民身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对人民文化生活的尊重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传承发展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新化山歌是新化人在长期的历史文化中酝酿而来,已融入新化人的骨髓中,保护和利用新化山歌对于新化人的生活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拟对新化山歌的“活态性”传承进行探讨,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借鉴思路一、“活态性”传承的界定与特点目前学界多从活态性传承方式思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传承问题,但对于活态性传承的含义多有歧义,根据“活态性”传承的特点,需要对活态性传承进行全方位的认识一)“活态性”传承的内涵我国在2003年就着手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与发展策略,学术界也在不断探索传承之道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主要有生产性传承与活态性传承两种传承方式适用的对象是有区别的2012年,我国文化部在“文非遗发〔2012〕4号”文件中指出生产性保护仅限于“传统手工技艺及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等类项目”意味着生产性传承方式是有局限的,是针对可以物质化生产,并产生经济效应的物质产品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之相反,活态性传承是针对无法直接物质化生产的精神产品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适用于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等活态性传承是自内而外、自下而上的传承方式内”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含的精神文化,这也是活态性传承的核心强调寻求文化传承主体的内部力量,要求不断适应现代化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创造性转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表现形式、舞台张力。
下”是指活态性传承的中心是文化传承主体群文化传承主体群是指承载相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与文化的传承共同体,拥有非遗文化在解释、表现、宣传上的主导权与决定权这种权利并不是绝对的,是根植于传承主体在生产生活中培养的素养,也是与现代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与文化生活相互协调的结果也就意味着活态性传承方式并不排斥政府的保护、旅游经济的发展在现代化发展的影响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发展空间上正在由私密向共享发展、时间上由集约向碎片化发展活态性传承是非遗文化内化的结果,必须避免因生产性保护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商业化、产业化、旅游化总之,活态性传承是针对无法直接物质化生产的精神产品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采取自内而外、自下而上的传承方式,坚持文化精神为传承核心,文化传承主体群为传承动力的传承方式二)“活态性”传承的特点活态性传承重在“活”,具有如下特征:第一,非生产性山歌等精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能批量生产、流通与销售的,也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不具有生产性能,具有非生产性特点,但此类山歌等具非生产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艺术加工形成的表演产品却具有天然的舞台渲染力与彰显力,能够被一代又一代的人们所喜爱而传唱。
第二,主位性主位性是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与本质规范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指出:“所谓主位立场是指从内在的、研究对象的角度理解文化如山歌主位性特点是指山歌源自群众生活,是群众生活的主体性反映,山歌传承需要尊重山歌主体的个性与生活样式,立足于传承主体群的自我意识与自我个性,体现传承主体的集体记忆、内心热爱与发展愿景第三,整体性山歌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在某一地域整体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环境的共同作用下生长的,因而,活态性传承不仅仅需要着眼于传承主体群,也应该重视传承的人文环境与社会环境,坚持从环境、制度、社会等要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整体性效应,从社会生活的整体性中体验山歌的词曲声韵第四,发展性活态性传承就在于其在传承中赋予了每一代人的生活积累与创造性发扬,积极顺应历史人文环境的熏陶与经济社会的刺激活态性传承是辩证“扬弃”如山歌是一代一代先民祖祖辈辈口传身授传承下来的,继承一个地方山歌的独特韵律与体例,但又扬弃生产生活发展中淘汰了的内容,才能使山歌永葆生命力第五,開放性如山歌的活态性传承不仅体现在山歌与生活紧密结合,因时因地因情因景等等而随心所欲、随口唱就,声韵、曲调、内容在不同情境中可高亢悠扬、幽怨回肠、欢喜流畅、俏皮幽默、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生活写照等,体现其中的灵活、活现、活跃、活脱以及开放、奔放,在开放互动中抒情会意。
活态性传承就在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浑然一体、交融互动、开放交流、融会贯通,因对事物的情真意切而感悟吟唱二、新化山歌的历时传承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传承性传承性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由各个群体或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传承积淀下来的纵观新化山歌的艺术发展过程,“非物质”的新化山歌的传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然传统的传承方式,口传身授的方式;一种是外界力量干预的传承方式,政府介入主导的方式但这两种传承方式在现实的活态性传承过程中各有优点,亦有缺陷一)传统口传身授传承方式山歌是诉诸声音与氛围的艺术,人们鉴赏与学习的途径则依靠视觉与听觉的相辅相成郑培凯先生提出“以口传心授为载体的非实物文化艺术传承”是人类文明存在的三种方式之一口传身授方式的本质是山歌诀窍的传授,是显性表演背后的隐形技巧诀窍的传授使得新化山歌的多重角色达到精微与传神山歌的演唱在新化具有悠久的历史特别是在20世纪50年,新化山歌的发展达到鼎盛时期表现在:第一,由新化县主办的“梅山千人山歌大联唱”,数万名齐声共唱,激起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新化山歌在当时广泛流行第二,伍喜珍演唱的新化山歌《神仙下凡实难猜》,不仅在全国民间艺术汇演中荣获一等奖,而且为毛泽东等众多领导人多次演唱,收获掌声连连,被评价为“蛮脆蛮甜”的山歌,促使新化山歌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传播。
新化山歌在全国打响招牌,口传身授的传承方式也达到高潮一个师傅招收小规模的徒弟,亲自示范、亲自教学徒弟在长时间浸润式学习中,以师傅为范本,学形、学态、学技在现代化进程未影响乡村发展时,口传身授作为乡村山歌发展的主要形式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促进新化山歌的传承与发展但是,随着城镇化建设加快,大量新化农民外出打工,传统乡土文明构建模式被破坏,现代大众传媒的广泛介入等导致新化山歌的传承人难以为继,老一辈的技艺无人学习,口传身授传承方式的影响力也在不断降低二)政府介入主导的传承方式由于社会发展方式的变化,自然传统的传承方式面临着一些危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干预性传承是指因非物质文化遗产固有的脆弱性或者后天的生态环境恶化等,导致其自然性传承功能障碍,因此需要借助某些社会力量的干预而进行的传承政府力量的介入使新化山歌的传承具有了合法性,提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新化山歌的发展环境,提供了人力财力支持自国家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活动以来,新化县政府积极响应号召,开始以新化山歌为重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2005年,在上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新化县委、县政府牵头组建了新化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过拨付保护专项基金、组建行政工作人员,进行覆盖全县的入户入门式调查,并依照保护中心的五年计划,工作人员搜集整理山歌、歌谱千余首,扶助建立了15支新化山歌队伍,并尝试将山歌教育渗入学校科班教学,培养下一代传承人新化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当年就初见成效,在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中获得银奖之后,新化县政府积极筹备资料、开展活动,2006年成功申报成为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08年成为我国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16年在中国武陵山片区山歌王大赛中凭借新化山歌《呜哇峒》,获得众多好评,一致认可三)两种不同传承方式评介新化山歌作为一种口头的艺术,其衬词与腔调无法用语言准确记录,也无法记录口传身授是面对面的教学,手把手的,有利于克服文化传递的障碍,但是,也具有不可弥补的缺陷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口传身授的传承方式具有效率低、扩散面小等缺陷,所需时间成本与学习成本过于高昂山歌是农民群众在日常生活的休闲娱乐,个人的传承有一定限度历史已经证明,传统口传身授的传承方式只能是作为一种辅助方式,无法作为主导的传承方式面对口传身授传承方式在经济社会的式微,2005年政府作为行政强制力量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领域,在保护力度与保护制度上都给予高度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传承环境、传承作品都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但是,在新化山歌传承现状调查中发现,为追求明显的保护成效,政府由主导型保护转变为包办型保护长期以来“强政府、弱社会”的格局,也使得“为民做主”成为政府与民间双重的惯性思维,体现在非遗保护方面,便是政府的主导与包揽,以及民众参与的形式化与边缘化政府以主流思想鉴别新化山歌的传承内容、传承形式与传承人员,山歌在内容上拒绝传统情爱与旧时劳动,强调演出形式的艺术价值与美学价值,固定扶持有知名度的传承者,这样一来违背了山歌的固有特点——群众性,也挫伤了农民群众创作的积极性故此,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化山歌成为官方民俗新化山歌的价值也由文化价值转变为凸显政府绩效指标的政治价值与地方发展的经济大戏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是需要商榷与改进的我们并不否定以上两种传承方式的作用,但是为促进新化山歌的发展则需要寻求最佳的解决路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信息化时代的传承方式需要与时俱进,传承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力军三、新化山歌“活态性”传承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新化山歌的口传身授与政府干预两种传承方式的弊端日益显现,活态性传承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天然的优越性新化山歌采用活态性传承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首先,新化山歌采用活态性传承是可行的。
第一,新化山歌属于精神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非生产性的特点,适用于活态性传承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做出了明确要求,提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根本的是保护传承实践,保护传承能力,保护传承环境第二,活态性传承的主位性保障传承实践活态性传承“是主体的实现,在这种活动和过程中,体现着主体的参与和投入,贯穿着主体的作为活态性传承把新化山歌的发展回归于主体本位,传承主体群在参与中践行平等享受权利与传承发展义务,最大化地保护新化山歌的原真性与实践性第三,活态性传承的整體性保护传承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天人合一”的公共产品,是环境、制度、社会三要素的共同产物活态性传承尊重社会环境与人文环境这一变量,主张从生态大环境入手,推动文化“内生力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文化基因,创造新文化,加速活态性自我生成第四,活态性传承的生长性推动传承能力的发展活态性传承将发展的着力点放在人们的日常生产与生活,促使新化山歌成为人们精神娱乐与消遣的一部分同时,活态性传承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众要素集结的产物是随生态演进而不断进化发展,需要在适应生态演进中倒逼传承能力其次,新化山歌采用活态性传承是必要的,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