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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保留故障管理程序R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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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30.031.0适用范围1.1 本程序适用于航线/定检各车间、生产管理室、质量管理室、航材管理室和生产支援 车间1.2 本程序由生产管理室主控,质量管理室监控32.0 引用/依据文件2.1 CCAR-121R4〈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2.2 AC-121-63《航空器保留故障和保留工作项目》2.3 南航《机务管理程序手册》EP02-008《南航飞机保留故障管理程序》33.0 定义、术语3.1 保留故障:航空器在飞行后和/或维修检查中发现的故障、缺陷,因工具设备、器材 短缺,停场时间不足等原因,不能在起飞前排除的故障项目保留故障分为以下两种:以ME前CDL为依据的保留故障;不是以ME朗CDL为依据,但不影响飞行安全和飞机适航性的保留故障3.2 故障再次保留:故障在第一次保留到期后因工具设备、器材原因未能关闭而申请的 第二次保留3.3 修复期限:修复期限是对失效设备和项目进行修复的起止时间限制(时间计算不包括记录故障的当天,即从发生故障那一天后的子夜零时开始) 3.4 南航单机保留故障项目活单:是对单架飞机中保留故障的概要信息的汇总记录,以 便飞行机组和维修人员了解飞机的技术状况。

      根据故障保留依据的不同,分为“南 航单机MEL/CDia保留故障项目活单”和“南航单机非 MEL/CDLLfe保留故障项目活 单”34.0 人员岗位资格/要求4.1 保留故障申请人应具备相应机型的放行资格4.2 对非MEL和CDL项目能否保留、保留期限和保留条件做出技术判断并在“南航保留 故障控制单”上签署评估意见的工程师,必须是:负责对技术手册等适航性资料中有明确依据的非 MEW日CDLMB进行评估并签署意见的工程帅,必须是基地相关专业资深(含)以上工程师或技师负责对技术手册等适航性资料中没有明确依据的非 MEW日CDLMB进行评估并签署意见的工程师,必须由南航机务工程部统一授权,授权名单见TDMS(Miscellaneous-SHARED_DATA-CSN QA-航维修系统人员授权书)4.3 故障首次保留批准人和故障保留延期申请审批人由南航总工程师授权,授权名单见 TDMS查询路径同上)4.4 4.2、4.3所述人员的具体资格要求见本手册 01-01《人员合格审定规定》当人员授 权名单需要变更时,质量管理室应及时通知南航机务工程部质量管理处35.0 程序5.1 飞机运营过程中或计划的维修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或者缺陷,为避免对航班正常 性和航空器运行成本的过多影响,飞机放行人员(或定检放行人员)可采用保留这 些故障/缺陷的方法来提高航班的正常性和计划性。

      5.2 原则5.2.1 故障的保留必须以按照航空器持续适航文件确认故障 /缺陷为前提,没有确定故障/缺陷或故障/缺陷件的航空器不得投入运营5.2.2 故障的保留一般以飞机最低设备活单(MEL和构型缺损活单(CDL为依据,如不 能在ME前CDL中找到明确依据,对于影响航空器的适航性和飞行安全的故障/缺陷 不能保留因此,对于非 MEL和CDL类故障保留项目在保留前必须由工程师对其作以下方面评估,以确定是否适合保留a) 对飞行安全性的影响;b) 对飞机适航性的影响;c) 对其它已保留的故障相互作用的影响;d) 对飞行员正常操作的影响5.2.3 对于按照MEL和CDL的规定可以保留,但会造成飞行机组不适当的工作负荷的多个 保留故障,应当在投入运行前修复保留故障至适当数量5.2.4 对实施双发延程飞行(ETOPS)运行的飞机,ETOPS运行时,飞机关键系统的 MEL 项目不得延期,且ETOPS运行时,关键系统只能有一个 MEL保留故障项目ETOPS 运行关键系统的定义见南航《ETOPS运行手册》5.2.5 “南航保留故障控制单”、“南航单机保留故障项目活单”和“南航保留故障延长申请单”必须用中英文填写。

      填写应当字迹活晰、内容明确,专用名词术语应当易丁 理解并不会产生歧义5.2.6 “南航保留故障控制单”、“南航保留故障延长申请单”等表单的审核和批准人员,应在确认所有内容填写活楚、准确后才能签署审核和批准意见5.2.7 保留故障必须按本程序经过批准,对丁存在保留故障而未按本程序执行的飞机均视 为不适航,放行人员不得放行5.3 保留故障的申请5.3.1 飞机在基地需保留故障5.3.1.1 正常情况下:a) 由飞机维修车间具有放行资格的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南航保留故障控制单” 交生产管理室;b) 因航材缺件进行故障保留申请时:申请人同时填写“航材缺件申请单” ,与“南航保留故障控制单”一同交生产管理室 MCC/PCO注:缺件申请单须后附通过即时通等有效联络方式确认的航材缺件情况说明,如因条件限制无法通过即时通等方式确认,需后附注明航材缺件情况的领料5.3.1.2 飞机已上客准备出港时,发现故障或缺陷,若排故将会导致航班延误,放行人员可 按各机型放行标准签字或口头同意(只限飞机已滑出)放行飞机,并将放行标准依 据的MEL#考章节号告知生产管理室 MCCa) MC(&飞机起飞前将相关信息录入 AMM疑统,并报告分公司运行指挥部;b) MCCS知车间及时办理故障保留的书面申请,并在飞机返回基地时或最迟不超过24小时(先到为准)完成飞机故障保留的批准工作。

      c) 车间放行人员应在飞机返回基地后完成飞行记录本和“南航单机保留故障项目活 单”上保留项目信息的记录和签署5.3.2 飞机在基地以外地点需保留故障5.3.2.1 当飞机在乌鲁木齐以外航站由南航维修单位维护时,如发生保留故障:a)由该南航维修单位负责判断故障能否保留 (若该南航维修单位征求基地意见, 基地执管飞机的维修车间或相关部门应协助对方给出意见),在飞行记录本记录保 留故障,填写“南航单机保留故障项目活单”,在飞机起飞前将故障信息录入 AMMS 系统并放行飞机,通报基地生产管理室 MCCb)生产管理室MC朗到相关信息后立即报告公司运行指挥部,随时跟踪该机的故障 保留信息,通知飞机执管车间及时填写“南航保留故障控制单”,最迟不超过24 小时完成保留故障的申请和批准工作5.3.2.2 当飞机在南航维修单位所在地以外的航站发生保留故障时:a) 由外站维修单位将故障情况书面通知生产管理室 MCCb) MCCA织相关单位人员完成书面审核批准后,将批准件至外站;c) 外站维修单位在飞行记录本记录保留故障, 填写“南航单机保留故障项目活单”,并放行飞机;d) 在飞机起飞前,生产管理室 MCO故障信息、操作及运行限制内容录入 AMMSC 统,并将故障保留信息报告公司运行指挥部;e) MCCft飞机返回基地时或最迟不超过 24小时组织完成“南航保留故障控制单” 的申请和批准工作;f) 对于派驻或跟机在外站放行的南航机务人员,参照本条款对保留故障进行处理。

      5.4 外站开启的故障保留转为基地故障保留的要求5.4.1 当接收到南航其他维修单位开启的故障保留时,应进行技术评估5.4.2 由MCCII*收到的南航其它维修单位开启的故障保留单提交每日的故障分析会进行评估,符合保留条件的转为基地保留单加以控制5.4.3 对于评估后不符合保留条件的故障缺陷,则应立即停场排故,完成保留,如飞机在外站运行,应将基地意见通报保留开启方,要求其排故,如对方坚持保留并放行飞 机,则将此信息通报总部MCCS定5.5 “南航保留故障控制单”的填写要求5.5.1 如果故障的保留以飞机最低设备活单(MEL和构型缺损活单(CDL为依据申请人填写或确认“执管单位”、“飞机注册号”、“开启航站”、“机型”、“飞行记录本页号”、“航班号”、“故障/缺陷描述”、“MEL/CDL项目保留依据”、“保留原因”、 “需采取措施”、“飞机运行限制”、“申请人”、“申请日期”、“执照号码”栏目5.5.2 如果故障的保留不能以MEL和CDL为依据申请人填写或确认“执管单位”、“飞机注册号”、“开启航站”、“机型”、“飞行记录 本页号”、“航班号”、“故障/缺陷描述”、“保留原因”、“需采取措施”、“飞机运行 限制”、“申请人”、“申请日期”、“执照号码”栏目。

      并将授权工程师对非MEL/CDIMS能否保留、保留期限和保留条件做出技术判断, 评估意见签署在“非MEL/CDL目保留依据”栏目5.6 保留故障的批准5.6.1 生产管理室MCC/PC破到申请人递交的“南航保留故障控制单”后,如果“保留原 因”为“航材工具”,及时与航材管理室值班人员(航材原因)或生产支援车间值班 人员(工具原因) 联系,届航材原因的将“航材缺件申请单”至航材,生产控 制员根据航材管理室反馈信息填写“航材缺件申请单”的“航材接收人”和“南航 保留故障控制单”的“受理人”栏目5.6.2 MCC/PC确定“预计首次修复期限”栏目5.6.3 授权故障保留首次批准人在“批准人意见”栏目签署意见,并填写“批准人” 和“批准日期”栏目5.7 修复期限的控制5.7.1 对丁以MEL和CDL为依据的保留故障,其修复期限应当符合 ME前CDM民航总局 相关文件的规定分为四类:A类:该项目要求按备注/例外栏内规定的时间修复,如果备注/例外栏没有规定 时间,则在1日历天(24小时)之内修复B类:该项目要求在3日历天(72小时)之内修复C类:该项目要求在10日历天( 240小时)之内修复D类:该项目要求在120日历天( 2880小时)之内修复。

      其中,A类和D类不允许再次保留5.7.2 对丁非MEL/CDL^故障保留项目,工程师在签署评估意见时,应明确拟保留的具体 期限如果批准人在“批准人意见”栏目给出不同的保留期限,以批准人意见为准 原则上,批准人给出的保留期限应不超过工程师提出的保留期限5.7.3 预计首次修复时机由生产管理室 MCC/PCO!定:因工具设备原因、器材原因的,应 当以其到货为首次修复时机;因停场时间原因的,根据生产计划确定预计首次修复 时机;因修理方案原因的,根据方案准备时间和报批手续周转时间确定预计首次修 复时机其它类原因由MCC/PCOJ情处理5.7.4 任何保留故障的修复时间应当以首次出现的修复时机为准a) 为确保在首次修复时机能修复保留故障,因工具设备、器材不足造成保留故障的情 况,应当在保留后立即进行相应的修理或订货 保留故障修复期限较短或工具设备、 器材的修理或订货周期较长的情况,还应当申请紧急订货(AOGb) 因停场时间不足而保留的故障,一般应当在保留后航空器的首次过夜基地完成保留故障的修复,如主基地以外的过夜基地不具备相应的工具设备、器材,则应当在首 次返回主基地时完成保留故障的修复,但最迟不得超过规定的修复期限。

      c)除因不具备工具设备、器材原因外,航空器在经过 A检或相当级别定期检修以上的维修工作后,应当完成依据 MEL保留故障的修复;除因不具备工具设备、器材原因 夕卜,航空器在经过C检或相当级别以上维修工作后,应当完成所有的保留故障的修 复;航空器在经过D检或翻修或相当级别的维修工作后,应当完成所有的保留故障 的修复5.8 保留故障批准后的控制5.8.1 保留故障批准后,MEL/CDLfe留故障相关信息由生产管理室 MCCE飞机起飞前录入AMM系统,非MEL/CD晾留故障相关信息由生产管理室生产准备在批准后 24小时内录入AMM繇统;并负责及时更新基地在航线和定检维修工作后所放行飞机的保留故 障信息,包括其状态[保留、延期和关闭]和限制项目等5.8.2 生产管理室MCC/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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