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原则1.ppt
22页保险原则,保险原则的概述,在保险过程中,必须遵循基本的原则保险原则,近因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平等互利原则,近因原则,案例一:投保了意外险的被保险人在打猎时不慎从树上掉下来,受伤了于是他爬到路边等待救援,等不到救援因夜晚天冷染上肺炎死亡在理赔的过程中,保险公司以意外除外的责任拒绝赔偿 案例二:一投保了第三责任险的车辆和另一辆车辆相撞,事故中被害的第三者负伤严重,由于无法忍受伤痛导致自杀理赔中,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就该交通事故和被害者自杀有无关系,引起一场诉讼 投保人的理赔责任该如何界定?,近因的含义,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在时间上最直接的原因 在损失发生后,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必须是近因,必须是属于责任保险时,才构成保险人赔付条件即只有被保险人的损失直接由责任事故造成的,保险人才给与赔偿近因的认定方法,1.顺序法由原因推断结果的方法 案例一分析:从树上掉下来-受伤-等待救援-天冷-肺炎-死亡 近因:从树上掉下来 2由结果推断原因的方法 案例二分析:第三者死亡-自杀-精神受打击-病痛折磨-受伤-车祸 近因:车祸,保险责任的确定,找出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只要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公司因该给予所属保险责任范围的赔付。
案例一:近因是从树上掉下来,此事是意外事故,属于意外保险责任的范围,应该给予赔偿 案例二:第三者的死亡的近因是车祸,属于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的范围二、保险利益原则,定义:投保人或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认可的、经济上的利害关系 1、法律认可的利益 2、经济上的利益 3、确定的利益,1、保险利益原则的立法方式: (1)定义式:欧美(2)列举式:大陆 2、遵循保险原则的目的: (1)避免变保险为赌博(2)限制损害赔付程度(3)防止诱发道德风险 3、保险原则的适用范围: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转移和消灭,1、转让:经保险人同意、批注 2、继承: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死亡 3、破产:保险利益转移给破产财产管理人和债权人案例:保险标的的转让而引起的拒赔,贸易公司购买了一辆大众,并与保险公司订立了保险合同再保险期间内,该公司与张某签订一份清理债权的书面协议,约定:贸易公司的大众车转给工业公司,汽车的过户手续由贸易公司办理,所需费用由工业公司负担,但工业公司必须给贸易公司取得追加一辆小轿车的专控指标,否则贸易公司不办理过户手续 某日,工业公司董事长因外出办事,贸易公司将车牌给李某使用李某驾车经国道发生交通事故,车毁人亡。
贸易公司当日报案,要求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此事故有贸易公司负全责贸易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遭到拒绝关键:该车是否转让,保险公司:贸易公司在保险合同内将车转让给了工业公司,且未向本公司审批,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保险标的的转让应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贸易公司在该车保险期间内,虽与工业公司签订了转让该车的协议,但该协议是有条件的案例:车辆过户未批改保险单保险公司可拒赔,某麻纺厂将其东风牌货车透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内,麻纺厂将车卖给个体户何某从事运输业务何某另交人民币500元后,麻纺厂也将保单给了何某但何某没有到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不久,何某发生交通事故,应赔偿第三者损失9500元和某项保险公司索赔,遭到拒绝保险责任的终止,除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可由投保方背书转让,无须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其他保险标的过户,转让或者出售,应事先书面通知保险方,经保险方同意并将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批改后方可生效,否则从保险标的过户、转让或者出售时,保险责任随之终止 车辆出售后,性质:自用-运输营业 投保人如实告知车辆性质的变化,否则,保险人不负责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
教训,标的出售:立即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退回保费何某购车后可去办理续保 麻纺厂与何某一起持原保险合同到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经保险公司审查,根据情况缴保费,合同继续有效,至保险期满为止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主要是通过保险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诚信义务来体现,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义务及保证义务, 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及弃权和禁止反言义务 在保险活动中,一方违反了保险合同的诚信义务,应对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告知:影响保险人确定保险费率或影响其是否承包及承保条件的每一项事实 保证:投保人对某一件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 确认保证、承诺保证 弃权与禁止反言 弃权:放弃主张某项权利的行为 禁止反言:对放弃的权利不得再向对方主张,案例:,某建筑公司以奔驰轿车向保险公司办理了保险承保时,保险代理人武将该车以国产车计收保费,少收保费482元保险公司发现这一情况之后,遂通知投保人缴费,但遭拒绝无奈下,保险公司单方面出事了批单,批注:如出现事故,我公司按比例赔偿不久该车出现事故,能不能获得全额赔偿?,投保人的义务: 保险人的义务: 保险公司单方面出示批单是否有效?,矿难事件,某煤矿作为投保人为其所有的工人集体投保,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并交纳了相应的保费,但作为被保险人的工人没有在保险合同上签字。
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该煤矿发生矿难,导致两名矿工死亡,矿工家属索赔时,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保险合同无效为由拒绝赔付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必须遵循特殊有效要件,即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上述案例中,保险公司便是以《保险法》的该规定,而主张作为被保险人的工人没有签字,保险合同应属无效损失补偿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