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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专业标准】standard.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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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gg****m
  • 文档编号:205798231
  • 上传时间: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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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标准第17号与管理当局的沟通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所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沟 通行为,明确相关责任,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 准则》,制定本指南第二条本指南所称与管理当局的沟通,是指审计人员就审计中有关事项询 问、告之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或与其进项商讨沟通的形式包括询问、告知和商 讨第三条 本指南所称沟通函是指与管理卅局进行沟通的书而文件,包括管理 建议书及其他各种致管理当局函等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审计人员应当在遵守职业道徳原则的前提下,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 局进行必要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以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第五条 审计人员与管理当局的所有沟通都代表本所的意见,而不仅是个人 的意见第六条 在执业过程中,审计人员应根据本指南的原则,合理运用专业判断, 确定与管理当局沟通的内容及方式,并考虑沟通事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适吋地 与管理半局的适半层次进行沟通第七条 审计人员在与管理当局的沟通中应注意沟通技巧第八条 沟通的范围仅限于审计中的有关事项第九条 与管理当局的沟通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对于重要事项,应为 采用书面方式。

      必要时,审计人员应当在沟通函中指明其仅供管理当局内部使用,因被审计 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第十条 沟通意见要准备充分、诚信、客观,要依据可靠、具有说服力第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时 告知管理当局必要时,可出具管理建议书第三章沟通的内容第十二条与管理当局的沟通贯穿于从接受委托前到出具审计报告后的整 个审计过程中第十三条 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事项包括:首次接受委托前的沟通;签订业 务约定书吋的沟通;编制审计计划吋的沟通第十四条审计实施阶段的沟通事项主要包括:审计计划中确定的需要其协 助的工作;管理半局对有关事项的解释、声明及提供的其他证据;固有风险和控 制风险较高的会计报表认定;己发现的重大错误、舞弊或可能违反法规的行为; 审计工作中受到的限制与阻碍第十五条 审计报告阶段的沟通事项主要包括:有关会计报表的分歧;重大 审计调整事项;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修改审计报告的重大问题;被审 计单位面临的可能危及其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风险;审计意见的类型及审计报告 的措辞;注册会计师拟提出的关于内部控制方而的建议;与已审计会计报表一同 披露的其他信息的沟通等。

      第四章沟通的实施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半适吋地就审计中的有关事项与管理半局沟通,以 使其能够及时采取适半的措施需要被审计单位协助的工作应在该项工作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审计单 位对于一些重要的沟通事项,注册会计师通常需要事先与管理半局商定i个恰 当的吋间表,以保证沟通能够适吋地进行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根据沟通事项的重要程度,由不同层次的审计人员 与不同层次的管理当局进行沟通第十八条 审计计划阶段、完成审计吋的沟通事项应由项H负责人或签字会 计帅与被审计单位相应级别的人员沟通第十九条 审计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可由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人员 进行沟通需由被审计单位协助的事项(如索取资料清单、催办单、询证函等)应由现 场负责人统一与管理当局沟通第二十条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应先与项H负责人进行沟通,再行 决定如何与管理卅局沟通第二十一条 重大事项的处理,项ri负责人应会同签字会计师达成初步意 见,经质量标准部核准,必要吋报首席合伙人同意,达成统一的处理意见后,由 相应级别的人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第二十二条具体沟通人员在沟通吋不得对本所已形成的统一处理意见任 意曲解或改变第二十三条 审计人员不得超越自己的权力、职责,擅自与管理当局沟通其 无权沟通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不得将属于自己的沟通责任随意转移给低级别人员执行第二十五条审计人员应当将沟通函及相关的所有重要的书面文件形成审 计工作底稿,与管理当局就-•些重要事项进行口头沟通的情况也应记录于审计工 作底稿沟通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客户名称、编制人、沟通吋间、参与沟通的人员、 沟通内容(包括沟通人的发言)及参与人的签名等第二十六条对于违反本指南的规定,沟通不当给本所带来的损失应追究相 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木指南由质量标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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