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doc.docx

20页
  • 卖家[上传人]:F****n
  • 文档编号:91021620
  • 上传时间:2019-06-20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34.46KB
  • / 20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篇一:出口退税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法国出口退税的一般做法  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在出口退税政策上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对出口货物零税率的运作机制上,法国的做法具有典型意义,集中反映了世界各国在出口退税机制上运作的成功经验具体方式有两种:  (一)全额免税购买指 企业 在购进货物时即彻底免税,不征税也不退税具体包括两种做法:一是年度免税审批方式适用于出口实绩良好的企业每年年初该类出口企业根据上一年度出口实绩向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书面申请本年度的出口免税额度指标,批准后该企业在年度内以及批准额度范围内可以自主办理免税购进货物二是逐笔审批免税额度方式适用于新成立的企业或临时性出口的企业该类企业根据已鉴定的出口合同逐步向所在地税收征收机关申请出口免税额度指标,审批后出口企业同上述企业一样可免税购进出口货物  (二)先免后抵退即对出口货物免征最后一道环节的增值税,以前各道环节应退的税款与内销货物税款进行抵扣,不足抵扣部分再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按期办理退库该办法也有两种具体的做法:一是普遍退税企业以年或季为时间单位向所在地税收征收机关办理退税,适用于出口少而又不经常退税的企业。

      二是专门退税,指企业按月向所在地税收征管机关办理退税,适用于出口较多的企业法国的税务机关为避免拖欠应退企业税款,一般是先办退税,后检查如果一经检查发现有骗税行为,便加倍罚款,并追溯10年彻底检查,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意大利出口退税的一般做法  (一)出口退税政策  意大利主要采用免、抵、退税政策,具体采用以下三种管理方式: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采取免、抵、退方式生产企业生产出口的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生产出口货物所耗用材料等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与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额相抵,并按年度结算,对上年末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下年继续抵扣对不愿结转下年抵扣、急需资金的企业也可申请办理退税但在申报办理退税时,不仅需要填报退税申请表,还应提供银行担保书  2.进出口商出口货物普遍采取plafonds(可意译为限额)的免、抵、退方式意大利进出口商年出口销售额达到总销售额10%以上的,可申请到plafonds的免、抵、退方式该方式的实质是将上年度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用于抵顶下年度进口货物的应交税额或本国购进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本年度的限额末全部用完的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对个别不愿结转下年度抵顶的进出口商,可申请办理相应的应退税额。

      出口销售额未达到总销售额10%的,则不允许采用这种方式,其出口货物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直接申请办理退税或与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额或者其他税种的应纳税额相抵  (二)出口退税管理环境  意大利对进出口货物的税收管理是建立在以 现代 化的信息 网络 为支撑的严密的信息监管之上的一方面,意大利财政部信息中心在全国已形成一个系统网络,配备了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 计算 机设备,实现了与财政部所属各部门的计算机、各大区的计算机中心、海关、财政警察、银行等部门的计算机以及欧共体各国的计算机联网;另一方面,意大利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监管的信息可通过计算机网络及时传送给财政部信息中心供税务部门征、退税管理使用于是,税务管理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可随时了解各企业进出口货物出入境及其他相关的信息,并据以进行征、退税的审核管理  (三)出口退税监控手段  为防止假出口骗取国家税款,在意大利凡申请退税的出口企业,一律要经过严格的检查,最长核查时间可达5年除运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对进出口货物出入境情况实行 电子 信息管  理外,在海关监管现场还派驻财政警察海关与财政警察互相协作、各司其责,既加强了对进出境货物的检查,又起到了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作用。

      在意大利对纳税人的检查不仅有强大的财政警察,还有一个专业的税务检查机构一一税务检查中心该中心主要职责是对纳税人进行检查,对税收中值得注意的 问题 进行 研究 ,并针对检查和研究中发现的问题向财政部提出改进意见和办法对查出的偷骗税处罚很重,一般要处以2至6倍的罚款,并加收滞纳金;对严重的偷、骗税要判刑对查补的税款,纳税人应在60天内补交否则,税务部门可没收其财产拍卖为防止假出口骗税,意大利与欧共体各国及其他有进出口业务的国家合作,互通信息,减少偷、骗税的发生  德国出口退税的一般做法  (一)出口退税的协作管理  德国的征税管理与退税管理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退税管理之所以简单,主要依靠有力的征税管理,使出口货物在出口前各个环节基本上能做到依法及时足额征收税款同时,依靠海关对出口货物出境、价格、数量、质量、规格、品种严格把关,在出具出口货物申报单和对出口货物协查等方面与税务机关积极配合德国出口货物须经海关出口货物查验部门和出口货物出关管理部门确认此货物已出口,并在出口货物申报单上加盖两部门印章,方能凭此申请零税率计税税务部门若对出口货物申报单有疑问,可随时向海关查询在结汇方面若有疑问,还可向银行等部门查询。

        (二)出口退税机构的内部管理  德国的税务机关一般设税款征收(退库)、税务检查、税务稽查,税务 法律 事务、资产评估等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职能管理部门审查办理税款退库的人,无权对企业进行检查;税务检查人员只负责检查,无权处理;税务法律事务部门只负责对企业检查结果审核及其他涉税法律事务,无权退、查;资产评估部门只负责对纳税人应税财产价值的评估,无权征收(或退出)税款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严密的执法网另外,德国税务机关对出口退(免)税的管理,不仅重视退(免)税时的审核和退税后的检查,还重视退税前的管理对大的出口企业派人常驻企业,把退税管理的环节前移  (三)出口退税的财政负担  德国增值税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共享税,增值税的征收和退库,包括出口货物退(免)税,均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负担  韩国出口退税的一般做法  (一)出口退税政策  韩国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不论是制造商自营出口还是制造商委托代理商代理出口,或是出口商买断出口,均给予全部退税自营或代理出口的,退税给制造商;买断出口的,退税有两种情况:一是有出口信贷的出口商,供货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凭供货商提供的零税率税金计算书和国内信用证给供货商办理退税或抵扣进项税额;二是没有出口信用证的出口商以含税价收购出口货物,出口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直接退税给出口商。

        (二)出口退税的管理机构  韩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彻底退税,按照增值税的常规进行管理,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未设立单独的退税机构出口退税是基层税务部门负责审核办理的,由基层税务部门在其税收收入帐户上支取,如退税额超过该地区的税收收入数额,则从其他税务所的收入帐户上借支  篇二:分部信息披露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中央财经大学张海琳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企业的活动范围已不再受到国家和地区的限制而走向全球化,相当一部分企业成为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企业集团与之相应的合并会计报表虽然能较完整地反映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经济资源以及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全貌,但在满足“服务于信息使用者决策需要”的目标上还存在局限性对于合并报表存在的先天不足,国际上通行的解决办法是披露分部信息,并将其作为合并报表的补充为了规范分部信息的披露行为,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证券管理部门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纷纷发布准则或制度,对分部信息披露的适用范围、分部标准与数量、分部信息的内容、报告期间和披露方式等作出规定,形成了各自的分部信息披露制度一、分部信息披露制度的国际比较1.美国的分部信息披露制度美国在分部信息披露上有着广泛的规定。

      1969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首次要求在册的上市公司按照行业分部披露公司的有关信息;1976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了fasb—14“企业分部财务报告”;随后,fasb又陆续发布了一系列与分部信息有关的会计准则和技术公告,如fasb—18、fasb一21、fasb—  24这些准则为企业分部信息的披露提供了规范性指南根据上述准则的规定,披露分部信息的范围限定为公众持股的上市公司企业应按行业、主要客户、国外经营和出口销售将分部划分为四类可报告行业分部的判断标准是:分部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或亏损)、可辨认资产分别占企业合并营业收入、合并营业利润(或亏损)、合并可辨认资产的10%或以上主要客户分部的判断标准是:其营业收入占合并营业收入的10%或以上国外经营和出口销售分部的判断标准是:其营业收入占合并营业收入的10%或以上,或资产占合并资产总额的10%或以上此外,还对分部的数量加以限制,要求所有可报告分部来自非相关客户的合并营业收入,最低应占所有行业分部相应合并营业收入的75%,但应编报的分部最多不超过10个要求披露的分部信息内容为:行业分部应披露收入、获利能力可辨认资产及其他信息;国外经营应披露收入、经营损益、可辨认资产信息;出口销售应按地区总额披露企业从母国外销给国外非联属企业客户的销售收入;主要客户应逐一披露其销售情况。

      对于分部的报告期间,1977年发布的fasb--18规定,企业不必在中期财务报告中提供分部信息;而成立于1991年4月的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告特别委员会,在经过研究后认为,应在中期报告中披露分部信息,并建议按季度提供分部信息分部信息的披露方式是单独编制分部报告,纳入企业财务报表体系内,构成整套报表的一个组成部分2.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分部信息披露的国际协调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81年发布了ias—14“按分部编报财务资料”,并于1997年对该准则进行了修订从准则内容看,ias-14与美国fasb一14的要求比较接近,所不同的是,它只要求企业披露行业和地区分部信息,未要求披露出口销售和主要客户的分部信息如果企业同时适用行业分部和地区分部,要求把其中之一作为第一级基础,另一种作为第二级基础相应地,要求对第一级分部作充分披露,应披露的指标包括:销售收入或其他营业收入、成果、所用资产的置存价值、负债、本期购入资产的总成本、本期资产折旧费和摊销费的合计数、其他重要的非现金费用合计数及有关投资信息对第二级分部作有限的披露,应披氏的指标包括:来自企业外部客户的收入、资产帐面价值、本期购入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总成本。

      3.我国现行的分部信息披露制度我国企业财务报告用户对分部财务信息同样具有强烈的需求中国证监会在1994年1月颁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以下简称“准则第二号”)中首次对上市公司分部的信息披露要求作了模糊的定性描述该准则在1995年和1997年经过两次修订,对分部信息披露的要求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会计报告中披露具有分部报告雏形的分行业资料1998年1月,财政部出台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提供分部信息的范围包括上市和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应按行业和地区提供分部信息,并规定以行业分部为第一级基础,地区分部为第二级基础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营业收入、折扣与折让、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存货跌价损失、营业费用管  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或亏损、资产总额、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等13项指标要求企业按年单独编制“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并将其作为利润表的附表纳入财务报表体系对分部的重要性判断标准仅在“准则第二号”中要求从经营成果的大小考虑,即以行业收入是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0%作为分部披露的标准,而对资产规模未加以考虑,也未对分部的数量加以限制。

      二、完善我国分部信息披露制度的几点建议1.关于披露范围目前“准则第二号”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对这一问题的规定存在矛盾准则第二号”只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分部信息,而(股份有。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