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word论文】不同荷载下的桩筏基础设计【工业设计专业论文】.doc
3页1不同荷载下的桩筏基础设计摘要:在上部竖向荷载对地基产生的应力分布很不规则导致筏板基础形心与结构重心距离很大,通过不均匀布置摩擦桩,采用桩土共同作用的复合基础调整基础荷载重心,从而使筏板形心与上部结构重心基本重合,本文介绍了一种设计经验,旨在为类似工程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桩筏基础;不均匀布桩;补偿平衡法;桩土相互作用 1 工程概况 自沙花园 1#楼,地上主楼十四层,裙楼四层,地下室二层,框架剪力墙结构2002 年五月开始设计拟建场地从上至下分别人工填土、粉质粘土或含砾质粘土、中粗砂、卵石、粉细砂、粉质粘土、中粗砂、卵石、残积粉质粘土、强化粉砂岩、中风化粉砂岩粉细砂位于基底 0.5~1.5m,厚 2~3m,中风化岩位于基底约 25m由于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故需进行综合考虑地基基础设计方案,满足既安全又经济的要求 2 基础设计方案 初步设计时拟采用人工挖孔桩基础,然而在基坑护壁桩开挖过程中发现位于地面下 11m 左右的粉细砂极不稳定,在土体自重压力作用下,粉细砂自然上涌,10h 最大上涌达 2m护壁桩施工虽然采取有效方法控制了粉细砂上涌,但代价太高建设方要求基础设计采用其它方案,经研究拟采用筏板基础。
然而该工程位于山坡上,勘察方及建设方担心过大的基底压应力可能会导致粉细砂从地势较低处涌出,要求作用在粉细砂土层上的最大压应力不能超过 200kPa,该应力值与土体的自重应力基本相当通过对上部结构进行分析计算,主楼部分由于层数多且抗震墙基本布置在主楼部分,导致基底压应力远超过允许值(除非筏板向四周扩展得很大)而裙楼部分对地基产生的压应力即使在人防荷载作用下亦不到200kPa由于受到基底最大压应力的及场地范围影响,必须采用桩筏 3 补偿平衡法 作为本工程设计的注册结构工程师,本人查阅了国外类似工程的设计文献,决定采用文献中的基础设计方法-补偿平衡法经过计算,结构下部六层荷载由地基土承担,六层以上的荷载由桩基承担这种方法参考了桩土共同作用,利用天然地基的承载力,使桩基与天然地基互补,采用控制沉降的方法将上部荷载由桩和筏板共同互补承担,使桩的数量及筏板的厚度得以减少,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4 布桩方式 2在建筑工程中采用桩筏基础,是为了确保建筑物不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和不超过允许范围的倾斜在传统的桩筏基础设计中,主要采用等桩径等桩长等桩距布置,然而对本工程而言,由于上部荷载的不均匀性及受场地限制,若采用均匀布桩将导致结构重心与基础形心距离远大于文献《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的要求。
同时使有些桩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有时筏板的不均匀沉降也比较大考虑到主楼和裙楼的荷载差异性,且当前建筑工程中主要采用灌注桩,便于调整桩的桩径和长度,本工程决定采用不均匀的布桩方式,其布置方式大体有如下几种:图 1(a)为等桩径等桩长不等桩距;图 1(b)为不等桩径等桩长等桩距;图 1(c)为不等桩径等桩长不等桩距:图 1(d)为桩径桩长桩距均不等本工程的设计中通过不断调整桩距及桩的承载力,以达到筏板形心与上部结构的基本重合 5 桩土复合地基设计 5.1 桩土复合地基的优点 5.1.1 增强桩身上部桩侧土的结构强度,可以提高桩的承载力,改善桩的变形特性,减少地基沉降 5.1.2 通过对桩的施工,实现对桩间土的挤密加固,充分发挥和利用地基土的承载力,有效地解决软土地基承载力不足的问题 5.2 桩土复合地基承载力计算 按照《建筑桩基基技术规范》(JGJ94-94)52 条之规定,对于桩数超过 3 根非端承桩复合地基,当根据静载试验确定当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其复合基桩的竖向承载力设计值为:R=ηspQuk/Y S+ηcQck./Yc,其中 Qck=qck,·Aco由于 qck 为承台底 1/2 宽深度范围内(不超过 5m)内地基土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由于该范围内土层为粉细砂,所以地基土不管挤密与否,地基土承力允许设计值均控制为 200kPa,其极限承载力近似取 400kPa 5.3 桩土复合地基及基础沉降设计 设计拟采用 φ400 钢筋混凝土锤击沉管灌注桩,设计时考虑到若以中风化岩为桩端持力层,虽然可提高每根桩的设计承载力,但桩在设计荷载作用下的沉降量极小,有可能导致地基土尚未开始工作桩就已受压破坏为此决定所有桩均采用摩擦桩,以粗砂层为桩端持力层通过计算及静载试验确定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 500kN由于单桩承载力及土极限承载力的确定,通过平衡荷载法初步确定的总桩数就可以求得每根基桩的设计承载力当基桩的承载力确定后,根据每根柱或每片剪力墙的荷载进行初步布桩由于为不均匀布桩,所以桩数不能完全由承载力控制,还应通过地基的沉降来调整桩的布置由于桩在压力为 1000kN 时测得的位移为 35mm,在压力为 500kN 时的稳定位移为 15mm,而无桩部分基础的理论计算位移为 22mm显然在桩土共同作用下,基础位移肯定会大于桩或土任一种情况下产生的位移,甚至会达到两者位移和因此把桩与土孤立起来进行设计显然不妥因而桩土共同作用下的基础沉降设计成为本工程的一个难点。
由于设计桩距一般在 3.75~5.5D 间,桩对土有较大的挤密作用挤密系数f=LxS/(LxS-3.14D2/4)(L、S 为桩距,D 为桩径),挤密后的平均压缩系数近似=原系数/f再根据同一土层中的压压缩系数与压缩模量的相对关系,近似的推算出挤密后地基土的压缩模量桩土复合地基的基础沉降量近似=挤密后土产生的沉降+桩在设计荷载作用下产生的沉降通过不断的调整桩距及桩的承载力,达到桩土复合地基与无桩地基沉降量的基本一致为保证理论与实际的一致,要求勘察单位在桩施工完后,重新钻探取样,测顶桩底以上土的压缩模量通过比3较,两者差距完全在允许范围内 6 实际沉降的分析与研究 该工程从投入使用到现在已超过四年,通过对施工及使用阶段的沉降测量,主体竣工时最大沉降量为 18mm,最小沉降量为 10mm,相邻柱与柱之间的最大沉降差为 4mm;竣工一年后最大沉降量为 24mm,最小沉降量为 14mm,相邻柱与柱之间的最大沉降差为 4mm;竣工三年后最大沉降量为 25mm,最小沉降量为15mm,相邻柱与柱之间的最大沉降差为 4mm,说明沉降已基本稳定此沉降量稍大于理论计算值,但远小于规范允许值该工程的沉降规律也与附近的一栋纯筏板基础的房屋基本一致。
即四角的沉降量大而中部的沉降量小 7 结论 通过本工程可以看出,当上部竖向荷载不均时完全可以采用不等距布桩的筏板基础,从而减少筏板的内力及不均匀沉降;摩擦型桩筏基础的沉降规律与纯筏板基础基本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