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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国际税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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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章第八章 国际税法国际税法 本章重点问题:本章重点问题:l1 1、国际税收关系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是什么?、国际税收关系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是什么?l2 2、居民税收管辖权中自然人居民身份关系和、居民税收管辖权中自然人居民身份关系和法人的居民身份关系如何认定?法人的居民身份关系如何认定?l3 3、国家间征税权冲突的协调〔重点:、国家间征税权冲突的协调〔重点:1 1、跨国、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2 2、跨国劳务所、跨国劳务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l4 4、国际重复征税的解决方法〔计算方法〕、国际重复征税的解决方法〔计算方法〕l5 5、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和法律应对措施、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和法律应对措施 本章重要概念:本章重要概念:l1 1、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l2 2、国际重复征税和国际重叠征税、国际重复征税和国际重叠征税l3 3、常设机构、常设机构l4 4、实际联系原那么和引力原那么、实际联系原那么和引力原那么l5 5、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国际逃税和国际避税l6 6、跨国联属企业、跨国联属企业l7 7、转移定价、转移定价l8 8、资本弱化、资本弱化l9 9、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 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税法概述国际税法概述 一、一、国际税法的产生国际税法的产生 二、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二、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 〔一〕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1 1、征税主体、征税主体————国家国家 2 2、纳税主体、纳税主体————跨国纳税人跨国纳税人 〔二〕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二〕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 1 1、营业所得、营业所得 2 2、劳务所得、劳务所得 3 3、投资所得、投资所得 4 4、财产转让所得〔财产收益〕、财产转让所得〔财产收益〕 〔三〕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种类〔三〕国际税收法律关系的种类1 1、国家与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国家与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 纳关系。

      纳关系 分析以以下图中属于国际税收关系的有:分析以以下图中属于国际税收关系的有:l A国 B国l 甲〔A国公民〕 乙〔B国公民〕l 乙企业 甲企业 2 2、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关系关系 l国际税收关系与国内税收关系的国际税收关系与国内税收关系的区别区别思考 第二节第二节 税收管辖权 一、税收管辖权的概念一、税收管辖权的概念l指国家在主权范围内对一定的人指国家在主权范围内对一定的人和一定的对象进行征税的权力和一定的对象进行征税的权力 二、种类二、种类l〔一〕居民税收管辖权〔一〕居民税收管辖权l —— ——指一国对其本国居民在世界指一国对其本国居民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进行征税的权力,它范围内的所得进行征税的权力,它是征税国基于纳税人与本国存在居是征税国基于纳税人与本国存在居民身份关系这一法律事实而主张行民身份关系这一法律事实而主张行使的征税权使的征税权 l1 1、自然人的居民身份确认、自然人的居民身份确认l〔〔1 1〕住所标准〕住所标准l〔〔2 2〕居所标准〕居所标准l〔〔3 3〕国籍标准〕国籍标准 l采用住所与居所的混合标准采用住所与居所的混合标准 CHINA 案例:l19931993年,美国年,美国A A公司与中国公司与中国B B企业在深圳建立一企业在深圳建立一家合资企业,家合资企业,19931993年,美国年,美国A A公司派遣其副总公司派遣其副总汤姆逊担任合资企业董事职务,汤姆逊于同年汤姆逊担任合资企业董事职务,汤姆逊于同年1010月到达深圳任职。

      月到达深圳任职19941994年年3 3月月7 7日到日到19941994年年4 4月月4 4日,汤姆逊离境回国,向日,汤姆逊离境回国,向A A公司述职公司述职19941994年年1212月月2020日又离境欢度圣诞和元旦,日又离境欢度圣诞和元旦,19951995年年1 1月月1515日回国,回国后深圳市税务机关通知汤姆日回国,回国后深圳市税务机关通知汤姆逊就上一年度境内和境外全部所得申报纳税逊就上一年度境内和境外全部所得申报纳税汤姆逊认为,自己不是中国公民,应仅就中国汤姆逊认为,自己不是中国公民,应仅就中国境内所得纳税,双方发生争执境内所得纳税,双方发生争执 2 2、法人的居民身份确认、法人的居民身份确认〔〔1 1〕注册成立地标准〕注册成立地标准〔〔2 2〕法人总机构所在地标准〕法人总机构所在地标准〔〔3 3〕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准 提问:从以下事实判断英国对法人的居民身提问:从以下事实判断英国对法人的居民身份确认采用的是什么标准?份确认采用的是什么标准?l尼尔矿产勘探和开发在南非注册成立,其产品尼尔矿产勘探和开发在南非注册成立,其产品钻石的勘探开采和销售地均在南非境内,但是钻石的勘探开采和销售地均在南非境内,但是由于公司大局部董事均在英国居住,所在董事由于公司大局部董事均在英国居住,所在董事会多在英国伦敦召开,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决会多在英国伦敦召开,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决策也均在伦敦做出。

      策也均在伦敦做出19741974年,英国政府认定尼年,英国政府认定尼尔矿产公司为英国的纳税居民,要求该公司就尔矿产公司为英国的纳税居民,要求该公司就其境内外财产向英国政府纳税其境内外财产向英国政府纳税l问:英国政府要求尼尔公司纳税的依据是什么问:英国政府要求尼尔公司纳税的依据是什么?? l中国:中国: 采用采用注册成立地注册成立地与与实际管理和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控制中心所在地的双重标准的双重标准 〔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指一国对指一国对非居民非居民来源于来源于本国本国的所得的所得进行征税的权力,它是征进行征税的权力,它是征税国基于纳税人的所得来源于本税国基于纳税人的所得来源于本国这一事实而主张行使的征税权国这一事实而主张行使的征税权 l1、营业所得来源地确实认l 标准:营业活动发生地 l2、劳务所得来源地确实认l标准:1、劳务行为发生地l 2、劳务费用支付人居住地 l3 3、投资所得来源地确实认、投资所得来源地确实认l标准:标准:l 1 1、投资权利发生地〔即投资权利提供、投资权利发生地〔即投资权利提供者的居住地〕者的居住地〕l 2 2、投资权利使用地〔即权利的使用人、投资权利使用地〔即权利的使用人或者实际负担投资所得的债务人的居住或者实际负担投资所得的债务人的居住地〕地〕 l4、财产收益来源地确实认 第三节第三节 国际重复征税 一、法律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一、法律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 〔一〕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一〕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 l居民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居民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冲突辖权的冲突情况一 居民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居民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冲突:l A1国 A2国l 〔B居民来自于A2国的收入500万〕 B居民居民 l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冲突权的冲突情况二 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A A国国 B国国 A国税法规定:国税法规定:A A国居民离开国居民离开A A国满国满180180天的即成为非居天的即成为非居民;民; B B国税法规定:凡在国税法规定:凡在B B国居住满国居住满9090天的即成为天的即成为B B国国居民。

      居民 甲居民甲居民 例:例:l某甲在某甲在A A国有居所国有居所19991999年,甲离开年,甲离开A A国国去去B B国从事经营活动,在国从事经营活动,在B B国居住了国居住了150150天天并取得一笔收入甲回到并取得一笔收入甲回到A A国,先后收到国,先后收到了了A A、、B B两国要求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两国要求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通知根据税通知根据A A国税法规定,国税法规定,A A国公民离国公民离开开A A国满国满180180天的为天的为A A国非居民;根据国非居民;根据B B国国税法,凡在税法,凡在B B国居住满国居住满9090天的即为天的即为B B国居国居民 l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冲突管辖权的冲突情况三 例:例:lA A国某公司派遣员工到国某公司派遣员工到B B国提供指导,国提供指导,其报酬由其报酬由A A国该公司支付国该公司支付 lA A国:劳务报酬支付人居住地标准国:劳务报酬支付人居住地标准lB B国:劳务行为发生地标准国:劳务行为发生地标准 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两个或两个以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国家,对同同一纳税人一纳税人就就同一征税对象同一征税对象,在,在同同一时期内一时期内课征课征相同或类似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的税收 l特点:特点:l〔〔1 1〕征税主体的双重性〕征税主体的双重性l〔〔2 2〕同一纳税主体〕同一纳税主体l〔〔3 3〕同一征税对象〕同一征税对象l〔〔4 4〕同一征税期间〕同一征税期间l〔〔5 5〕同一或类似税种〕同一或类似税种 二、经济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二、经济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叠征税〕〔国际重叠征税〕l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不不同纳税人同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课征相同或类在同一时期内课征相同或类似的税收似的税收. . l特点:特点:l〔〔1 1〕征税主体的双重性〕征税主体的双重性l〔〔2 2〕不同纳税主体〕不同纳税主体l〔〔3 3〕同一征税对象〕同一征税对象l〔〔4 4〕同一征税期间〕同一征税期间l〔〔5 5〕同一或类似税种〕同一或类似税种 l经济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经济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主要表现为两个国家分别、主要表现为两个国家分别、同时对在各自境内居住的公同时对在各自境内居住的公司的利润和股东从公司获取司的利润和股东从公司获取的股息征税的股息征税 经济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经济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 A1A1国国 A2 A2国国说明:说明:C C股东有来自股东有来自B B公司的股息公司的股息B公司公司C股东股东 例题:例题:l甲国甲国A A公司在乙国设立公司在乙国设立B B分公司,在丙国分公司,在丙国设立设立C C子公司。

      子公司20032003年末,年末,B B公司获利公司获利1010万美元,万美元,C C公司获利公司获利5050万美元,从税后利万美元,从税后利润中向润中向A A公司支付股息公司支付股息3030万美元问:问:1 1、在该纳税年度,、在该纳税年度,A A、、B B、、C C三公司分三公司分别应缴纳哪些税收?别应缴纳哪些税收? 2 2、在上述纳税中,哪些属于国际重、在上述纳税中,哪些属于国际重复征税?哪些属于国际重叠征税?复征税?哪些属于国际重叠征税? A A公司公司B B分公司分公司C子公司子公司甲国甲国乙国乙国1050丙国丙国3 三、国际双重征税三、国际双重征税l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纳税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的同一征税对象,在相同时期内课征相同或类似税在相同时期内课征相同或类似税收 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 及国家间税收冲突的协调及国家间税收冲突的协调 一、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一、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常设机构原那么常设机构原那么 l何谓何谓““常设机构原那么〞:常设机构原那么〞:l即如果纳税人在另一国设有从事营业活即如果纳税人在另一国设有从事营业活动的常设机构,那么对于属于该常设机动的常设机构,那么对于属于该常设机构利润范围内的跨国营业所得,该常设构利润范围内的跨国营业所得,该常设机构所在国〔即跨国营业所得的来源地机构所在国〔即跨国营业所得的来源地国〕有课税权。

      这实际是把跨国营业所国〕有课税权这实际是把跨国营业所得来源地国的征税权限定在设有常设机得来源地国的征税权限定在设有常设机构的条件下构的条件下 〔一〕常设机构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一〕常设机构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l概念:概念:l指一个企业在某一国境内进行全指一个企业在某一国境内进行全部或局部营业活动的固定场所部或局部营业活动的固定场所 构成要件:构成要件:1 1、要有一个受有关企业支配的营、要有一个受有关企业支配的营业场所存在;业场所存在;2 2、该场所应有一定的固定性和长、该场所应有一定的固定性和长期性;期性;3 3、企业的全部或局部营业场所通、企业的全部或局部营业场所通过该场所进行〔营业性〕过该场所进行〔营业性〕 〔二〕常设机构利润范围确实定〔二〕常设机构利润范围确实定 l▲ 实际联系原那么l▲ 引力原那么 l实际联系原那么:只有那些通过常设机构进行实际联系原那么:只有那些通过常设机构进行的营业活动所产生的利润以及与常设机构有实的营业活动所产生的利润以及与常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各种所得,才能确定为属于该常设机际联系的各种所得,才能确定为属于该常设机构的利润范围,来源地国才能对此征税构的利润范围,来源地国才能对此征税。

      l引力原那么:纳税人来源于来源地国的其他所引力原那么:纳税人来源于来源地国的其他所得,即使并非是通过常设机构的活动获得,但得,即使并非是通过常设机构的活动获得,但只要产生这些所得的营业活动属于该常设机构只要产生这些所得的营业活动属于该常设机构的营业范围,收入来源国均可将它们列入常设的营业范围,收入来源国均可将它们列入常设机构的利润范围进行征税机构的利润范围进行征税 案例:案例:l甲国甲国A A公司在乙国设有一分公司,在公司在乙国设有一分公司,在丙国设有一常驻代办处丙国设有一常驻代办处19961996年年A A公公司又在丁国开办了一次为期司又在丁国开办了一次为期3 3个月的个月的展销会此外,展销会此外,A A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还经常与乙、丙、丁国的居民、公还经常与乙、丙、丁国的居民、公司开展贸易活动〔甲与乙、丙、司开展贸易活动〔甲与乙、丙、丁机构均签有双边税收协定〕丁机构均签有双边税收协定〕 1 1、、A A公司在乙、丙、丁国设立的分公司、公司在乙、丙、丁国设立的分公司、常驻代办处、展销会是否构成在东道国常驻代办处、展销会是否构成在东道国设立的常设机构?设立的常设机构?l2 2、、A A公司从分公司、常驻代办处、展销公司从分公司、常驻代办处、展销会取得的收入应否向东道国纳税?会取得的收入应否向东道国纳税?l3 3、、A A公司与乙、丙、丁三国的公司从事公司与乙、丙、丁三国的公司从事直接贸易活动所取得的营业利润应如何直接贸易活动所取得的营业利润应如何纳税?纳税? 总结〔总结〔〕〕〔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如何协调〕〔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如何协调〕设立常设机构设立常设机构不设常设机构不设常设机构来源地国无征税权,仅向居住国纳税来源地国无征税权,仅向居住国纳税实际联系实际联系引力引力来源地国有来源地国有优先课税权优先课税权 二、跨国劳务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二、跨国劳务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 〔一〕独立劳务所得〔一〕独立劳务所得――――固定基地原那么固定基地原那么 总结:总结:★设立了固定基地:必须向来源地国设立了固定基地:必须向来源地国纳税;纳税;★★未设立固定基地,如果在来源地国未设立固定基地,如果在来源地国累计停留超过累计停留超过183183天天, ,也必须向来源也必须向来源地国纳税。

      地国纳税 l〔二〕非独立劳务所得〔二〕非独立劳务所得 总结总结 (非独立劳务所得非独立劳务所得)★原那么上应当向来源地国纳税;★当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时,仅向居住国纳税:1、在来源地国累计停留不超过183天;2、劳务所得并非由来源地国的雇主支付;3、劳务所得并非由来源地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负担 案例案例1 1:: 汤姆和珍妮是一对美国夫妇,汤姆和珍妮是一对美国夫妇,19991999年年9 9月月1 1日同日同时来华汤姆开办了一家医疗诊所,珍妮在一时来华汤姆开办了一家医疗诊所,珍妮在一所中国民办学校任英语教师所中国民办学校任英语教师20002000年年3 3月,该月,该夫妇因儿子突患重病临时决定返回美国,汤姆夫妇因儿子突患重病临时决定返回美国,汤姆关闭了诊所,珍妮辞去了工作,二人于关闭了诊所,珍妮辞去了工作,二人于20002000年年4 4月月1010日离境l问:汤姆和珍妮在华期间所取得的收入各属于问:汤姆和珍妮在华期间所取得的收入各属于什么性质?应否向中国纳税?什么性质?应否向中国纳税? 案例案例2 2::缔约国缔约国A A国的三位工程师甲乙丙,受国的三位工程师甲乙丙,受其任职的总公司委派前往缔约国其任职的总公司委派前往缔约国B B国国帮助培训技术人员,为期三个月。

      帮助培训技术人员,为期三个月事后,事后,A A国总公司支付了甲、乙、丙国总公司支付了甲、乙、丙1313万美元的劳务费万美元的劳务费问:问:B B国政府能否向甲、乙、丙三人国政府能否向甲、乙、丙三人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什么?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什么? 案例案例3 3::l中国交响乐团赴欧洲巡回演出,经历英、中国交响乐团赴欧洲巡回演出,经历英、法、德、瑞典、卢森堡等法、德、瑞典、卢森堡等1010个国家,所个国家,所到之处受到热烈欢送最后乐团回到北到之处受到热烈欢送最后乐团回到北京做汇报演出达京做汇报演出达3030多场l问:〔问:〔1 1〕中国交响乐团的演员在国外的〕中国交响乐团的演员在国外的所有演出报酬应向东道国纳税吗?所有演出报酬应向东道国纳税吗?l〔〔2 2〕中国演员应就哪些收入向中国政府〕中国演员应就哪些收入向中国政府纳税?纳税? 三、投资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三、投资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协调——税收分享原那么税收分享原那么 案例:案例:l中国中国A A公司是一家参与中国海洋石油开发公司是一家参与中国海洋石油开发和生产的参股公司和生产的参股公司A A公司于公司于19931993年年1111月月与科威特中东银行签订了与科威特中东银行签订了1212亿美元的贷亿美元的贷款协议,至款协议,至19961996年年1010月,累计支付利息月,累计支付利息177522177522万美元。

      中国海洋石油税务管理万美元中国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湛江分局认为,依局湛江分局认为,依? ?中国科威特防止双中国科威特防止双重征税税收协定重征税税收协定? ?规定,中东银行所收利规定,中东银行所收利息应在中国缴纳预提所得税,税率为息应在中国缴纳预提所得税,税率为5 5%税款由税款由A A公司在支付利息时候扣缴据此,公司在支付利息时候扣缴据此,A A公司向中国政府交纳利息所得税公司向中国政府交纳利息所得税93439343万万美元 l问:问:1 1、该案例中的、该案例中的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是谁?是谁?扣缴义扣缴义务人务人是谁?中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是什是谁?中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是什么管辖权?么管辖权?2 2、科威特政府对中东银行的该笔利息收、科威特政府对中东银行的该笔利息收入还有无权利征税?入还有无权利征税? 四、跨国不动产所得和财产收益征税四、跨国不动产所得和财产收益征税权冲突的协调权冲突的协调 案例:案例:l詹姆斯詹姆斯. .威廉系英国人在英国有住所威廉系英国人在英国有住所19831983年,他将其祖上遗留的位于法国境年,他将其祖上遗留的位于法国境内的一所房屋转让,得价款内的一所房屋转让,得价款2020万法郎。

      万法郎就此项收入,威廉向法国缴纳所得税就此项收入,威廉向法国缴纳所得税8 8万万法郎,后英国政府也通知威廉就该房屋法郎,后英国政府也通知威廉就该房屋转让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l问:法国和英国分别行使的是什么税收问:法国和英国分别行使的是什么税收管辖权?管辖权? l中国远洋运输公司一艘名叫中国远洋运输公司一艘名叫““东方红东方红2 2号号〞的万吨远洋运输货轮,〞的万吨远洋运输货轮,19951995年年7 7月在日月在日本大阪港抛锚,经检测,修复难度较大,本大阪港抛锚,经检测,修复难度较大,且需要巨额资金,中国远洋运输公司遂且需要巨额资金,中国远洋运输公司遂决定就地转让出售经拍卖,该船舶被决定就地转让出售经拍卖,该船舶被韩国一家船运公司买走韩国一家船运公司买走l问: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售船收入应向问: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售船收入应向哪国缴纳所得税?哪国缴纳所得税? 第五节第五节 国际重复征税的解决方法 〔防止国际重复征税的计算方法〕 一、免税法: 居住国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居民税收管辖权,从而防止了在这一局部所得上居住国的居民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国的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分类:分类:l1 1、全额免税法:、全额免税法:l2 2、累进免税法:、累进免税法: 根本计算公式:根本计算公式: 应纳居住国税额应纳居住国税额 =居住国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税率 计算题:计算题:l甲公司在某纳税年度有国内外所甲公司在某纳税年度有国内外所得共计得共计400400万美元,其中在居住万美元,其中在居住国所得约为国所得约为300300万,在来源地国万,在来源地国所得约为所得约为100100万假设居住国实万假设居住国实行行2020%%-40-40%的累进税率〔其中%的累进税率〔其中300300万适用万适用2525%的税率,%的税率,400400万适万适用用3030%的税率〕,来源地国适用%的税率〕,来源地国适用3030%的比例税率%的比例税率 问题:问题:1 1、如果居住国不采取任何防止国际、如果居住国不采取任何防止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甲公司在该纳税重复征税的措施,甲公司在该纳税年度内需承担的总税负是多少?年度内需承担的总税负是多少?2 2、如果居住国采用全额免税法,甲、如果居住国采用全额免税法,甲公司承担的总税负为多少?公司承担的总税负为多少?3 3、如果居住国采用累进免税法,甲、如果居住国采用累进免税法,甲公司的总税负是多少?公司的总税负是多少? l1 1、不采取任何防止国际重复征税的、不采取任何防止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措施: :〔〔1 1〕向来源国纳税:〕向来源国纳税:l 100 100万万×30×30%=%=3030万万l 〔〔2 2〕向居住国纳税:〕向居住国纳税:l 〔〔100+300100+300〕〕×30×30%=%=120120万万l〔〔3 3〕总税负:〕总税负:30+12030+120==150150万美元万美元算一算 l2 2、如果居住国采用全额免税法:、如果居住国采用全额免税法:l〔〔1 1〕向居住国纳税:〕向居住国纳税:l 300×25 300×25%=%=7575万万l〔〔2 2〕总税负:〕总税负:l 75 75万万+30+30万=万=105105万万 l3 3、如果居住国采用累进免税法:、如果居住国采用累进免税法:l〔〔1 1〕向居住国纳税:〕向居住国纳税:l 300×30 300×30%=%=9090万万l〔〔2 2〕总税负:〕总税负:l 90 90万万+30+30万=万=120120万万 关于超额累进税率的例题:关于超额累进税率的例题:l甲国某公司在本国当年的应税所得为甲国某公司在本国当年的应税所得为40004000万元,它设在乙国的分公司当年的万元,它设在乙国的分公司当年的应税所得为应税所得为20002000万元,已按万元,已按25%25%的税率向的税率向乙国缴纳了所得税乙国缴纳了所得税500500万元。

      假设其居住万元假设其居住国规定的所得税税率为超额累进税率,国规定的所得税税率为超额累进税率,即年所得不超过即年所得不超过50005000万元的按万元的按30%30%的税率,的税率,5000—55005000—5500万元的局部按万元的局部按40%40%的税率,超的税率,超过过55005500万元的局部按万元的局部按50%50%的税率计算:的税率计算: 〔〔1 1〕在全额免税法下该公司应纳本〕在全额免税法下该公司应纳本国的所得税为多少?国的所得税为多少?〔〔2 2〕在累进免税法下该公司应纳本〕在累进免税法下该公司应纳本国的所得税为多少?国的所得税为多少?〔〔3 3〕在不采取任何防止双重征税措〕在不采取任何防止双重征税措施时,该公司应纳本国的所得税为施时,该公司应纳本国的所得税为多少?多少? 解答:解答:l〔〔1 1〕全额免税法下应纳居住国税额:〕全额免税法下应纳居住国税额:l 4000 × 30% = 1200 4000 × 30% = 1200万万 l〔〔2 2〕累进免税法下应纳居住国税额:〕累进免税法下应纳居住国税额:l 〔〔5000 × 30% + 500 × 40% + 5000 × 30% + 500 × 40% + 500 × 50%500 × 50%〕〕×4000/6000×4000/6000l =1950 ×4000/6000 =1950 ×4000/6000l =1300 =1300万元万元 l〔〔3 3〕不采取免税措施时应纳居住国〕不采取免税措施时应纳居住国税额:税额:l〔〔5000 × 30% + 500 × 40% + 5000 × 30% + 500 × 40% + 500 × 50%500 × 50%〕〕l =1950 =1950 二、抵免法: 居住国按本国居民的境内外居住国按本国居民的境内外所得为基数计算应纳税额,但对所得为基数计算应纳税额,但对本国居民已经在来源地国缴纳的本国居民已经在来源地国缴纳的税额允许从居住国应纳税额中扣税额允许从居住国应纳税额中扣除。

      除 种类:种类:l全额抵免全额抵免l限额抵免限额抵免 分以下两种情况:分以下两种情况:〔〔1 1〕来源地国税率〕来源地国税率≤≤居住国税率居住国税率应纳居住国税额=跨国所得〔居住国应纳居住国税额=跨国所得〔居住国所得所得+ +来源地国所得〕来源地国所得〕××居住国税率居住国税率-已纳来源地国税额-已纳来源地国税额 〔〔2 2〕来源地国税率>居住国税率〕来源地国税率>居住国税率应纳居住国税额=跨国所得应纳居住国税额=跨国所得××居住国居住国税率-抵免限额税率-抵免限额抵免限额=纳税人的国外所得抵免限额=纳税人的国外所得××居住居住国税率国税率 计算题:计算题:l美国人威廉受聘在中国一家中美美国人威廉受聘在中国一家中美合资的集成电路生产厂担任为期合资的集成电路生产厂担任为期半年的技术参谋,半年期满回国半年的技术参谋,半年期满回国时,威廉获劳务报酬时,威廉获劳务报酬1010万美元在该纳税年度,威廉共获国内外在该纳税年度,威廉共获国内外所得所得2525万美元,现假设:中国适万美元,现假设:中国适用个人所得税率为用个人所得税率为2020%,美国适%,美国适用个人所得税率为用个人所得税率为1515%。

      % 问题:问题:1 1、如果中美双边税收协定没有任何防止、如果中美双边税收协定没有任何防止国际重复征税的约定,那么在该纳税年国际重复征税的约定,那么在该纳税年度,威廉需承担的总税额是多少?度,威廉需承担的总税额是多少?2 2、如果中美税收协定约定以全额抵免法、如果中美税收协定约定以全额抵免法缓解重复征税,在该纳税年度,威廉应缓解重复征税,在该纳税年度,威廉应承担的总税负是多少?承担的总税负是多少?3 3、如果中美约定,采用限额抵免,那么、如果中美约定,采用限额抵免,那么总税负为多少?总税负为多少? ★ 不采取防止重复征税措施时的总税负:应纳中国税额:10万×20%=2万应纳美国税额:〔10+15〕×15%=总税额:2万万=万 ★ 采取采取全额抵免全额抵免法时的总税负:法时的总税负:应纳美国税额:应纳美国税额:25×1525×15%%-2-2=万=万 总税额:万总税额:万+2+2万=万万=万 ★ 采取采取限额抵免限额抵免法时的总税负:法时的总税负:l计算抵免限额:计算抵免限额:10万万万万l应纳美国税额:应纳美国税额: 25×15%%--万万l总税负:万总税负:万 1 1、分国限额抵免〔计算步骤〕、分国限额抵免〔计算步骤〕〔〔1 1〕分别计算出纳税人在各个来源地国〕分别计算出纳税人在各个来源地国的已纳税额;的已纳税额;〔〔2 2〕分别计算出各来源地国抵免限额;〕分别计算出各来源地国抵免限额;〔〔3 3〕分别比较各个来源地国的已纳税额〕分别比较各个来源地国的已纳税额与抵免限额,如果前者大于后者,那么与抵免限额,如果前者大于后者,那么要启动抵免限额,然后计算实际可抵免要启动抵免限额,然后计算实际可抵免的税额的总和;的税额的总和;〔〔4 4〕从居住国的应纳税额中扣减可抵免〕从居住国的应纳税额中扣减可抵免额,计算应向居住国实纳税额。

      额,计算应向居住国实纳税额 2、综合限额抵免〔计算步骤〕〔〔1 1〕计算综合抵免限额;〕计算综合抵免限额;〔〔2 2〕计算纳税人在各来源地国已缴税额〕计算纳税人在各来源地国已缴税额总和;总和;〔〔3 3〕如果低于或等于综合抵免限额,就〕如果低于或等于综合抵免限额,就可全部抵免,如果高于综合抵免限额,可全部抵免,如果高于综合抵免限额,那么超过局部不得抵免;那么超过局部不得抵免;〔〔4 4〕计算向居住国实缴税额〕计算向居住国实缴税额 l甲国一家甲国一家A A公司在乙国和丙国分别设有分公司,公司在乙国和丙国分别设有分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内,在某一纳税年度内,A A公司在甲国取得的应税公司在甲国取得的应税所得为所得为300300万元,在乙国的分公司取得的应税万元,在乙国的分公司取得的应税所得为所得为6060万元,在丙国的分公司取得的应税所万元,在丙国的分公司取得的应税所得为得为200200万元甲、乙、丙三国的所得税率分万元甲、乙、丙三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别为:5050%、%、4040%、%、6060%,分别根据综合限额%,分别根据综合限额抵免制及分国限额抵免制计算抵免制及分国限额抵免制计算A A公司在该年度公司在该年度应向甲国实纳的所得税额。

      应向甲国实纳的所得税额算一算算一算 第一,甲国实行综合限额抵免制第一,甲国实行综合限额抵免制l〔〔1 1〕综合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60+20060+200〕〕×50×50%=%=130130万元万元l〔〔2 2〕来源地国已纳税总额=乙国分公司纳税〕来源地国已纳税总额=乙国分公司纳税额额+ +丙国分公司纳税额=丙国分公司纳税额=60×4060×40%%+200×60+200×60%%==2424万万+120+120万=万=144144万元万元l〔〔3 3〕比较:〕比较:144144万>万>130130万,因此允许抵免额万,因此允许抵免额为为130130万l〔〔4 4〕〕A A公司实纳甲国税额:公司实纳甲国税额:l 〔〔300+200+60300+200+60〕〕×50×50%%-130-130==150150万万 第二,甲国实行分国限额抵免制第二,甲国实行分国限额抵免制〔〔1 1〕计算各个来源地国已纳税额:〕计算各个来源地国已纳税额: 乙国分公司已纳税额:乙国分公司已纳税额:6060万万×40×40%=%=2424万万 丙国分公司已纳税额:丙国分公司已纳税额:200200万万×60×60%=%=120120万万〔〔2 2〕计算分国抵免限额:〕计算分国抵免限额: 乙国分公司的抵免限额:乙国分公司的抵免限额:6060万万×50×50%=%=3030万万 丙国分公司的抵免限额:丙国分公司的抵免限额:200200万万×50×50%=%=100100万万〔〔3 3〕比较来源国已纳税额和抵免限额:〕比较来源国已纳税额和抵免限额: 乙国:乙国:2424万<万<3030万,因此万,因此2424万可全部抵免万可全部抵免 丙国:丙国:120120万>万>100100万,因此只可抵免万,因此只可抵免100100万万 因此可抵免税额总和为:因此可抵免税额总和为:2424万万+100+100万=万=124124万万〔〔4 4〕计算〕计算A A公司实纳甲国所得税额:公司实纳甲国所得税额: 〔〔300+200+60300+200+60〕〕×50×50%%-124-124万=万=156156万万 三、税收饶让抵免:l居住国对其居民因来源地国实行减免税优惠而没有实际缴纳的那局部税额,也视同已缴纳而同样给予抵免。

      因此也称为“虚拟抵免〞或“影子税收抵免〞 计算题:计算题:l某跨国纳税人尼可有来自国外的收入20万美元,其在该纳税年度的境内外所得共为40万美元居住国所得税率为30%,来源地国所得税率为20%,但由于尼可符合税收减免条件,因此可以向来源地国减半缴纳所得税 l问:问:1 1、如果居住国采用限额抵免法,计、如果居住国采用限额抵免法,计算尼可在该纳税年度应纳居住国税额?算尼可在该纳税年度应纳居住国税额?l 2 2、如果居住国和来源地国约定适用、如果居住国和来源地国约定适用税收饶让抵免,那么计算尼可在该纳税税收饶让抵免,那么计算尼可在该纳税年度应纳居住国税额?年度应纳居住国税额? l1 1、如果居住国采用限额抵免法:、如果居住国采用限额抵免法:l〔〔1 1〕应纳来源地国税额:〕应纳来源地国税额:l 20×10 20×10%=%=2 2万万l〔〔2 2〕应纳居住国税额:〕应纳居住国税额:l 40×30 40×30%-%-2 2万=万=1010万万 l2 2、如居住国采用税收饶让抵免:、如居住国采用税收饶让抵免:l〔〔1 1〕应纳来源地国税额:〕应纳来源地国税额:l 20×20 20×20%=%=4 4万万l〔〔2 2〕应纳居住国税额:〕应纳居住国税额:l 40×30 40×30%-%-4 4万=万=8 8万万 第六节第六节 国际逃税与避税国际逃税与避税 一、国际逃税与避税的概念及区别一、国际逃税与避税的概念及区别 区别:l第一,行为性质不同l第二,表现形式不同l第三,应对手段不同 ? ?刑法刑法?201?201条:条:l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分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分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七〕? ?〔〔20212021年〕年〕l以以““逃避缴纳税款罪〞取代了逃避缴纳税款罪〞取代了““偷税罪偷税罪〞l修改后的修改后的? ?刑法刑法? ?第第201201条规定:纳税人采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分金;数额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分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二、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二、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一〕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躲避居民税收管辖权 〔二〕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 1、跨国联属企业的转移定价 案例:l某跨国公司在甲乙丙三国分别设有某跨国公司在甲乙丙三国分别设有A A、、B B、、C C三个子公司,三个子公司,A A公司主要从事空调零部件生产,公司主要从事空调零部件生产,B B公司主要从事空调公司主要从事空调整机的组装,整机的组装,C C公司那么是一家从事空调零部件及整机公司那么是一家从事空调零部件及整机销售、运输的综合性公司。

      甲乙丙三国的公司所得税销售、运输的综合性公司甲乙丙三国的公司所得税率分别为率分别为30%30%、、20%20%、、10%10%20002000年年3 3月,月,A A公司以公司以300300万万美元的本钱生产了一批空调零部件,本应以美元的本钱生产了一批空调零部件,本应以360360万美元万美元的市场价格直接售给的市场价格直接售给B B公司,由公司,由B B公司组装后投放市场公司组装后投放市场但为了躲避税收,但为了躲避税收,A A公司将该批零部件以公司将该批零部件以310310万美元的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价格卖给了C C公司,公司,C C公司再转手以公司再转手以360360万美元的价格卖万美元的价格卖给给B B公司,经公司,经B B公司组装后投放市场问:通过上述做公司组装后投放市场问:通过上述做法,该跨国公司共减少纳税多少?法,该跨国公司共减少纳税多少? l分析:分析:l如果没有采取转移定价,该跨国公司在如果没有采取转移定价,该跨国公司在上述交易中需承担的税赋为上述交易中需承担的税赋为A A公司所应缴公司所应缴纳的税款:纳的税款:60*30%=1860*30%=18万美元在转移定万美元在转移定价后,价后,A A公司所纳税为:公司所纳税为:10*30%=310*30%=3万美元。

      万美元而而C C公司拥有公司拥有5050万的利润,应向丙国纳税:万的利润,应向丙国纳税:50*10%=550*10%=5万美元,共纳税万美元,共纳税8 8万美元,减少万美元,减少纳税纳税1010万美元 l2、利用避税港避税 l3、资本弱化l 〔又称为股份隐藏、资本隐藏〕 l4、套用税收协定 三、法律应对措施三、法律应对措施 〔一〕严格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一〕严格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 〔二〕防止联属企业利用转移定〔二〕防止联属企业利用转移定价避税价避税——实行转移定价税制和实行转移定价税制和正常交易原那么正常交易原那么 何谓转移定价税制:何谓转移定价税制:l为了重新调整关联企业之间的收入为了重新调整关联企业之间的收入分配问题,许多国家制订了专门的分配问题,许多国家制订了专门的税法规那么,称为转移定价税制,税法规那么,称为转移定价税制,在转移定价税制中采用正常交易原在转移定价税制中采用正常交易原那么对关联企业的收入费用分配进那么对关联企业的收入费用分配进行重新调整行重新调整 何谓正常交易原那么:何谓正常交易原那么:l所谓正常交易原那么,是指将关联企业的总机构与分所谓正常交易原那么,是指将关联企业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相支机构、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相互之间,当作独立竞争企业之间的关系来处理,按照互之间,当作独立竞争企业之间的关系来处理,按照这一原那么,关联企业各个实体之间的业务往来都应这一原那么,关联企业各个实体之间的业务往来都应按公平的市场价格来计算,如果发现跨国公司的内部按公平的市场价格来计算,如果发现跨国公司的内部交易有人为抬高或压低价格,违背市场交易规那么的交易有人为抬高或压低价格,违背市场交易规那么的行为,有关国家税务当局即可根据公平的市场价格做行为,有关国家税务当局即可根据公平的市场价格做出重新调整。

      因此正常交易原那么的核心就是将联属出重新调整因此正常交易原那么的核心就是将联属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与独立企业之间的正常交易价格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与独立企业之间的正常交易价格进行比较进行比较 〔三〕防止利用避税港进行避税〔三〕防止利用避税港进行避税 l一是通过法律禁止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一是通过法律禁止纳税人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基地公司l二是禁止关联企业之间非正常的利润转二是禁止关联企业之间非正常的利润转移l三是取消境内股东在基地公司的未分配三是取消境内股东在基地公司的未分配股息所享有的延期纳税待遇,以打击纳股息所享有的延期纳税待遇,以打击纳税人在避税港建立基地公司的积极性税人在避税港建立基地公司的积极性 〔四〕防止资本弱化的措施〔四〕防止资本弱化的措施 l一、正常交易法:一、正常交易法:l即看关联企业间的贷款条件是否与即看关联企业间的贷款条件是否与非关联企业的贷款条件相同,如果非关联企业的贷款条件相同,如果不同,那么关联方企业的贷款可能不同,那么关联方企业的贷款可能被视为隐蔽的募股,按资本弱化来被视为隐蔽的募股,按资本弱化来对利息进行征税对利息进行征税 l二、固定比率法:二、固定比率法: l如果公司的资本结构超过了特定的如果公司的资本结构超过了特定的债务债务————股份之比,那么超过的利股份之比,那么超过的利息不允许从税前扣除,将超过的利息不允许从税前扣除,将超过的利息视同股息征税。

      息视同股息征税 〔五〕防止国际避税的国际合作〔五〕防止国际避税的国际合作 l1 1、建立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建立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l2 2、在双重征税协定中增设反套用协、在双重征税协定中增设反套用协定条款定条款l3 3、在征税方面相互协助、在征税方面相互协助 〔六〕遏制国际避税的一条重要司法〔六〕遏制国际避税的一条重要司法原那么原那么 ——“ ——“实质重于形式〞实质重于形式〞 〔〔Substance Over FormSubstance Over Fo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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