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1(建标152-2011).doc
25页. .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国家建设部、发改委2011年10月批准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消防站”)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为城市消防站建设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的统一控制标准;是编制消防规划和评估、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也是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他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对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消防站建设,可单独报批第四条 消防站的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以与消防专项规划,由各级政府负责,并按规划组织实施第五条 消防站的建设,应遵循利于执勤战备、安全实用、方便生活等原则第六条 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七条 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三类普通消防站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第八条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城市必须设立一级普通消防站二、城市建成区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二级普通消防站三、地级以上城市(含)以与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四、有任务需要的城市可设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第九条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 表1消防站类别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战勤保障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车位数(个)6~83~59~12注: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含1个备用车位第十条 消防站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和装备等部分构成消防站的场地主要是指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地、自装卸模块堆放场消防站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和辅助用房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业务用房包括:消防车库(码头、停机坪)、通信室、体能训练室、训练塔、执勤器材库、训练器材库、被装营具库、清洗室、烘干室、呼吸器充气室、器材修理间、灭火救援研讨和电脑室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业务附属用房包括:图书阅览室、会议室、俱乐部、公众消防宣传教育用房、干部备勤室、消防员备勤室、财务室等。
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辅助用房包括:餐厅、厨房、家属探亲用房、浴室、医务室、心理室、晾衣室(场)、贮藏室、盥洗室、理发室、设备用房、油料库等战勤保障消防站的业务用房包括:消防车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器材储备库、灭火药剂储备库、机修物资储备库、军需物资储备库、医疗药械储备库、车辆检修车间、器材检修车间、呼吸器检修充气室、灭火救援研讨和电脑室、卫勤保障室战勤保障消防站的业务附属用房包括:图书阅览室、会议室、俱乐部、干部备勤室、消防员备勤室、财务室等战勤保障消防站的辅助用房包括:餐厅、厨房、家属探亲用房、浴室、晾衣室(场)、贮藏室、盥洗室、理发室、设备用房等消防站的装备由消防车辆(船艇、直升机)、灭火器材、灭火药剂、抢险救援器材、消防员防护器材、通信器材、训练器材、战勤保障器材,以与营具和公众消防宣传教育设施等组成第十一条 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其场地、码头、停机坪、房屋建筑等建设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装备的配备应满足所承当任务的需要第三章规划布局与选址第十二条 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第十三条 消防站的辖区面积按以下原则确定:一、普通消防站不宜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15km2。
也可针对城市的火灾风险,通过评估方法确定消防站辖区面积二、特勤消防站兼有辖区灭火救援任务的,其辖区面积同普通消防站三、战勤保障消防站不单独划分辖区面积第十四条消防站的选址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应设在辖区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其用地应满足业务训练的需要二、消防站执勤车辆主出入口两侧宜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设施,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三、辖区有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消防站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危险部位一般不宜小于200m 四、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后退红线不小于15m第十五条 消防站不宜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特殊情况下,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的消防站应自成一区,并有专用出入口第四章建筑标准第十六条消防站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一、一级普通消防站2700m2~4000m2二、二级普通消防站 1800m2~2700m2三、特勤消防站4000m2~5600m2四、战勤保障消防站4600m2~6800m2第十七条消防站使用面积系数按0.65计算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可参照表2确定。
战勤保障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可参照表3确定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m2)表2房屋类别名 称消防站类别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业务用房消防车库540~720270~450810~1080通信室303040体能训练室50~10040~8080~120训练塔120120210执勤器材库50~12040~80100~180训练器材库20~402030~60被装营具库40~6030~4040~60清洗室、烘干室、呼吸器充气室40~8030~5060~100器材修理间201020灭火救援研讨、电脑室40~6030~5040~80业务附属用房图书阅览室20~602040~60会议室40~9030~6070~140俱乐部50~11040~7090~140公众消防宣传教育用房60~12040~8070~140干部备勤室50~10040~8080~160消防员备勤室150~24070~120240~340财务室181818辅助用房餐厅、厨房90~10060~80140~160家属探亲用房604080浴室80~11070~110130~150医务室181823心理室181823晾衣室(场)302030贮藏室403040~60盥洗室40~5520~3040~70理发室101020设备用房(配电室、锅炉房、空调机房)202020油料库201020其 他201030~50合 计1784~25891204~17742634~3654战勤保障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m2)表3房屋类别名 称使用面积指标业务用房消防车库810~1080通信室40体能训练室60~110器材储备库300~550灭火药剂储备库50~100机修物资储备库50~100军需物资储备库120~180医疗药械储备库50~100车辆检修车间300~400器材检修车间200~300呼吸器检修充气室90~150灭火救援研讨、电脑室40~60卫勤保障室30~50业务附属用房图书阅览室30~60会议室50~100俱乐部60~120干部备勤室60~110消防员备勤室180~280财务室18辅助用房餐厅、厨房110~130家属探亲用房70浴室100~120晾衣室(场)30贮藏室40~50盥洗室40~60理发室20设备用房(配电室、锅炉房、空调机房)20其 他30~40合 计2998~4448第十八条 消防站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十九条 消防站建筑物位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应按乙类建筑进行抗震设计第二十条 消防车库应保障车辆停放、出动、维护保养和非常时期执勤战备的需要一、车库宜设修理间与检修地沟修理间应用防火墙、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并不宜靠近通信室二、消防车库的设计应有车辆充气、充电和废气排除的设施三、消防车库外沟管盖板的承载能力,应按最大吨位消防车的满载轮压进行设计车库地面和墙面应便于清洗,且地面应有排水设施库(外)应有供消防车上水用的市政消火栓消防车库宜设倒车定位等装置第二十一条 消防站供迅速出动用的通道净宽,单面布房时不应小于1.4m,双面布房时不应小于2.0m,楼梯不应小于1.4m通道两侧的墙面应平整、无突出物,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楼梯踏步高度宜为150mm~160mm,宽度宜为280mm~300mm,两侧应设扶手,楼梯倾角不应大于30°第二十二条 消防站应设必要的业务训练与体能训练设施第二十三条 消防站建筑装修、采暖、通风空调和给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消防站外装修应庄重、简洁,宜采用表达消防站特点的装修风格消防站的装修应适应消防员生活和训练的需要,并宜采用色彩明快和容易清洗的装修材料。
二、位于采暖地区的消防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采暖设施,并应优先使用城市热网或集中供暖最热月平均温度超过25℃地区消防站的备勤室、餐厅和通信室、体能训练室等宜设空调等降温设施三、消防站应设置给水、排水系统第二十四条消防站的供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消防站应设电视、网络和广播系统;备勤室、车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会议室、图书阅览室、餐厅与公共通道等,应设应急照明装置消防站主要用房与场地的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五章 建设用地第二十五条消防站建设用地应包括房屋建筑用地、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地等战勤保障消防站还包括自装卸模块堆放场第二十六条 配备有消防船艇的消防站应有供消防船艇靠泊的岸线配备有直升机的消防站应有供直升机起降的停机坪第二十七条 各类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以下规定:一、一级普通消防站 3900m2~5600m2二、二级普通消防站 2300m2~3800m2三、特勤消防站5600m2~7200m2四、战勤保障消防站6200m2~7900m2注:上述指标未包含站消防车道、绿化用地的面积,各地在确定消防站建设用地总面积时,可按0.5~0.6的容积率进行测算第二十八条 消防站建设用地紧且难以达到标准的特大城市,可结合本地实际,集中建设训练场地或训练基地,以保障消防员开展正常的业务训练。
第六章 装备标准第二十九条 普通消防站装备的配备应适应扑救本辖区常见火灾和处置一般灾害事故的需要特勤消防站装备的配备应适应扑救特殊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需要战勤保障消防站的装备配备应适应本地区灭火救援战勤保障任务的需要第三十条 消防站消防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