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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报表填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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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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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 2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报表填表说明表 1 儿童疫苗接种率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儿童疫苗接种率 达到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 105(1)计算方法儿童疫苗接种率=儿童全程接种某种疫苗人数/同期辖区内某种疫苗应接种适龄儿童人数×100%区域考核主要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常规报告接种率评价、组群抽样法或批质量保证抽样法,考核辖区 12-23 月龄儿童/适龄儿童在 12 月龄内完成五种疫苗[卡介苗(BCG) 、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OPV) 、百白破联合疫苗(DPT) 、麻疹疫苗(MV) 乙型肝炎疫苗(HB)]的基础免疫情况2)基本数据年度辖区儿童数疫苗种类应接种人数实接种人数全程接种人数接种率参数接受调查人数调查接种人数调查全程接种人数调查接种率资料质量①辖区儿童数:辖区按照免疫规划规定应接受规划疫苗接种的适龄儿童人数②疫苗种类:辖区按照免疫规划规定应进行规划疫苗接种的种类③应接种人数:辖区达到免疫规划规定的各种疫苗免疫程序规定的某针(次)应该接种的适龄儿童人数的总和④实接种人数:辖区达到免疫规划规定的各种疫苗免疫程序规定的某针(次)实际接种的适龄儿童人数的总和⑤全程接种人数:辖区实际达到某种疫苗免疫程序规定的接种次数的适龄儿童人数。

      ⑥参数:各种疫苗免疫程序规定的每针次实际接种的适龄儿童人次数总和⑦接受调查人数: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组群抽样法或批质量保证抽样法,辖区儿童(12-23 月龄儿童/适龄儿童)接受在 12 月龄内完成五种疫苗[卡介苗(BCG) 、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OPV) 、百白破联合疫苗(DPT) 、麻疹疫苗(MV) 乙型肝炎疫苗(HB)]的基础免疫情况调查人数⑧调查接种人数:接受调查人数曾经接受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基础免疫的人数(只要接种过) ⑨调查全程接种人数:调查接种人数中判断为合格接种者的人数即凡同时符合以下5 项要求者: 有准确的出生、接种时间记录; 免疫起始月龄正确; 针次间隔时间正确(不少于 28d) ; 12 月龄内完成基础免疫; 家长承认或证、卡相符⑩辖区 12 月龄以下儿童总数:指辖区内至考核年度 12 月 31 日不满 1 周岁的全部儿童数辖区 12 月龄儿童基础疫苗全程接种人数:指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11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基础免疫所有剂次均合格接种(免疫起始月龄正确、剂次间隔正确、在规定的月龄内完成接种)的 12 月龄以下儿童数辖区应接种某种疫苗儿童数:指考核年度内,在本次接种时,在接种辖区范围内,○12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中达到免疫程序规定应接受某种疫苗某剂次接种的适龄儿童数,加上上次接种时该苗该剂次应种儿童中漏种者。

      辖区实际接种某种疫苗儿童数:指考核年度内,在本次接种中,某疫苗某剂次应种○13儿童数中的实际接种儿童数资料质量(以下各指标类同):由考核者依据资料的:一是完整性,品种齐全、填○14报不缺项;二是准确性,定义准确、无逻辑错误;三是规范性,分类归档成册、编码统一标准、数据备份存储等情况给予好、较好、中、较差、差评价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收集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数据、免疫规划年报统计口径为依据,可从卫生行政部门、预防接种门诊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表、专项调查报告和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表 2 传染病总发病率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传染病总发病率 与自身前五年发病率作纵向比较,持平或下降 47(1)计算方法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年末订正报告的病例数,通过医院或居民传染病漏报率校正年总发病率①掌握传染病报告率报告率指被调查医疗卫生机构,在某一时期内传染病(死亡)报告病例数占调查出的总病例数的百分比报告率=报告传染病(死亡)病例数/查出传染病(死亡)病例数×100% ②计算校正报告传染病病例数校正报告传染病病例数=报告传染病病例数/报告率(%)③传染病年总发病率(1/10 万)=校正报告传染病病例数/当年统计人口数×100000当年统计人口数: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传染病报告年同期常住人口数。

      2)基本数据年度辖区医疗机构总数实现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数网络直报覆盖率零缺报医疗机构数县以上医疗机构零缺报单位数省级督导零缺报单位数市级督导零缺报单位数县级督导零缺报单位数传染病年报告病例数本级漏报率校正总发病率收集实行网络直报(2005 年)至考核年的传染病校正总发病率①辖区医疗机构总数:卫生统计年报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确认的辖区医疗机构总数②实现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数:辖区卫生统计年报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确认的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数中,实现网络直报的医疗卫生机构数③零缺报医疗机构数:辖区实现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中,有零缺报的医疗卫生机构数④县以上医疗机构零缺报单位数:零缺报医疗机构中,有零缺报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数⑤省(市/县)级督导零缺报单位数: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自在考核年度实际督导的零缺报医疗卫生机构数省级对辖区零缺报县,每年不少于 1 次督导;市级对辖区零缺报县全部进行督导,每年不少于 2 次;县级对网络直报单位进行督导,每月 1次⑥传染病年报告病例数:实现网络直报的医疗医疗卫生机构,在某一年度内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数⑦本级漏报率:考核区域(省/市/县/街道乡镇)所辖同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漏报率。

      ⑧与自身前四年发病率作纵向比较,上下波动 5%以内为持平;有上升的,须说明上升的原因考核年度有新发病例,可不纳入与自身前四年发病情况比较3)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收集以传染病疫情报告统计口径为依据,从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业务部门的传染病报告卡、报表、专项调查报告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网络直报资料中获取表 3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辖区县覆盖率 100%;人口覆盖率60%57(1)计算方法:①省级和市级考核所辖各县(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覆盖情况健康档案建档县(区)覆盖率=居民健康档案覆盖率超过 60%的县(区)数/辖区总县(区)数×100%辖区总县(区)数:指考核年度内辖区内行政区划建制的市辖区、县及县级市的总数,以该年度统计年鉴数据为准健康档案建档率占辖区总人口(常住人口)数 30%的区县为本次考核的达标县②县级考核居民健康档案的人群覆盖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辖区健康档案建档居民数/辖区总人口(常住人口)数×100%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中发〔2009〕6 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的通知》 (国发〔2009〕12 号) ,卫生部(卫妇社发〔2009〕70 号)《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 ,以重点人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至 2011 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占辖区总人口(常住人口)数的 30%。

      2)基本数据年度辖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开展建档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辖区常住人口数实建档人数县(区)数人口建档覆盖率≥60%的县(区)数健康档案覆盖率参数电子档案覆盖人数资料质量督导次数实际督导机构数①辖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按卫生统计报表统计口径统计的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职责的城市街道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乡镇卫生院总数②开展建档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按上述统计口径统计的辖区城市街道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乡镇卫生院总数中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城市街道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乡镇卫生院数建档包括纸质建档和/或电子建档③辖区总人口(常住人口)数: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考核年度同期户籍人口总数2008、2009 年为户籍人口总数,2010 年后为常住人口数④实建档人数:辖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等部门考核年度累计已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总数⑤县(区)数:辖区统计年鉴内行政区划建制的市辖区、县及县级市的总数⑥人口建档覆盖率≥60%的县(区)数:辖区所辖县(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60%的县(区)数⑦健康档案覆盖率:县级填写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人口覆盖率,计算方法同上;省、市级填写人口建档覆盖率≥60%的县(区)数的百分率。

      ⑧参数:每份档案含有的基本数据元与实建档人数的积,即每份档案调查填写的项目数×实建档人数⑨电子档案覆盖人数:实建档人数应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的人数⑩资料质量:见指标 1.1督导次数: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计划/方案要求,在考核年度对城市社区和农○11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实际督导的次数没有督导、指导的书面记录和反馈意见的不纳入统计实际督导机构数: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计划/方案要求,在考核年度实际督导○12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3)收集来源、方法数据收集以国家、省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统计口径为依据,从卫生行政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和机构考核年度的有关规划、方案、报表、督导记录、建档资料或网络管理系统信息中获得表 4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指标 指标要求 分值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 辖区县覆盖率 100%;慢性病人规范管理率≥60% 70(1)计算方法:①省级和市级考核所辖各县(区)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的覆盖情况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县(区)覆盖率=开展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覆盖率超过 60%的县(区)数/辖区总县(区)数×100%②县级评价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计算方法为: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 =规范管理的病人数/同期辖区内应规范管理的慢性病病人总数×100%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等。

      规范管理是指资料完整不缺项,没有逻辑错误;开展规则治疗、定期访视监测和行为干预;相关信息及时记录归档,至少 1 年更新 1 次规则治疗、定期访视监测和行为干预符合国家有关防治指南与手册要求按照国家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方案开展工作的视为规范管理2)基本数据年度辖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开展综合防治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机构综合防治覆盖率建档慢病人数制定干预计划人数实行干预人数干预项目数规范管理人数慢性病人规范管理率档案包含参数个数资料质量①辖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是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按照卫生统计报表统计口径统计的辖区城市街道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乡镇卫生院总数②开展综合防治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是地区内已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管理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总数③机构综合防治覆盖率:是地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慢性病综合防治的覆盖情况,计算方法为:机构综合防治覆盖率=开展综合防治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辖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总数×100%④ 建档慢病人数:是地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同期已建档的居民健康档案中,掌握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不包括死亡、户口已迁出的慢性病病人。

      ⑤ 制定干预计划人数:是地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已建档并制定随访计划或纳入管理计划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⑥ 实行干预人数:是地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已开展随访监测、行为干预和治疗指导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⑦ 干预项目数:是地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按干预计划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病人随访监测、行为干预和治疗指导项目总数⑧ 规范管理人数:是地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规范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规范管理的界定见上⑨ 慢性病人规范管理率:是地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情况,指地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规范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占同期辖区内应规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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