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全书重点内容摘要.doc
110页TopS 大家网 1 / 111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全书重点内容摘要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全书重点内容摘要 1第一篇 行政法律制度 1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 2第二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7第三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11第四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17第二篇 民商法律制度 24第一章 民法基本理论概述 24第二章 物权法律制度 29第三章 债权法律制度 33第四章 企业法律制度 47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 47第二节 合伙企业 48第三节 公司法律制度 52第四节 破产法律制度 63第三篇 刑事法律制度 71第一章 刑法基本理论 71第二章 刑罚 75第三章 涉税犯罪法律制度 79第四篇 程序法律制度 84第一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84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 93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 100第一篇 行政法律制度第一章 行政法基本理论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P2)1.行政合法性原则2.行政合理性原则3.行政应急性原则;它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二、行政法的渊源(P4-5)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4.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5.地方性法规6.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简称自治法规。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7.行政法的其他渊源国际条约国际协定以及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提示:行政法渊源中效力冲突的解决方式(家长裁决制)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3.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4.国务院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5.各部门规章之间、各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它们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三、行政法律关系(一)行政法律关系1.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P5)(1)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一般是法定的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通过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以及司法程序解决2.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构成P6)提示:行政主体的权利即它的职权,主要有行政立法权、行政决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司法权等;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有三方面:行政参与权;行政受益权;行政请求权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P6-7)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1)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监督主体处于主导地位,行政主体处于受监督地位;(2)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是监督主体;(3)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等,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四、行政主体的特征、行政职权(一)行政主体的特征(P7—8)1.行政主体是社会组织任何个人,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不能成为行政主体)2.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党务机关等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3.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内部机构除外)4.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除外)(二)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1.行政职权的特征(P8)(1)公益性2)优益性3)支配性4)不可自由处分性2.行政职权的内容P9)(1)行政立法权;(2)行政决策权;(3)行政决定权;(4)行政许可权;(5)行政命令权;(6)行政执行权;(7)行政检查权;(8)行政强制权;(9)行政处罚权;(10)行政司法权特别应注意的是,行政优益权具有一定的自主决定性或可处分性,其本身不属于行政职权,但它与行政职权具有密切联系,是行政职权有效行使的保障它可以被行政主体抛弃,但行政职权不能被抛弃,否则属于违法失职如《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1.中央行政机关(P10)国务院办事机构;如:侨办、港澳办、法制办、国研室、台办、新闻办提示:国务院办事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P12)目前,我国的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类: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此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行政公署的职能机关也是行政主体,但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内设立的办事机构不能成为行政主体派出机构与派出机关的区别:①派出机关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派出机构则由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设置;②派出机关的职能是多方面的或综合性的,相当于一级政府;派出机构则只限于管理某项专门的行政事务;③派出机关在法律上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职权行政主体,且是地域性行政主体;派出机构则只能成为授权行政主体,且只能是公务性行政主体二)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P12)1.在行政诉讼中,国家公务员既不能做原告,也不能做被告,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褔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六、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一)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P13)1.内部机构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在得到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下,可以成为行政主体如:商标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交通警察大队和消防监督等机构经有关法律、法规授权,都已有行政主体资格2.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如:审计署驻各地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财政所等经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构,就获得了行政主体资格,在授权范围内成为行政主体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条件及规则(P15)(1)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定依据的委托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2)委托必须在法定权限内,超越权限的委托无效3)必须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4)受委托组织必须在委托范围内行使行政职权,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行使委托的职权5)必须履行书面委托手续在书面委托中,要明确委托的范围、权限、期限及相应要求6)必须对受委托组织的行为加强监督,并对其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区别(P15)1.所行使的行政权力来源不同。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权力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规定2.行使行政权力的方式不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基于委托取得的行政权不能独立行使,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3.法律地位和行为的后果不同由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只能以委托机关名义行使行政权,因此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不是行政主体;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资格,其行为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属于行政主体;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可直接当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七、行政行为基本理论(一)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1.行政行为的内容(P17)(1)赋予权益或义务;(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3)变更法律地位;(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2.行政行为的效力(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性,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的拘束力两方面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当事人都应当先予以遵守和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二)行政行为的分类(P18)1.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划分内部行政行为:如行政处分等;外部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为等2.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划分抽象行政行为:它包括行政立法行为与制定不具有法源性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两类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3.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划分羁束行政行为:如税务机关征税4.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以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划分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如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如: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行为5.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依行政行为成立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数目为标准划分单方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为等;双方行政行为:如行政合同行为等6.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是否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划分7.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是否以作为方式表现为标准划分作为行政行为:如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为等;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
8.授益行政行为与损益行政行为,是根据行政行为的内容对行政相对人是否有利为标准来进行区分的授益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等损益行政行为,如:行政收费行为等9.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以行政权作用的表现方式和实施行政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为标准划分行政司法行为:具体包括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仲裁、行政复议等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具体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为,是指有权行政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政行为提示:行政终局裁决行为与国家行为属于行政诉讼排除范围三)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必须具备四个基本要件(P20):(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实施;(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卡西欧5800p使用说明书资料.ppt
锂金属电池界面稳定化-全面剖析.docx
SG3525斩控式单相交流调压电路设计要点.doc
话剧《枕头人》剧本.docx
重视家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治家应成为领导干部必修课PPT模板.pptx
黄渤海区拖网渔具综合调查分析.docx
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公路篇》真题及答案.docx
【课件】Unit+3+Reading+and+Thinking公开课课件人教版(2019)必修第一册.pptx
嵌入式软件开发流程566841551.doc
生命密码PPT课件.ppt
爱与责任-师德之魂.ppt
制冷空调装置自动控制技术讲义.p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