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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则与新来源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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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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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原则:来源原则指的就是档案馆按照档案的来源进行整理和分类时,要保持同一来源的档案不可分散、不同来源的档案不可混淆的整理原则该原则的核心思想实质上是确立全宗并保持全宗的完整性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从外部看是尊重文件的形成者;从内部看是尊重文件的原始顺序尊重来源、尊重全宗的完整性、尊重全宗内的原始整理体系这里的来源,是指一种实体存在的地点来源,在我国就是全宗既立档单位库克先生曾指出,我们的关注焦点应该“从以等级结构中原始文件产生部门为中心的实际来源转变为以变动、临时、甚至‘虚拟'的机构中文件形成者的职能和业务活动为重点的概念来源”新来源观是指在电子时代,档案管理机构对来源的认识不是局限于传统的文件形成机关,同时也应包括文件的形成目的、形成活动、形成过程处理程序和职能范围等区别于原来来源原则的实体来源,“新来源观”将某种职能、目的、活动、形成过程的来源称为“概念来源”而这种“概念来源”要求档案工作者获取与电子文件生成、保管、利用相关的各种数据,即文件的来源或着背景信息,再具体点说就是文件是由谁、在什么条件下、运用哪些数据、为了何种目的、采取怎样的结构使其形成等方面的综合信息这就是电子时代的“来源原则”。

      新来源观既不是对来源原则的重复,也不是对来源原则的颠覆和重新创造,而是在坚持来源原则实质的基础上,在电子时代面的挑战,为有效管理和利用电子档案而对来源源原则的理论创新和发展,是发展了的来源观首先,与来源观相比,来源原则坚持“来源的同一性”的实质未变,既保持同一来源的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机联系与传统的来源观相比,新来源观可能更加突出这一原则其次,在实践中,仍然是档案整理工作的最高准则,不过通过对电子时代的来源原则的发展,来源原则的适用范围得到了极大扩展,从档案整理准则,发展为了档案整理、鉴定、检索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再次,两者都注重历史主义在档案工作领域,遵循历史主义的方法尤为重要,这是由档案的本质特性即原始记录性决定的:档案是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历史记录,只有按照历史主义方法即档案形成的本来面目去整理,才能够维护和反映形成者活动的原貌来源原则要求将同一形成者的档案独立、完整地保存,并尽量尊重文件原始的整理顺序,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形成者活动的历史原貌区别一、来源范畴得到扩大,传统的来源主要指实体存在的来源,新来源观不仅注重实体来源,同时强调概念来源地重要,既档案工作者要重视包括文件的形成目的、形成活动、形成过程处理程序和职能范围等这些概念来源。

      二、在档案整理的作用上传统的来源原则更趋向于一种“分类的规范”和必须遵循的标准,二新来源观更趋向于一种总则,而不是一种具体的档案整理工作准则,它要求的是必须保证“档案体的有机本质”,在这一前提下来整理档案二、应用范围扩大,从单纯的档案整理原理进而成为档案整理工作、鉴定工作、档案信息检索中的有着巨大作用的一条准则档案界所说的“事由”有逻辑的事由和历史的事由之分,也有人称为广义的事由和狭义的事由广义的事由原则即前面所说的19世纪以前的事由原则,其基本特征是根据事物抽象的属性、特征或某一方面的异同去分类,其所分出的类别实质上都是一些抽象的概念,是一些只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东西,并不是客观事物本身;狭义的事由原则即“一事一卷”中所体现出来的整理原则,根据具体事件内在的有机联系加以类聚从这一意义上说,来源原则与狭义的事由原则是吻合的,它们都代表和体现了一种历史的客观存在广义的事由原则和狭义的事由原则在档案分类体系中其实并不矛盾因为两者适用于不同的分类层次:前者适用于较高层级的分类,后者相对而言适用于低一层级的分类广义的事由原则中,对文件内容抽象性质的“总结''必然建立在分别围绕不同事件形成的大量文件的基础上。

      然而广义的事由原则为档案界所排斥,则是因为它所依据的是逻辑的方法,与档案界“尊重历史、尊重客观”的基本思想相抵触,无法体现档案的本质;狭义的事由原则为档案界所认可,因为它不仅体现了历史的客观存在,而且体现了文件之间一种最紧密的联系文件来源联系与狭义的事由联系都是文件历史联系的表现,舍此而逐彼,都可能对另一方文件的完整性造成伤害举例来说,围绕“西安事变''形成的一系列档案,是集中起来作为一个事件来保管呢?还是分散到参与此事的各个机关保管?如果取前者,势必破坏各个机关档案的完整性,对于保存机关记忆、了解机关历史极为不利;若取后者,似乎又破坏了文件之间的内容联系,对后人研究整个“西安事变”的过程造成困难这正是一个“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两难问题!那么,为什么我们最终选择按照机关来源来组织和整理档案呢?这是因为在以往的社会条件下,大部分社会职能活动都可以看作是由机关(或团体、单位)作为相对独立的社会主体单位分别进行的,因而各个相对独立的社会活动过程就获得了‘同一机关的外在表现形式,以来源机关即能代表由其进行的活动过程„我们大致上可以这样认识来源原则、全宗原则、广义事由原则和狭义事由原则的关系;根据狭义事由原则,我们把同一事件或活动中形成的文件集中在一起;如果进一步,继续把关于不同事件或活动的文件按照某一原则加以类聚的话,就涉及到全宗原则和广义事由原则的选择问题,而根据来源原则,我们当然选择了前者。

      因此事由原则和来源原则并不是根本对立的在电子文件时代,如果还有全宗的话,其整理指导原则就会是来源原则和狭义事由原则的综合运用来源原则被冠以最佳原则的称号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但并非是组织馆藏各级分类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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