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doc
15页附件: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信贷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贷款风险,规范贷后管理规程,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信贷业务,是指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非住房个人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包括汽车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旅游消费贷款、农用机械消费贷款、房屋装修贷款、综合消费贷款、个人质押贷款等第三条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指个人贷款发放之后到本息收回期间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贷款的日常管理、贷后首次跟踪检查、日常检查、风险监控、贷款催收、贷款风险分类、贷款保全、贷款档案管理以及贷款回收等第四条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职责明确、检查到位、盯住逾期、注重效率的原则 第五条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行经营主责任人负责制第二章 贷后管理工作部门及职责第六条 总行个人业务部负责对各级行个人业务处贷后管理的指导与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二)一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现场检查三)对各行贷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对管理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四)做好与信贷管理、会计、法规、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第七条 各分行个人业务处负责辖区内个人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培训,并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一级分行主要职责1、检查经办机构个人贷款发放、收回和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2、对经办机构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等环节信贷档案的完整性,信贷管理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业务流程的合规性,信贷调查、信用评级、风险分类的真实性等进行监督检查3、对分行个人信贷资产质量监控,及时上报不良贷款发生、收回、新增等情况4、每半年对辖内经办机构个人信贷工作及贷后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辖内个人贷款不良贷款情况以及与经销商、保险公司合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于每半年结束后30日内向总行汇报5、其他二)二级分行主要职责:1、检查经办机构个人贷款发放、收回和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对同级行及下级行个人业务部门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延伸到对客户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客户风险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2、对经办机构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等环节信贷档案的完整性、信贷管理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业务流程的合规性,以及信贷调查、信用评级、风险分类的真实性等进行监督检查3、对下级行与保险公司签署保证保险合作协议或一旦发生纠纷起诉保险公司时,要积极联络法规部门和上级行及时予以指导4、对下级行个人信贷资产质量监控,及时上报不良贷款发生、收回、新增等情况,督促经办机构清收不良贷款,监督经办机构对抵押物的处置、清收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贷后管理情况专题会议,听取客户部门贷后管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贷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于每季结束后20日内向上级行个人业务部门汇报6、其他第八条 各经营行及经办机构个人业务部门主要通过本行的个人业务部门的管户客户经理(管户信贷员)与客户进行直接的联系,对客户进行日常贷后管理,并对贷后管理工作直接负责具体包括:(一)客户监管及贷后检查监管信贷资金使用用途等用信情况,贷后跟踪检查,及时联系贷款逾期客户二)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三)日常管理维护(电子)贷后管理台账,整理、收集信贷客户档案有关资料,信贷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利息及本金的收回等四)风险预警发现借款人风险信号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
五)定期报告每季向经营行行长、上级管理行客户部门汇报辖内客户贷后管理情况每季向上级管理行客户部门提供汽车经销商(为贷款人提供担保)的资信状况、赔偿情况及存在问题报告六)不良贷款清收会同法律部门和上级管理行客户部门制定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并组织实施七)在与保险公司签署保证保险合作协议及一旦发生纠纷起诉保险公司时,要征得上级行业务主管部门及法规部门的审核同意八)其他第三章 贷后检查制度 第九条 首次跟踪检查对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经营行客户部门必须在信贷业务发生15天内,进行首次跟踪检查,并填制《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发生后首次跟踪检查表》重点检查客户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以及客户对合同限制条款落实情况个人消费贷款无需进行贷款发生后首次跟踪检查,但仍要做好贷款发放手续合法合规性及信贷资金使用用途的监督工作第十条 日常检查一)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日常检查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日常检查,按照还款方式的不同分为两种:1、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对于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的个人生产经营贷款,贷款业务发生后,经营行客户部门要按如下规定对客户进行日常检查:属信用或第三方(自然人)保证贷款的,每季检查一次重点监督信贷资金使用用途,监督客户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正常,必须收集借款人和保证人个人信息,包括个人收入变化情况、个人投资和负债情况、个人是否有违法行为、家庭是否有较大变故等,测定个人客户和保证人信用等级,并填制《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发生后定期检查表》。
属抵押和质押方式的,每半年检查一次重点监督信贷资金使用用途,监督客户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正常,监督个人状况是否有重大变化,对抵押物和质押物进行监管,包括对抵押、担保品的描述是否准确,流动变现性如何,价值是否下降,是否超过有效期限,抵押担保品的所有权是否发生争议,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是否办理保险,抵押担保品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监督评估值和抵押比例是否合理等,并填制《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发生后定期检查表》2、分期还款方式对于采用分期还款方式的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采取逾期贷款检查制度对于能够按期还款的客户,不进行专门的贷款定期检查,以还款记录的监控来代替定期检查;对于未按期还款的贷款实行逾期贷款检查制度二)个人消费贷款的日常检查个人消费贷款的日常检查,按照还款方式的不同分为两种:1、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对于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的个人消费贷款,属信用或第三方保证(自然人)贷款的,每半年检查一次,重点检查信贷资金使用用途,监督客户是否正常还款,收集贷款人和保证人个人信息,包括个人收入变化情况、个人投资和负债情况、个人是否有违法行为、家庭是否有较大变故等,测定个人客户和保证人信用评分,并填制《个人消费贷款发生后定期检查表》;采用抵押和质押方式贷款的,不进行日常定期检查。
2、分期还款方式对于采用分期还款方式的个人消费贷款,采取逾期贷款检查制度对于能够按期还款的客户,不进行专门的贷款定期检查,以还款记录的监控来代替定期检查;对于未按期还款的贷款实行逾期贷款检查制度三)逾期贷款检查制度逾期贷款检查制度即对不按约定还款日归还贷款本息的分期还款方式的个人贷款,视逾期的不同期数执行不同的检查催收制度具体为:1、按月分期付款的贷款逾期1期,或按季还款逾期30天(含)以内的,管户客户经理应在贷款逾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或短信向借款人催收贷款,并做好记录,需同时通知担保人或保险人的须按规定通知根据贷款逾期性质,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及时进行其他的催收处理,使风险损失降到最低2、按月分期付款的贷款逾期2期,或按季还款逾期31至60天(含)的,管户客户经理要约见客户或上门催收,发送催收通知书,由借款人签收回执同时要督促客户落实还款计划,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贷款逾期检查表》,登录信贷管理系统,录入贷后检查情况,并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及时进行其他贷款的催收处理,使风险损失降到最低3、按月分期付款的贷款逾期3期,或按季还款逾期60天以上的,管户客户经理必须进行现场调查,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贷款逾期检查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全资产,避免损失扩大。
同时应登录信贷管理系统,录入贷后检查情况对不主动配合检查的借款人,应列入重点检查和限制发展的名单并要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及时进行其他的催收处理,使风险损失降到最低第十一条 重点合作商定期检查各经营行要对经销商或担保公司等担保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跟踪检查,填制《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贷款合作商定期检查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经销商的经营状况、担保企业的担保能力变化情况、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核定担保企业的财务报表、确定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担保保证金的落实情况等,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存档;每年度对担保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形成书面材料报分行备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担保企业的担保能力下降、经营状况不良等情况,要及时预警,采取适当的资产保全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经营行要对提供个人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填制《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贷款合作商定期检查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公司内部对履约保证保险业务内部办理流程、内部风险控制政策,借款人的出险率,保险公司的理赔率,保险公司理赔效率,出险后银行经办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条款义务及时报卷,保险公司有无故意推拖不履行赔付义务的倾向,一经发现要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向上级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分行每半年、总行每一年检查经办机构个人信贷工作及贷后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包括:贷款申请、调查、审批、发放、收回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表格、合同、协议及账务处理情况;授信额度使用控制;保险、抵押登记;贷款逾期、担保人垫付、抵押物的处置、清收情况;信贷档案管理;个贷系统的录入和维护;个人贷款贷后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等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检查检查完毕后将检查情况与经办机构交换意见,并全行通报第十三条 风险预警发现风险信号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对本行不良贷款比率超出上级行规定比例的要及时提出清收措施并报告上级管理行客户部门发现经销商或担保企业担保能力下降、保险公司出现拒赔的要及时预警并提出解决方案报告上级管理行客户部门,并且对其进行特别监管第四章 个人信贷业务到期处理第十四条 对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的个人贷款,经办机构要在贷款到期前15日,向借款人发送贷款到期通知书第十五条 分级贷款催收对约定还款日没有正常归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管户客户经理应在逾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或短信向借款人催收,并做好相关记录根据催收了解的信息判断客户的逾期性质与级别,对不同的逾期客户采取不同的催收处理方式,将损失尽可能降到最低:级别逾期原因性质处理方式备注A非恶意逾期,有充分偿还能力可控制向客户强调按时还款的必要性并定期管理做好相关记录原则上逾期二期(含)以上的至少划为B级,逾期四期(含)以上的至少划为C级。
B非恶意逾期,有暂时困难可控制让客户列出还款计划并督促落实,定期管理做好相关记录C非恶意逾期,有很大困难需及时处理在催收无效后5个工作日内发送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和由借款人签收回执借款人拒绝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盖章时,贷款行可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准备行使抵押权利或诉讼D恶意逾期,有偿还能力需及时处理上门催收,发送催收通知书,由借款人签收回执或进行公证督促客户还款准备诉讼E恶意逾期,有诈骗嫌疑需及时处理上门催收,发送催收通知书,由借款人签收回执或进行公证到公安机关备案,司法解决F其他(如丢车、存折丢失等)需及时处理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