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旧荷载规范变化.doc
4页2006 版荷载规范变化第1处修改、3.2.3注3:当考虑以竖向的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仅限于竖向荷载(原)(取消此注)这条是一个重要的修改,以往这是出题时的一个重要的陷阱,当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取 1.35时,不能计入风荷载效应现应该计入风荷载效应了,且组合系数为 0.6,水平荷载还有吊车水平荷载第2处修改、3.2.51 1)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对结构不利时(没有变化)2) 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的组合,应取 1.02 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取 1.4;对标准值大于4KN/m2 的工业房屋楼面的活荷载取 1.33 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有关的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这条修改没有本质的改变,原规范中有 0.9 的数据要求,本次没有规定数值,本来砌体规范中取值为 0.8 所以本次修改不按有关结构规范的规定采用第3处修改、4.1.1 表 4.1.1 中8(2)双向板楼盖(板跨不小于 6m*6m)和无梁楼盖(柱网尺寸不于小 6m*6m)这条是对原规范双向板说明不细致的补充,没有本质的改变11(3)当人流可能密集时原规范指定是消防通道面过于窄所以进行修改。
第4处修改、7.1.1 条2当计算围护结构时 wk=βgzμslμzw0式中 βgz 为阵风系数μsl 为局部风压体型系数本条修改只是对原规范是系数用的字母进行修必,没有本质的必变,但 7.3.3 条中局部风压体型系数有很大的变化,见下一条内容,风振系数在 7.5.1 条中也有变化第5处修改、7.3.3 验算围护构件及其连接的强度时,可按下列规定采用局部风压体型系数 μsl一、外表面二、内表面对封闭式建筑物,按外表面风压的正负情况取-0.2 或 0.2注:上述局部体型系数 μsl(1)是适用于围护的从属面积A小于或等于1m2 的情况,当围护结构的从属面积大于或等于 10m2 时,局部风压体型系数 μsl(10)可乘以折减系数 0.8,当构件的从属面积小于 10m2 而大于 1m2 时,局部风压体型系数(A)可按面积的对数线性插值,即μsl(A)=μsl(1)+[μsl(10)-μsl(1)]logA本条是一个非常大的修改,引入一个对数插值的算法,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第6处修改、7.4.1对于高度大于 30 米且高宽比大于 1.5 的房屋和基本自振周期大于 0.25s 的各种高耸结构以及大跨度屋盖结构,均应考虑风压脉动对结构发生顺风向风振影响。
风振计算应按随机振动理论进行,结构的自振周期应按结构动力学计算本条的的修改主要是加了大跨度屋盖结构,在条文说明中有明确的阐述:关于在设计中可以不考虑风振系数的结构,按以往的经验,仅限于基本自振周期不大于0.25s 的高耸结构和高度不大于 30m 或高宽比不大于 1.5 的房屋查是对于大跨度的屋盖结构(包括县挑屋盖结构)的风振问题过去没有明确,这次修订予以补充,这里的大跨度屋盖是指跨度在 36m 以上的屋盖(不包括索结构)但计算中没有提及大跨度屋盖结构的风振系数如何计算,这种结构是比较少见的吧第7处修改、7.5.1 条计算直接承按风压的幕墙构件(包括门窗)风荷载时的阵风系数按表 7.5.1 确定对其他屋面、墙面构件阵风系数取 1.0这条的修改内容关键是在第二句话上,对围护墙计算时阵风系数应取 1.0 而不应按表中的数据第8处修改、7.6.1对圆形截面的结构,应按下列规定对不同雷诺数Re 的情况进行横风向风振(旋涡脱落)的校核:1 当Re=3.5*106 且结构顶部风速 vH 的 1.2 倍大于 vcr 时,可发生跨临界的强风共振,此时应按第 7.6.2 条考虑横风向荷载引起的共振效应3 当雷诺数为 3*105<=Re<3.5*10 时,则发生超临界范围的风振,可不作处理。
4 雷诺数 Re 可按下列公式确定:Re=69000vD式中 v-----计算所用风速,可取 vcr 值;D----结构的截面直径5 临界风速 vcr 和结构顶部风速 vH 可按下列公式确定:vcr=D/TiStvH=√(2000μHω0/ρ)6 当结构沿高度截面缩小时(倾斜度不大于 0.02),可近似取 2/3 结构高度处的直径本条修改的关键在强风共振上,一是强风共振的条件,顶风速多了一个 1.2 的系数,这样产生强风共振的可能性就大了,原来可能不是强风共振的,现在就变成了强风共振而要计算横风向共振二是顶风速的计算公式中少了 γw 系数,这是因为前面所提及的 1.2 的系数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