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安全培训教材3218979783.ppt
65页2009年年4月月2021/9/2412021/9/242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靠右侧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靠右侧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靠右侧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靠右侧1.51.5米内行驶米内行驶米内行驶米内行驶))2021/9/243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的人人行行横横道道2021/9/244行人、非机动车不从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行人、非机动车不从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2021/9/2452021/9/246摩托车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摩托车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罚款罚款200200元记元记2 2分分2021/9/247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罚款罚款200200元记元记2 2分分2021/9/248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 、高度超过规定、高度超过规定罚款罚款150150元记元记1 1分分2021/9/249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罚款罚款100100元记元记2 2分分2021/9/2410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正向骑坐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正向骑坐2021/9/2411故意(污损)遮挡机动车号牌故意(污损)遮挡机动车号牌罚款罚款200200元记元记6 6分分2021/9/241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指示的罚款罚款200200元记元记2 2分,并暂扣车辆核查分,并暂扣车辆核查2021/9/2413驾驶已达报废期限的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期限的机动车(非汽车类罚款(非汽车类罚款10001000元、汽车类元、汽车类15001500元)并吊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销机动车驾驶证2021/9/2414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非汽车类罚款(非汽车类罚款10001000元、汽车类元、汽车类15001500元)元)可并处拘留可并处拘留1515天以下天以下2021/9/2415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罚款罚款100100元元2021/9/2416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罚款200元记元记2分分2021/9/2417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罚款罚款150元元2021/9/2418交交 通通 标标 志志2021/9/24192021/9/24202021/9/24212021/9/2422 事故易发路段事故易发路段 慢行慢行 2021/9/2423 禁止掉头禁止掉头 限制速度限制速度2021/9/2424 禁止向左转弯禁止向左转弯 禁止驶入禁止驶入 2021/9/2425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禁止二轮摩托车通行 禁止通行禁止通行 2021/9/2426 交通安全事故篇2021/9/2427 2021/9/2428 2021/9/2429 交通安全原則篇 2021/9/2430 2021/9/2431 2021/9/2432 2021/9/2433 2021/9/2434 2021/9/2435 2021/9/2436 2021/9/2437 2021/9/2438 2021/9/2439 交通安全行人篇 2021/9/2440 2021/9/2441 2021/9/2442 2021/9/2443 2021/9/2444交交 通通 事事 故故 案案 例例 分分 析析案例(一)案例(一)2021/9/24452021/9/2446基本事实:基本事实:20082008年年0101月月2424日日2323时时5050分,骆分,骆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龙洲路由杏坛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龙洲路由杏坛往往105105国道方向行驶,当行至伦教国道方向行驶,当行至伦教105105国道国道顺肇汽贸对开路段时遇前方逆向由张某骑顺肇汽贸对开路段时遇前方逆向由张某骑驶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张某驶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张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经现场勘查取证,张某驾驶非机动车违责任认定:经现场勘查取证,张某驾驶非机动车违反右侧通行规定,违反《交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反右侧通行规定,违反《交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其过错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骆某驾驶机其过错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骆某驾驶机动车没有保持安全车速行驶,其过错是造成此事故动车没有保持安全车速行驶,其过错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的次要原因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张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张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骆某承担责任此事故的次要责任任,骆某承担责任此事故的次要责任2021/9/2447案例(二)案例(二)2021/9/24482021/9/24492021/9/2450基本事实:基本事实:20082008年年0202月月1414日日1919时时2020分,易分,易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乘载伍某、陆某沿新市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乘载伍某、陆某沿新市良路由大良往鸡洲变电站方向行驶,当行良路由大良往鸡洲变电站方向行驶,当行至伦教新市良路鸡洲和兴楼对开路口时,至伦教新市良路鸡洲和兴楼对开路口时,与由郭某驾驶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与由郭某驾驶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伍某受伤,易某及陆某经抢救无车损坏及伍某受伤,易某及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效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经现场勘查取证,易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责任认定:经现场勘查取证,易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载人超过核定人数,在乘坐人款按规定使用安车且载人超过核定人数,在乘坐人款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下驾驶摩托车行驶;郭某驾驶机动车在设有全头盔下驾驶摩托车行驶;郭某驾驶机动车在设有停车让行线的道路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依照《交通停车让行线的道路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易某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易某及郭某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陆某、伍某不承担及郭某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陆某、伍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此事故的责任2021/9/2451案例(三)案例(三)2021/9/24522021/9/2453基本事实:基本事实:20082008年年0202月月7 7日日7 7时时3333分,陈某分,陈某驾驶一两轮摩托车沿熹涌裕成中路由熹涌驾驶一两轮摩托车沿熹涌裕成中路由熹涌大道往伦教工业路方向行驶,当行至伦教大道往伦教工业路方向行驶,当行至伦教熹涌裕成中路熹涌裕成中路2929号电杆对开时与付某驾驶号电杆对开时与付某驾驶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经勘查取证,付某在没有非机动车责任认定:经勘查取证,付某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不靠右侧行驶,违反道的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不靠右侧行驶,违反《交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陈某驾驶机动车《交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陈某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交通法》第二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交通法》第二十二规定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规定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付某、陈某均承担此事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付某、陈某均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故的同等责任2021/9/2454案例(四)案例(四)2021/9/24552021/9/2456基本事实:基本事实:20082008年年3 3月月1010日日1515时时1010分,温分,温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沿碧桂路由容桂往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沿碧桂路由容桂往北方向行驶,当行至伦教沙洲桥北侧路段北方向行驶,当行至伦教沙洲桥北侧路段时失控与右侧水泥隔离墩发生碰撞,造成时失控与右侧水泥隔离墩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损坏,温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摩托车损坏,温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经勘查取证,温某驾驶机动车未责任认定:经勘查取证,温某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交通法》第二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交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其过错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直十二条规定,其过错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接原因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温某承担此事故的全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温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2021/9/2457案例(五)案例(五)2021/9/24582021/9/2459基本事实:基本事实:20082008年年5 5月月2 2日日2323时时0505分,分,李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行至伦教李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行至伦教旧市良路鸡洲德欣机电安装公司对旧市良路鸡洲德欣机电安装公司对开与行人黄某(开与行人黄某(2525岁,湖南省人)岁,湖南省人)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损坏,黄某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损坏,黄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移交交警大队处理移交交警大队处理2021/9/2460案例(六)案例(六)行人不按规定横过道路行人不按规定横过道路同向行驶同向行驶同向行驶同向行驶邮邮邮邮局局局局往往往往市市市市场场场场方方方方向向向向2021/9/24612021/9/24622021/9/2463基本事实:基本事实:20062006年年1010月月1 1日日1717时时1212分,周分,周某驾驶小货车沿某驾驶小货车沿105105国道由广州往大良方国道由广州往大良方向在小客车专用道上行驶,行至振兴路口向在小客车专用道上行驶,行至振兴路口对开(中间置绿化分隔带且有铁护栏),对开(中间置绿化分隔带且有铁护栏),与行人周某(女,与行人周某(女,3232岁,湖南省)刘某岁,湖南省)刘某(男,湖南省,(男,湖南省,3232岁,周某丈夫)、巫某岁,周某丈夫)、巫某(男,江西省,(男,江西省,4848岁)及李某(女,江西岁)及李某(女,江西省,省,4545岁,巫某妻子)越过分隔带从车辆岁,巫某妻子)越过分隔带从车辆行驶方向的左侧横过公路右侧时发生碰撞,行驶方向的左侧横过公路右侧时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及刘某、巫某、李某当场死造成车辆损坏及刘某、巫某、李某当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
亡的特大交通事故2021/9/2464责任认定:周某、刘某、巫某及李某跨责任认定:周某、刘某、巫某及李某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违反《交通法》第六越道路隔离设施,违反《交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发生的主十三条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发生的主要原因,周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使用专用要原因,周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使用专用车道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车道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交通法》第三十七条及第二十二条条《交通法》第三十七条及第二十二条条一款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一款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依照《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依照《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有关规定,行人周第一款第(二)项的有关规定,行人周某、刘某、巫某及李某承担此事故的主某、刘某、巫某及李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驾驶员周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要责任,驾驶员周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2021/9/2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