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docx
31页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办事指南天津市南开区商务局2019 年 1 月一、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备案(一)备案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 》(商务部令 2012年第 9 号)第七条二)备案条件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见附件 1)的企业法人在中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本集团内使用的单用途卡的集团母公司集团是指由同一企业法人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品牌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使用的单用途卡,且拥有该品牌的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或者经授权拥有该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排他使用权的法人企业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是指使用同一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三)受理部门、办理地址、咨询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158 号 716 室市场秩序处; 58665531 、 58665826 四)办事材料1 .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见附件 2) ;2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3 . 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但工商登记不足一年的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除外;4 . 实体卡样本(正反面) 、虚拟卡记载的信息样本;5 .单用途卡业务、资金管理制度(参考文本见附件 3 ) ;6 .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参考文本见附件 4 ) ;7 .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范本见附件 5 ) ;8 .与售卡企业签订的协议文本及售卡企业清单;9 .集团发卡企业提交集团股权关系说明;品牌发卡企业提交企业标志、注册商标所有权或排他使用权证明。
五)办事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到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处报送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第二步,经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市商务局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为企业获得备案号,出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备案回执单》和加盖备案机关公章的《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复印件第三步,企业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写备案表并上报第四步,市商务局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企业备案表,备案完成六)备案后注意事项1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发卡企业类型改变或单用途卡业务终止时,发卡企业应在变化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市商务局办理变更、注销手续2 .备案企业应严格遵守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三章规定进行预付卡发行与服务,违反办法第十四条至二十二条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区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并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3 .备案企业应严格遵守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 》第四章规定进行资金管理,违反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商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并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4 .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 20个工作日内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报上一季度单用途卡业务情况发卡企业填报的信息应当准确、真实、完整,不得故意隐瞒或虚报违反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市商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 1 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罚款并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二、规模发卡企业备案(一)备案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 》(商务部令 2012年第 9 号)第七条二)备案条件登记注册在南开区,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见附件 1)的企业法人在中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规模发卡企业规模发卡企业是指除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1 .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上;2 .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 100 万元以上三)受理部门、咨询南开区商务局;天津市南开区鹊桥路 1 号 209 室;商业科 27638346 四)办事材料1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见附件 2 )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3 .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加盖公章) , 但工商登记不足一年的规模发卡企业除外;4 .实体卡样本(正反面) 、虚拟卡记载的信息样本;5 .单用途卡业务、资金管理制度(参考文本见附件 3 ) ;6 .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参考文本见附件 4 ) ;7 .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范本见附件 5 ) 。
五)办事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到南开区商务局报送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第二步,经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南开区商务局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为企业获得备案号,出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备案回执单》和加盖备案机关公章的《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复印件第三步,企业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写备案表并上报第四步,南开区商务局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企业备案表,备案完成六)备案后注意事项1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发卡企业类型改变或单用途卡业务终止时,发卡企业应在变化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南开区商务局办理变更、注销手续2 .备案企业应严格遵守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三章规定进行预付卡发行与服务,违反办法第十四条至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南开区商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并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3 .备案企业应严格遵守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 》第四章规定进行资金管理,违反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并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4 .规模发卡企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报上一季度单用途卡业务情况 发卡企业填报的信息应当准确、 真实、 完整,不得故意隐瞒或虚报违反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并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三、其他发卡企业备案(一)备案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 》(商务部令 2012年第 9 号)第七条二)备案条件登记注册在南开区,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见附件 1)的企业法人在中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其他发卡企业三)受理部门、咨询南开区商务局;天津市南开区鹊桥路 1 号 209 室;商业科 27638346 四)办事材料1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见附件 2 )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五)办事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到南开区商务局报送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经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南开区商务局给予发卡企业备案编号,出具加盖备案机关公章的《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复印件我市其他发卡企业的备案编号统一为 10 位,前 6 位为地区编码(南开区为 120104 ) ,后 4 位为顺序编号(从0001-9999) 六)备案后注意事项1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发卡企业类型改变或单用途卡业务终止时,发卡企业应在变化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南开区商务局办理变更、注销手续2 .备案企业应严格遵守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三章规定进行预付卡发行与服务,违反办法第十四条至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南开区商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并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3 .备案企业应严格遵守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 》第四章规定进行资金管理,违反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并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4 .其他发卡企业应于每年 1 月 31 日前填报 《发卡企业单用途卡业务报告表》 ,填报的信息应当准确、真实、完整,不得故意隐瞒或虚报。
违反规定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并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附件: 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分类表2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3 .单用途卡业务、资金管理制度(参考文本)4 .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参考文本)5 .单用途卡预收资金存管协议(标准文本)附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分类表零售业综合零售百货、超市、杂货店、便利店专门零售食品、饮料、烟草制品、纺织、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 器材、医药及医疗器材、汽车及 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机动 车燃料、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五金、家具、室内装饰材料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互联网零售、邮购、电视零售、 旧货零售、生活用燃料零售住宿和餐饮业住宿业旅游饭店、,般饭店餐饮业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和冷饮服务、餐饮配送服务居民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家庭服务、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保健服务、婚姻服务修理业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家用电器维修、其他日用产品修理业其他服务业清洁服务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备案编号(备案机关填写):企业名称(中义)组织机构代码所属行业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企业住所联系邮政编码注册资本售卡场所地址(可附页)兑付场所地址(可附页)工商注册登记日期工商注册登记号上年度营业收入上年度发卡金额上年末预收资金余额是否品牌或集团经营备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背面本企业作如下承诺:一、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及相关法律法规二、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三、在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四、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