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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的异同及选择适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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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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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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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的异同及选择适用针对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恶意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等利用各 种形式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我国先后颁布了 《商标法》和《反 不正当竞争法》两法均对假冒和仿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进行规制,就 存在选择适用法律的问题人民法院是选择《商标法》还是《反不正 当竞争法》 作为法律依据维护当事人的商标权益, 规制假冒他人注册 商标行为,将是本文探讨的重点一、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交叉重叠领域 商标是指标注于产品或服务之上用以区分其来源的符号或其 组合,正是依据商标, 消费者才能将不同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区别开 来商标成了消费者选购商品时的标识,它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 经营者也开始重视商标所代表的商业信誉,注重商标的创设和培育 商标权,是形成于商标之上的权利, 而商标包括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 标dquo;商标权是指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 服务上进行专有使用的权利 ”,a 该观点认为先有注册商标才有 商标权,换言之,商标权的享有是以商标在行政主管机关进行注册为 前提的在现实生活中, 有些商标未经注册或有程序瑕疵而使注册无 效,即使该商标在市场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并且消费者对该商标予以 认可,它们也难以得到商标法的保护。

      商标侵权的实质是使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发生混淆,误将此企业的商品当作彼企业的商品 若将他人的名称或姓名作为自 己产品或服务的商标进行使用,则不能认定为商标侵权,可依据《反 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 3项进行处理;若将他人的商标用作自己企 业字号,该行为也并非在商标意义上对相同或相似商标的使用, 也不 能认定是商标侵权,应当依据《商标法》第 58 条的规定适用反不正 当竞争法《商标法》第 57 条规定了社会经济生活中各种侵犯注册商 标专用权的行为,其中第( 1)、(2)项可以归纳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行为,是商标直接侵权行为, 也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常见的商标侵权 行为假冒注册商标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5 条规定的混淆行为, 该行为混淆了产品或服务的来源, 这是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最主 要的交叉重叠领域二、案例分析《商标法》第 57 条第( 1)、(2)项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5条第( 1)项存在对商标权保护上的重叠 2015年 4月20日,最高 人民法院发布了 2014 年中国法院 10 大知识产权案件、 10 大创新性 知识产权案件和 50 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本文从中选取了全部涉及 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及关于两法交叉保护商标权益的案 例)6 件,分析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和法院是如何选择适用法律的(见 下表)。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第一,近两年来典型的侵害商标权及不 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 无论是案件当事人还是法院, 都相当一致地选 择适用了商标法 当事人依据商标法诉请侵权方进行损害赔偿 法院 对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统一认定为商标侵权, 并依据商标法的责 任条款对权利人进行赔偿第二,在所有案例中,除了( 201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 630 号案件,其它案例中侵权人侵害商标权行为均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 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的判词说理中都对此进行了确认, 但没有法院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判决 法院的主流观点认为, 反 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特别法优先适用于 一般法使得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规定几成虚设, 那么其还有存在的意义吗?亦或需要对其作出怎样的修改以完善对 商标权的保护从而适应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接下来将阐述商 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三、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异同一)立法目的 商标法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立法目的在于保护 权利人商业标志以及由之而产生的财产性利益, 在此基础之上, 消费 者的合理合法利益得到保障 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经济法市场规制领 域的重要内容,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追求的是市场竞争的公平、 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进而间接保护消费者权益。

      两法在保 护商标权上之所以存在交叉重叠, 正是因为两法在追求保护商标持有 人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方面具有相同的立法 目的商标法侧重保护私益,赋予权利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 用权,允许并保障权利人从商标使用中获取利益 商标法的价值取向 是保障权利人的个体利益,其更多体现的是个人本位主义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侧重于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追求的是 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市场秩序下的其他经营者与众多消费者的合法利 益反不正当竞争法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出发点, 更加注重社会本 位主义从两法立法目的的法律条文中, 我们可以看出, 维护(促进) &dquo;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其表 述在前,而《商标法》将其表述在后由此来看,商标法侧重保护商 标权利人的个体利益商标权是一种私权,商标法隶属私法体系,而 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法分属不同的部门法 体系,理所当然对商标权的保护具有不同的侧重点 商标法对个体利 益的保护是通过赋予商标持有人以权利, 从维护权利的角度出发 而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出发,通过对 & dquo;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这一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进行否定从而 维护个体的合法利益。

      相比较而言, 商标法对商标权利人的保护更加 直接有效 1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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