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docx
4页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全面提高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质量和运行效率,推进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逐步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一、 构建一体化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推动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统筹规划强化规划引领作用,依据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做好环境基础设施选址工作发展静脉产业园、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园区),鼓励大型央企、省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专业化、规模化运营优势,通过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建设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促进基地内各类处理设施工艺设备共用、资源能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责任风险共担,实现资源合理利用、污染物有效处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持续推进县域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强化设施协同高效衔接。
发挥环境基础设施协同处置功能,重点推动市政污泥处置与垃圾焚烧、渗滤液与污水处理、焚烧炉渣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焚烧飞灰与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新能源(污水厂光伏、风电和综合能源等)协同等有效衔接推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掺烧市政污泥、沼渣、浓缩液等废弃物,促进焚烧处理能力共用共享对于具备纳管排放条件的地区或设施,探索在渗滤液经预处理后达到环保和纳管标准的前提下,开展达标渗滤液纳管排放二、 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5万立方米/日(含建制镇),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000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20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其中设区市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处理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3.1万吨/日左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3.6万吨/日左右,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设区市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固体废物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基本补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三、 提升建设运营市场化水平积极营造规范开放市场环境以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为契机,健全市场化机制,鼓励有能力、有信誉的社会资本公平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快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公正开放的市场环境持续完善招投标机制,强化履约意识,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和市场主体的权利与责任深化信用监管,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创新治理模式,鼓励第三方治理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国家认定的试点园区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形成成熟的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经验和典型案例在省级以上园区、产业基地等工业集聚区推广污染第三方治理,提升设施运行水平和污染治理效果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以小城镇或园区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推动有条件的市、县(区)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鼓励大型环保集团、具有专业能力的环境污染治理企业组建联合体,探索多环境介质污染协同增效治理,提供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
探索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资源、产业开发项目一体化实施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组织申报和加快推进国家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试点(EOD)四、 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创新治理模式,鼓励第三方治理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国家认定的试点园区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形成成熟的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经验和典型案例在省级以上园区、产业基地等工业集聚区推广污染第三方治理,提升设施运行水平和污染治理效果资料整理来源:《江西省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