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消防支队南关区消防大队消防车.doc
43页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关区消防大队消防车询价采购文件项目编号:ngcg20161221-1人: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关区消防大队2016年12月第一章采购货物询价公告 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 5第三章合同条款 15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21第五章货物需求及要求 24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 28第一章釆购货物询价公告项目编号:ngcg20161221-l-、招标条件本采购项目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关区消防大队消防车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 为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关区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 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消防车一台2. 2 采购预算:350, 000. 002. 3供货地点:长春大街2095号2. 4供货与安装期:15天2. 5质量标准:合格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符合《小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3. 2在小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3.3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的产品且执证期限有效;有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和财务状况报告;3.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4.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 时间)在政府采购中心(自由大路3388号南关区政府334房间)领取采购文件4. 2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5.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色日空时理分,地点为南关 区政府采购中心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七、 联系方式采购人: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南关区消防大队联系人:张怀志:15943030055监督部门:纪检监督:0431-85281579采购办:0431-8528166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 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4号》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 招标管理机构和采购人:本项冃招标管理机构为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为长春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南关区消防大队3.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3.1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一般要求:开标当天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税务登记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3. 2合格供应商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4. 是否组织答疑会和踏勘现场:不组织5. 报价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6 •询价采购文件的构成6・1询价文件包括下列部分:采购货物询价公告;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 合同格式;货物需求及要求;报价文件格式;附件6.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 求,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并对询价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 性响应7.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 1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 (含)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超过这个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 并以纸质版文件的方式向供应商发岀7. 2招标管理机构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补 充。
询价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以纸质版文件的方式向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发出7. 3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 文件供应商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己 收到7. 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 采购单位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延长 报价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询价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并应当以纸质版 文件的方式向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发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管理机构和供应商受 报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报价截止时间8. 报价文件构成: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8. 1报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 有合格资格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 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8. 2供应商应提交本询价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 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9 •报价文件的编制9. 1报价语言: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管理机构就有关提交报价的来往 函电均使用中文。
9・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 3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以及在提交报价、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 署的相关文件中所要求加盖公章之处所加盖的公章,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一致的 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以及彩喷或者彩印 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9・4报价文件应编排有序,并编制文件目录,准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10. 报价方式10.1报价货币: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2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 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10.3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 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文件予以拒绝10.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0.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 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 人,其投标报价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报价扌|【除6%后参与评审10.6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 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 先采购。
10.7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 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 投标被拒绝11. 报价有效期:11.1报价有效期为自公开报价之时起60天报价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 保持有效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管理机构可与报价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 收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招标管理机构要求修改报价 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报价文件的其他内容11. 3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2. 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2. 1报价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中凡 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 字和/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而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2. 2报价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3. 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1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招标管理 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3.2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期满,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文 件13.3在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13.4从开标时间起,至报价有效期期满,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文件14 •报价文件的递交14. 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3份)统一打包成 一包密封,在信封上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在“采购货物询价公告”规定的报价地 点和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管理机构报价一览表单独封装用于唱标,在封 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用档案袋单独封装备查,封套 格式如下未按本章第15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并予以 退还附:响应文件封套格式密封内容: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全称)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年 月 日 时分前不得开启报价一览表封套格式密封内容: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 米购人名称: (全称) 供应商名称: 企阻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项目名称) 报价-一览表 在_ 年—_月_ 日—_时_ 一分前不得开启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封套格式(如有)此格式贴在资格审查文件封套外密封内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共 件。
注:需在外包封详列出原件清单明细,以便核实)2, 3, 4, (项目名称) 在2016年 月 日_时之前准时递交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14.2供应商应提交报价文件正木1份、副木3份,当正木与副木内容不一 致时,以正本为准14. 3招标管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14. 4到报价截止时间,如果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将重新采购15. 公开报价15.1招标管理机构将在“采购货物询价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 公开报价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岀席, 并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15.2公开报价会由招标管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公开宣读报价前,由监督人 员或者供应商代表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15.3报价文件经检查确认无误后,由招标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按 照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一览表》,当众宣读报价供应商名称、报价、交货时间 等内容但按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报价文件不予开封15. 4公开报价时未宣读的报价、交货时间等实质性内容,评审时不予承认15. 5按照本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报价文件将 原封退回供应商。
15. 6招标管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6. 3款的规定 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监督人员或者报价供应商代表 签字确认15. 7在提交报价文件及公开报价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 价:(1) 报价文件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2) 报价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规定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3) 报价供应商名称与确认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4) 询价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报价的其他情形16•询价采购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