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doc
10页信息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我院学 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如下评定条件与评定标准1.评定对象:本办法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自2014级研究生开始,本办 法中评定对象为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校学术型研究生,获得奖 学金的学生要求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评奖名额: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设定,金额标准和各 等级名额由学校设定和分配1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学院的各年级总名额按照各系各年级参评研 究生人数分配到各系各年级各系可适当考虑向基础学科专业倾斜2 )直博生自入学开始即按博士生身份参评奖学金,硕博连读学生进入博士阶 段学习开始按博士生身份参评奖学金,二者均与其他类别参评本学业奖学 金的相应年级博士生共享各等级奖学金名额(3 )具体分类如下:硕士生博士生(直博生硕博连读博士生,统招生)—年级(新生)二年级三年级—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直博五年级3. 评定时间: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资格和具体等级在入学前确定在校研究 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学年初开始评定,一般开学两个月内完成 全部评定工作。
4. 评定标准:(1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以录取排名为依据进行评定硕士生新生奖学金及其等级优先考虑推免生,其次是报考我院录取的学 生,最后是报考外校由我院调剂录取的学生,其中录取本校的推免生和录 取外校推免生各等级奖学金名额分配由推免生录取小组根据生源情况确 定博士生新生奖学金及其等级优先考虑直博生,其次是硕博连读博士生,最 后是统招博士生2 )在满足学校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在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综合考虑研究 生的学习成绩、科研工作与成果、学院和导师对其的综合评价等内容并 进行量化3) 研究生在学年内有违规违纪、考试成绩不及格、学术研究中弄虚作假、宿 舍检查两次及以上不合格等行为或导师评价不合格,取消其学业奖学金参 评资格4 )各系根据本系各类各等级奖学金名额依照学生综合评价得分排序评定学 业奖学金5 )学业奖学金评定量化标准依研究生各年级培养要求侧重不同区别设定,直 博生的二年级和三年级与硕士生相同年级设定相同的量化标准,硕博连读博士生(按博士阶段学习的年级计)与博士生量化标准相同,具体量化标准如下:年级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导师评价硕士二年级直博二年级70%10%20%硕士三年级直博三年级55%20%25%博士(统招、硕博连读)二年级65%10%25%博士三年级直博四年级50%25%25%博士四年级直博五年级40%30%30%量化评价依据5. 学业成绩:参与计算学业成绩的课程是入学修读当前学位以来且选课时经过导师指导并确认签字的所有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这些课程的平均学分 绩乘以25换算为百分制,然后按照量化标准相应权重计入量化评价6. 科研成果:科研成果以10分制评价计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然后乘以10换算成百分制,再按照量化标准相应权重计入量化评价科研成果具体计分标准分硕士生和博士生分别设置硕士生科研成果计分标准:(1 )以导师以外的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检索论文或《信息学院期刊会议目 录》同级别会议论文,计10分2 )以导师以外的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有关核心期刊论文或《信息学院期 刊会议目录》同级别会议论文,每篇计4分3)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的导师以外的第一发明人,每项计4分其他发明人每 项计2分4 )参与本专业有关学术著作撰写,本人撰写每1万字,计2分5 )获得软件著作权的导师以外第一著作人,每项计2分获得软件著作权的 其他著作人或未获著作权的软件系统开发人员,由导师根据其贡献和工作 量在导师评价中给予反映博士生科研成果计分标准:(1 )以导师以外的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信息学院期刊会议目录》A类论文,每 篇计10分2) 以导师以外的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检索论文或《信息学院期刊会议目 录》同级别会议论文,每篇计5分3) 以导师以外的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有关核心期刊论文,以非主要作者 身份发表SCI检索的《信息学院期刊会议目录》A类论文以外的论文,计 2分。
4 )参与本专业有关学术著作撰写,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含1万字,不累计),记2分5 )获得软件著作权的导师以外第一著作人,每项计2分获得软件著作权的 其他著作人或未获著作权的软件系统开发人员,由导师根据其贡献和工作 量在导师评价中给予反映7. 导师评价:导师评价主要反映研究生对专业培养目的、计划、要求、环节的 执行情况以及学习、研究的态度、能力、投入的精力和取得的成绩等方面的 综合表现导师结合导师对研究生学习、研究计划的制定和日常的指导工作 作出客观的评价学生应在每学年接触时参考导师评价要求的内容撰写学习 研究总结报告,导师评价以百分制计分,由导师根据日常指导情况和研究生 的总结报告填写研究生学年导师评价表(见附表),逐项打分并计算总分 导师评价得分将按照量化标准相应权重计入量化评价评审组织与程序8. 评审组织:(1 )学院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 生工作副院长任执行委员,导师代表3人,学生代表2人,共7人组成在 听取导师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初评、汇总报审等工作2)由研究生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奖学金评定的基础 工作。
3)研究生教务秘书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具体管理工作9.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研究生新生的奖学金初评工作在录取阶段进 行学院在录取阶段按照既定名额初步确定获得不同级别学业奖学金的研究 生名单,并将所评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评定结果报 研究生院备案10. 在校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1 )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工作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进行2) 开学第一周,由研究生教务汇总学生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和学分绩,并换 算成百分制成绩,同时对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进行初审学生填报学业 奖学金申请表,提交学习与研究总结报告,并准备相关材料,其中科研成果 需提交论文发表的期刊或著作的原件以及论文全文、期刊封面和目录页或著 作封面、版权页及标有作者姓名等内容的复印件3) 开学第二周,导师填写导师评价表并评分,并报研究生教务秘书学生 工作委员会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评分,并报研究生教务秘书各系研 究生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对学生科研成果评分,并报研究生教务秘书最后 由研究生教务秘书计算每个学生综合评价得分并分系排序4) 开学第三周,各系召开全体导师会议审核本系学生排序名单,根据各系 既定名额初步确定各等级奖学金名单,并对存在争议的情况、意见以及解决 方案作出书面说明。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研究生学业奖学 金评审会议,依据学生申请材料、各系初评名单以及相关说明进行评审,确 定学院各级别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名单5) 开学第四周,学院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出的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报研究生院备案6)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 评审委员会提岀申诉,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研究和答复申诉人对学院处理结 果和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 组提请裁决四•附则11.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1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表导师评价表姓名 类别□硕士生□直博生口其他博士生年级 专业 导师签字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得分备注与分值学习态度(20 分)1. 与导师讨论选课计划,并听从导师 安排修学指定课程;2. 每周与导师交流学习情况和进度;3. 按进度完成教师布置的阅读文献研究态度(20 分)1. 与教师讨论研究计划,并形成明确 的研究方向和目标2. 按照既定的研究计划和导师的布置 按进度完成相关研究的准备和预研 工作3. (工学学生)达到导师要求在实验 室工作的时间,并按要求和进度完 成导师布置的任务。
理学学生)每 周参加至少两小时的讨论班或学术 报告,并完成导师指定的报告任务4. 完成对一个前沿领域方向的综述研究能力(20 分)1. 完成导师布置的研究任务的能力和 质量2. 主动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 接受和理解新知识并进入前沿领域 的能力研究成果(40 分)导师结合学生研究进展、前沿领域综述报告、发表和未发表的研究成果(论文、软件、系统等)的水平和丰富性做出评 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