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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贩毒一般不缓刑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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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人***
  • 文档编号:429759970
  • 上传时间: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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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分子贩毒一般不缓刑吗? 犯罪分子贩毒一般不缓刑,主要原因在于贩毒犯罪是不属于缓刑的适用范围的,贩毒行为是非常严重的犯罪事实,容易造成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所以司法机关是不会批准适用于缓刑处理的   一、犯罪分子贩毒一般不缓刑吗?  1、贩卖毒品罪是刑法八大重罪之一,社会危害性大,一般不会判处缓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中期或长期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

      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刑法》(修正案八)将74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缓刑的适用是有相关的条件限制的,对于不同的犯罪事实是否可以适用于缓刑应当根据判决的结果而定,如果判决的结果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适用缓刑后不会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的,那么就是可以适用于缓刑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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