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工贸经济规划发展意见.docx
5页关于工贸经济规划发展意见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为深入学习知行合一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市委、市政府提出 的“创业创新”发展战略和“保增长、促转型”的有关决策部署,不 断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理念,切实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提高 可持续产业发展能力,努力实现我镇工贸经济健康、稳步、有序发展, 特制定2021年度进一步鼓励工贸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一、工业经济(一)工业企业纳税贡献奖为鼓励重点租税企业赋役为社会作出的贡献,企业当年实际上交 税费总额达到150万元(含)以上开始计奖,500万元以下按每100万 元奖励5000元,500—1000万元(含)按每100万元奖励8000元, 1000万元以上按每100万元奖励10000元,获奖跨国企业按上述分档 累计结算奖额,计奖以100万元为单位,不足100万元不计奖同时, 对获奖企业授予“工业企业纳税荣誉奖”奖牌,其中一等奖一名,二 等奖三名,其余为三等奖二)工业经济发展奖凡企业当年销售逾5000万元(含)以上,实际上交税费200万元 (含)以上,同时根据企业当年销售、实际上交税费以及医保、安全 生产等业绩,评选出工业经济发展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 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并授予“工业经济发展 金、银、铜奖”奖牌。
三)成长型工业企业银奖凡企业当年销售收入达到2021万元(含)以上且比上年增长50% 以上,同时当年实际上交税费达到100万(含)以上的工业企业,一 次性奖励10000元四)企业技术、设备改造奖凡企业当年技术、设备改造投入资金超过500万元(含)以上, 按每100万元奖励2021元,依次类推,不足100万元不计奖列全镇 前三位的并授予“技改工作先进企业”奖牌五)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商标)奖1、凡当年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50000元;2、凡彼时新获得省著名商标(号)和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一 次性奖励30000元和10000元3、凡当年上新获得中国、省和市名牌产品的金融机构,分别一次 性奖励50000元、30000元和10000元上述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以及名牌产品必须是通过国家有关部 门按行政审批程序形式获得的,以上级批文为准同时,获奖的同一 产品在同一年度内获两个以上维度认定的,按高一项奖励,不重复奖 励六)企业新产品开发最高奖凡当年新列入国家863、973计划等国家基础性计划项目的企业, 一次性奖励50000元;新列入国家级火炬、星火、新产品等计划项目 的企业,完成鉴定(验收)的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40000元;对新列 入省、、级科技融资方案项目的企业,每个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30000 元、20210元、10000元;对新列入市级新产品计划项目投资的国家级 企业,每只奖励1000元,完成鉴定(验收)的每只奖励3000元。
七)标准起草奖凡是主持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000 元、20210元;对参与起草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15000元、10000元八)企业产品销售专利申请奖1、凡企业当年审核发明专利在美国、欧盟和日本授权后每项奖励 10000元;国外其他地区授权后每项奖励8000元,国内授权后每项奖 励5000元2、凡企业当年申报工业设计及实用新型在美国、欧盟和日本授权 后每项奖励5000元,国外其他地区授权后每项奖3000元,国内授权 后奖1000元九)企业科技管理体制创新奖1、凡当年被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000元, 市科技型企业市的一次性奖励金20210元2、凡当年被新鉴定为国家、省、市、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 心)和测试中心(实验室)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000元、30000 元、20210 元、10000 元3、凡企业参加市镇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省外人才及职工招聘活动的, 凭组织单位处室证明每次补助费用1000元十)企业节能减排奖1、凡当年被新认定为省、市、市重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清洁 生产企业和绿色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210元、15000元、10000yc o2、凡企业当年通过市节能技改专项验收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 通过招投标市节能研发项目验收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通过市节能 产品专项立项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二、开放型经济奖(一)凡企业引进外资的,按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额每50万美元奖 励5000元,不足50万美元不予计奖二)凡企业引进内资的,按当年实际到位内资额每500万元奖 励5000元,不足500万不予计奖三)凡当年被市服务外包外包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服务其他 工作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21元为培育扶植服务外包企业,凡当年 企业开展离岸业务数据奥尔努瓦上报至市外经贸局的,按每500万美 元国际航运营业额奖励1000元四)凡当年在国外(境外)设摊参展的企业,凭发票及有关证 明,每只摊位补贴2021元(按每只摊位9平方米结算,下同)五)博卡格当年参加广交会、全国汽配展、上海卫浴展、电动 工具展、家电展等全国性相关专业展销会的中小企业企业,当年实际 上交税费在30万元(含)以上的,每只摊位补贴1000元(摊位费由 镇政府出资的仅限于),每家企业每年摊位费补贴合计最高不超过 30000 元六)凡企业当年在国外(境外)注册出口商品商标的,每只商 标一次性奖励3000元,按马德里协定注册手续办理多国(地区)注册 且一次在5个以上国家(地区)注册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凡企业 经上级外经贸部门批准当年在国外(境外)设立公司的,一次性奖励 10000 元。
七)凡镇外企业迁进迁入本镇落户或新注册的公司(不包括镇 内全镇更名和拆并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且当年投 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销售达到2021万元(含)以上,当年纳 税100万元(含)以上的,按只不过缴税费每100万元奖励10000元, 计奖以100万元为单位,不足100万元不计奖三、商贸经济(一)营收凡在本地注册且当年开票营业额在1000万元(含)以 上、当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批发、配送、零售连锁、餐饮相关服务等 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二)凡当年实际投资基金在200万元(含)以上且营运面积在 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办商贸相关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0元三)建筑、房地产和商贸地产投资服务跨国公司当年实际上交 税费在100万元(含)以上,按每100万元奖励10000元,依次类推四、其他规定(一)充分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均为2020年——2021年12月 31日止达到经营规模以上的企业二)凡多家企业注册为集团公司的,按钢铁集团统计相关数据; 四十九多家企业为同一投资主体企业的,其厂址、生产及销售业务发 生在本镇内,可以申报合并申报统计数据,有关企业必须在6月30日 前向镇工贸办核发,并由县城工贸办核实。
三)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必须合法经营,做到报表及时、准 确,各项税费按时、足额上交,己经完成上级下达的相关任务四)凡企业当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的或者发生较大群体 性事件,后果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享受上述政策权利五)凡企业当年受到装配式、质监、工商等部门行政处罚的, 每发生一起,扣减奖励总额的10%,以依照相关人员部门提供的处罚依 据为准六)税费以征收年度内实际入库数出库为准(不含查补税), 销售额以不含税计算七)次年一月底前企业必须申报备案相关资料,并由镇考核小 组对享受政策企业进行考核,并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八)本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镇所出台的相关工贸 下发经济奖励文件以本文件为准本意见由镇工贸办公室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