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doc
3页12015 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2015 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根据中国 XX 股份公司工会《转发《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关于开展 2015 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XX 网【2015】161 号)文件要求,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将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子女走进校园,继续学业现就做好 2015 年度“金秋助学”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 2015 年 8 月二、资助范围1、2015 年初申报并已建档困难职工本人子女; 2、2015 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职工家庭高中毕业生;23、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职工家庭上学子女(初中以上) ,或低保边缘职工家庭上学子女(初中以上) ;4、与用人单位建立有一年以上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初中以上) 三、资助标准2015 年考入本科院校的资助标准为 2000 元/人;2015 年考入大专、中专(含高职)院校的资助标准为 1000 元/ 人;就读本科、大专、中专(含高职)的资助标准为 800 元/人;就读初中以上的资助标准为 600 元/人;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在以上资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300 元/人。
三、申报程序1、困难职工本人填写《2015 年金秋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 1) ;2、提交能够证明困难职工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子女入学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或盖有学校鲜章的就学证明原件四、申报时间请各单位于 8 月 20 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所需的相关纸质材料、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公司党群工作部罗杨洋,逾期不予受理五、工作要求1、各单位对申请助学的职工家庭要严格把关,不重不漏,建立档案,须确认所报困难职工与申报 2015 年困难职工名单相符 32、各单位要在“金秋助学”活动中注意发现典型,及时推荐感人事迹及上报相关信息3、请各单位于 9 月 3 日前 1—2 张反映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开展的照片上报至公司党群工作部林毅附件: 1、2015 年金秋助学金申请表党群工作部2015 年 8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