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改)人文与管理系 综合测评实施细则.doc
7页人文与管理系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人文与管理系,2010年9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冇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人才,全面提高 学生的综合素质,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资源的需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成才,根据校政 [2009]97号2009年修订的《皖南医学院全口制普通木、专科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双优生、先进班级评选办法(修订)》,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把对学生徳、智、体、美等方面的要求分解成具体指标体 系,分项考核,综合评定,对学生做出全面的评价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是全面考核学生素质,开展学生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第四条: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其材料的时间范围为一学年(从木年9月1 口到次年 8月31日)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机构纽成(一) 系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以系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各班员为组员二) 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员任组长,成员一般由10人左右组成:班长、团支部 书记、学生代表(每寝室1名)第六条:小组纪律(一) 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在系综合测评领导小纽•的领导下T作在工作中,备小纽•成员要 木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听取同学的不同意见,并及时向系综合测 评领导小组汇报,发现错谋要及时纠正。
二) 各班班长和团支部书记负责作好口常工作记录,为测评提供准确全面的依据三) 测评过程中所有加分和扣分材料须在班内进行公示,并经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审核认 定后方可生效四) 在测评过程中,有循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测评秩序、妨碍测评进行等行为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如系综合测评小纟fl成员,一律撤消测评资格第三章测评内容和计分标准第七条:测评要求:(一) 各年级以专业为单位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由班委会、团支部学生干部、实习队队长 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成员7-9人二) 每位同学都要木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由测评小纟H•审核并给 全班同学测评,然后报年级办和系里审核决定同学们对测评结果有意见者,可通 过测评小组组长向上反映,也可直接向年级办或系里反映三) 计算加分平均值时要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测评过稈和结果要向全体同学 公开四) 加分、减分均要有一定的依据,无证明依据者一律不得加减分五) 木细则未尽Z处,以学校校政(2009)97号文为准第八条:加减分实施办法:(一)业务学习积分(75分)业务学习积分;学习成绩X73%+附加分(满分2分)1. 附加分:(1) 学习成绩年度总名次在各年级以专业为单位。
30人以下,取第1名,加0.3分; 50人以下,取前2名,第一名加0.3分,第二名加0.1分;100人以下,取前4 名,第一、二名加0.3分,第三、四名加0.1分;200人以下,取前8名,第1-4 名加0. 3分,第5-8名加0. 1分;300人以下,取前12名,1-6名加0. 3分,7-12 名加0.1分;400人以下,取前16名,1-8名加0.3分,9-16名加0.1分2) 英语四级考试达426分以上(含426分),加0.2分,达568分以上(含568分) 加0.4分,六级考试达426分(含426分)加0.5分(当年通过者一次性享受; 当年同时通过四、六级者一次性享受最高等级,不得跨年度厚受)3) 通过计算机水平考试,省二级、国家二级者分别加0.2、0.4分(当年通过者一次 性享受,当年同时通过省二级、国家二级者一次性享受最高等级,不得跨年度享 受)4) 撰写的专业论文在省、全国报刊上发表,毎篇分别加0.5、0.6分5) 参加科技活动小组者,加0.2分,在科技活动中有发明创造,经有关专家鉴定并 认可者加0.4分二)思想品徳积分(10分)思想品徳积分二徳冇课成绩(满分3分)+基础分(满分4分)+附加分(满分3分)思想品徳积分由徳冇课成绩、基础分和附加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徳育课成绩3分,基 础分4分,附加分3分。
1. 徳冇课成绩(1) 等级计分按优二95,良二85,中二75,及格二65,不及格二50换算,以下类同2) 未开设体育课的年级,学年成绩均按3分计入2. 基础分内容含:组织纪律、劳动卫生、文明行为等3 .附加分:(1)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受院学生处、党团组织、实习基地通报表彰者加0.3分2) 宿舍一卫生在院、系评比中获得文明宿舍者分别加0.5分、0.3分3) 拾金不昧、乐于助人(年级有记录)、义务献血者加0.2分4) 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并按规定完成任务者加0.1分(5) 敢于制止违法乱纪现象,协助学校,实习基地加强管理者加0.3分6)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徳,积极参与见义勇为、紧急抢险者(社会反映良好者),加 0. 5 分7) 遵守社会公徳和公共秩序,讲文明,讲礼貌,举止文雅,仪表端庄,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者,加0.1分4.减分项1=1:(1) 不尊敬师长,反映恶劣者,减0.3分2) 不讲社会公徳,损坏公物,严重浪费水电者,减0.2分3) 抽烟、酗酒者,减0.2分4) 骂人、打架斗殴者,减0.3分5) 隐瞒包庇不良现象者减0.2分6) 男女交往,举止不当,造成不良影响者,减0.2分7)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减0.1分,旷课者毎学时减0.2分,年级大会(包括班会) 无故缺勤者每次减0.3分。
8) 受院、系通报批评者,减0.4分: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 分别减0. 5、0. 6、0. 7、0. 8分受以上处分如系旷课造成,则除上述扣分之外, 旷课的扣分再另计,直至基础分扣完为上)三) 身心素质积分(8分)身心素质积分二体育课成绩(满分3分)+基础分(满分3分)+附加分(满分2分)1. 附加分:(1)获得院级田径运动会一、二、三、四、五、六名者,分别加0.6、0.5、0.4、0.3、0.2、0.1分;代表学院参加省大运会、江南片高校联赛者(主要指院田 径队队员),加0.3分,获得一、二、三、四、五、六名者,分别加1.2、1.1、 1.0、0.9、0.8、0・7分(同一项目同年度不重复加分,享受最高奖项)2) 长期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体冇训练,能吃苦耐劳者(主要指系篮、排球队员) 加0. 2分,担任队长者加0. 3分,(但队长同时兼任其他系干部或班干部职务者, 0. 1分不加)3) 系篮、排球队员在院球类比赛中进入半决赛者,再加0・1分,获一、二、三名者, 分别再加0.5、0.4、0.3,省级分别再加1.2、1.0、0.8分(同一项目同年度不 重复加分,进入半决赛和获一、二、三名不重复加分,享受最高奖项)。
4) 积极参加运动会服务队、宣传队者加0.1分5) 积极参加年级组织的早锻炼等体冇活动者加0. 1分2. 减分项目:(1) 参加各种比赛,无故临阵弃权者减0.4分2) 参加运动会服务队、宣传队但无故缺勤者每次减0.1分3) 经常为些小事闹脾气耍性子、H高H大、目中无人者减0.2分4) 不能与人合作共事、缺少团队精神者,减0.2分四) 实践与创新能力(7分)实践与创新能力积分二基本分(满分4分)+附加分(满分3分)1.附加分:(1) 积极参加学系或年级、班级组织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者加0.3分2) 担任学院团委或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系团总支副书记或系学生分会主席,加 0.7;担任学院团委或学生会副部长、系学生分会副主席加0.6;班长、团支部 书记、系学生会、团总支各部部长加0.5学院团委或学生会一般干部、系学生 会、团总支各部副部长、副班长、团丈部副书记加0.4;担任班委会、团支部其 他干部加0.3学院团委或学生会成员、系学生会与团总支备部成员、寝室长及 学院承认的其他社团组织干部加0.1分以上干部不负责任者不予加分不扌I!任 学生干部而热心社会丁•作,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者加0.05分。
一人同时担 任几项职务,择其最高项加分,其他职务对半加分一人同时加入几个社团者, 择其最高项加分,不重父加分3) 在公开发表的报刊、杂志(包括院报)上发表非专业性文章,每篇加0.2分,三 篇以上者•加0. 4分4) 被评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青年志愿活动先进个人等,可分别加0.2分,评为 先进集体的班级每人加0. 1分(5) 在院寒暑假征文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可分别加0.3、0.2、0.1分6) 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演讲、文艺汇演、辩论比赛者等毎参加一次加0.05分,六 次以上加0.4分,其中获院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0・5、0.4、0.3分,获系 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0.3、0.2、0.1,加分时需提供证书同一项目同 一年度获奖加嚴高奖项和次奖项的一半分7) 有创新思维,在各项活动中有独特的见解并得到组织认可者加0.5分2. 减分项目:(1) 拒绝完成年级、班级或小组交给的社会工作者减0. 5分(2) 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者每次减0.2分一学年均未或很少参加院、年级、班 级组织的社会活动者减0.5分,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指假期社会实践)不积 极、调查报告、读书笔记等不合格者减0. 1分;不交假期社会实践论文者每次减 0.3 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参加木学年奖学金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一) 木学年受到备种处分或院系通报批评者二) 有旷课行为者三) 考试、考查有一门不及格者四) 考试作弊、经常不交作业者五) 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破坏公物、不讲社会公徳行为者六) 迟到、早退累计达十次者七) 转系的学生第十条:木细则中未做规定、其它院系正式文件或通知中所涉及到的综合测评加扌II分事项, 可视为木细则的有效补充第-一条:未尽事宜由系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协商解决,木细则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进行进 一步的修改和完善第十二条:本细则于发布ZU起执行,解释权在人文与管理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