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哲学]终极标准.doc
7页1讲义 5道德终极标准道德作为一个规范的体系,在一般的情况下不会发生冲突,但是在例外的情况下,它就会发生冲突比如康德说的那个例子:一个凶手正在追杀一个好人,这时候有个人正好目睹了这个好人藏在什么地方,凶手尾追到这里就问这个人:“被我追赶的那个人在哪儿?”这时候这个人就面临着一个两难的境地:你是要“诚实” ,还是要“救人”?诚实和救人都是道德规范你要是诚实,你就得告诉凶手“被你追杀的那个人藏在那儿” ,这样,你就救不了人,而是害人了;你要是想救人,这时你就得欺骗,你就得放弃诚实;此时,二者不能两全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康德的答复是,要诚实,即使是害人,也要诚实因为,诚实是一个“绝对的律令” 究竟是要诚实还是要救人?我们说,这两个规范发生了冲突,其本身解决不了应该服从那一个规范的问题,而应该诉诸一个更高的原则比如说,诉诸 “最大利益净余额”这样一个著名的原则对于这样一个行为,要看它的“净余额”是什么?,哪一个利大?救人而撒谎,它的净余额是利你把人救了,虽然撒了谎,但它的正价值大于负价值,净余额是正价值,所以这个时候你应该撒谎救人相反,你要是诚实而害人,净余额是负价值,什么东西比一个人的生命更宝贵?这样,诉诸于一个“最大利益净余额”的原则,或者是诉诸一个利人的原则而不是害人的原则,问题才能得到正确的解决。
如果我们继续追问,为什么最大利益净余额或者利人的原则是应该的?这样一直推导上去,最终就会推导出一个终极的、最终的道德原则这个最终的道德原则只能是一个,因为如果有两个,这两个道德原则(或者是道德标准)还可能发生冲突,在发生冲突的时候,其中的一个就要失效,它就不是最终的了因此,我们看到,道德终极标准它不仅因为道德规范的冲突而必然的要存在,而且它只能是一个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康德没有弄明白这个问题,我们中国古代的一些人也没有弄清楚这个问题,结果犯了很多的错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有“尾生之信” 尾生,是中国古代的一个青年男子,他和一个女子谈恋爱,约好在大桥底下见面, “不见不散” 虽然大桥底下比较偏僻,不容易被别人看见,但是大桥底下也有不安全的地方当时是发大水,洪水上来了,尾生他面临一个难题:是守信而留在大桥底下,还是失信而离开大桥呢?你要是守信而留在大桥底下你就不能自救,而离开大桥可以自救,但是那样一来你就要失信这个时候他的选择是和康德一样,认为守信是一个“绝对的律令” ,决定留在大桥底下,他抱住桥柱子,水往上涨,他就往上爬,反正不能离开这个桥下最后,这个尾生被淹死了他就不懂得当道德规范发生冲突的时候,一定要诉诸于一个更高的道德原则,最终诉诸于道德终极标准的道理。
可见,道德终极标准是产生和推导其他一切道德标准的道德标准,是解决一切道德标准冲突的道德标准,是在任何条件下都应该遵守而不应该违背的道德标准,因而也就是绝对的道德标准那么,道德终极标准是什么呢?就是道德目的我们上堂课讲了,个人的行为目的是善恶的终极标准,我偷东西,符合我的目的,偷到了这就是善;相2反,我没有偷到这就是恶标准是什么呢?就是我偷盗的目的是否得到了实现但是这种善恶它不是道德善恶,那个终极标准也不是道德的终极标准道德善恶的终极标准就是道德目的你偷东西,不管你偷成功还是没有偷成功都是一种道德恶,为什么呢?因为它不符合道德目的,所以偷盗是一种道德恶道德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保障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增进每个人的利益这一点,在西方道德哲学界的争议是很大的象诺齐克他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人杀猪就是应该的而杀人就是不应该的?”他解决不了这个难题,所以他说,杀猪是因为猪比人蠢,愚蠢的东西、低等的东西,就是为高等的东西服务的,这是一个定律如果按照他这个逻辑就不好办了因为就可以推到人类身上了——愚蠢的人就应该为聪明的人服务,聪明的人就应该杀愚蠢的人或者奴役愚蠢的人因为按照海克尔的说法,最愚蠢的的人和最聪明的人的差距要比最聪明的动物和最愚蠢的人的差距还要大。
这样,聪明的人就可以杀愚蠢的人了诺齐克他不懂得人类社会的道德目的乃是评价行为是否道德的终极标准为什么说杀人是不应该的而杀猪是应该的?这个问题,仔细想想,就是因为你的社会是人类社会,你这里所说的“应该” 、 “不应该”是人类社会道德意义上的“应该” 、 “不应该” 猪要是建立了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恰恰相反,杀人就是应该的,杀猪就是不应该的,因为杀猪它不符合“猪类社会”的道德目的,杀人它就符合“猪类社会”的道德目的杀猪是应该的,仅仅是在人类社会中因为你所说的“应该” 、 “不应该” ,是用人类社会的道德标准来衡量的我们说的道德目的,其实是人类社会的道德目的道德终极标准准确的说,它是道德目的的量化因此,道德终极标准和道德目的还有所不同,它是道德目的的一种量化因为标准必须能够进行量的测量,量的比较道德目的,我们知道,它是保障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增进每个人的利益、实现每个人的幸福,量化之后就变成“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 再准确一点的说,就是增减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道德终极标准具有两层意义一层意义,它是评价一切行为是否善、是否道德的终极标准;另一层意义,它是评价一切道德是否优良的终极标准。
一、道德终极总标准:增减全社会和每个人利益总量我们先来看第一层意义如果说一种行为能够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不管这种行为看起来是多么的庸俗、多么的平常,这种行为都是道德善,都是应该的行为;相反,如果一种行为减少了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那么不管这种行为说起来是多么高尚、多么动听,都是一种道德恶,都是一种不应该的行为按照这种观点,人的一种行为——比如说象“无私奉献” 、 “自我牺牲” ,这种行为本身是非常好的,它是最动听、最高尚、最感人的,但是如果对这种行为无限夸大,把它运用到利益一致的情况下,它就损害了当事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它就违背了增进每个人利益的道德终极标准,它就是恶的所以“无私奉献” 、 “自我牺牲” ,它仅仅是在利益不能两全的情况下,才能够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或者是接近增进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在利益一致的情况下,还倡导“无私奉献” 、 “自我牺牲” ,就不仅对社会不利而且有害了相反地, “为己利他” ——我们说,就它本身来说,并不高尚,冯友兰、康德都说它是一种“巧于算账”的商人的行为,他造福社会和他人纯粹是为了自己的3利益,但是这种行为在人们利益一致的情况下能够极大的增进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它符合道德终极标准,因此它就是道德的。
所以,评价一种行为好坏,评价一种行为善恶,不能只看这个行为本身,而要看这个行为对于道德终极标准(也就是道德目的)是增进了还是减少了再看道德终极标准的另一层意义其实一切道德规范,它都没有真假,它只有对错、优劣评价一个道德规范的优劣应该以什么为标准呢?就是以增减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符合这个终极标准,就是优良道德;相反,违背了这个道德终极标准,它都是一种恶劣的道德比如说极端的利他主义,这种道德否定为自己,仅仅主张“无私奉献” 、“自我牺牲” ,就这种道德本身来看它是非常高尚的,但是我们说这种道德是人类所有道德体系中最恶劣的道德! 原因何在呢?就是因为道德是一种必要的恶,任何道德都会对人的自由和愿望有一种侵害什么样的道德是好的呢?就是对每个人的利益、愿望侵害最轻,而对每个人的利益、愿望的实现增进最多的那样一种道德相反的就是最恶劣的极端的利他主义否定一切为自己的行为,它不仅仅否定“损人利己”的行为,它还否定为己利他的行为,你只要是为自己,在这种道德看来都是不道德的,所谓动机不纯他们往往不看效果只看动机这样,它对每个人的利益、愿望损害、侵犯最重那么,它对每个人的利益增进的如何呢?事实上,他对每个人的利益增进得最少。
为什么呢?因为极端的利他主义道德否定了为自己,否定了个人利益追求,这就抑制了人们增进社会和他人利益的最有力的动机,堵塞了人们增进社会和他人利益的最根本的源泉所以,凡是倡导这种道德的社会注定都是一个停滞的社会、发展缓慢的社会,因而是对每个人的利益增进最少的社会由于一方面它对每个人的利益侵犯最重,另一方面它给予每个人的利益却最少,它的净余额最小,因此它是最不好的道德原则所以,古往今来(不仅仅是中国)哪里摆脱了极端利他主义道德,哪里的社会就突飞猛进;哪个社会奉行极端利他主义道德,哪个社会就注定是停滞的为什么在古代中西社会都蓬蓬勃勃地发展呢?因为那个时候的社会都没有被极端利他主义所统治,利他主义仅仅是一个流派中国古代(春秋时代) “天下之言不归杨即归墨” ,利他主义不占统治地位在西方也是这样但是,中世纪西方千年的黑夜,因为基督教的“爱”的道德——那种利他主义占了绝对的统治地位近代以来,西方突飞猛进了,而中国极大的落后了就是因为西方近代以来(文艺复兴时期以来) ,个人主义兴起,打破了利他主义的一统天下,打破了基督教的“爱”的统治而中国不但没有挣脱利他主义,可以说反而是利他主义登峰造极儒家是一种利他主义道德,它否定为自己,认为为自己就是小人、就是强盗,不管手段如何,只要是为自己,都是不道德的。
这就是中国社会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利他主义道德是没有动力机制的从道德终极标准来看, “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邓小平这句话说得是非常对的不管什么道德,只要是能把社会蓬蓬勃勃的发展起来,能使每个人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增进,这种道德就是好的个人主义道德并不美,我们也不主张个人主义,因为他犯了一个错误,就是否定“无私” ,认为无私的行为是不可能存在的,或者认为即使它存在也是不应该的象尼采就认为,无私第一是不存在,第二是不应该老子、庄子也是这么看的海德格尔、萨特等存在主义思想家大多数也是这么看的个人主义本身虽然并不美,但是一方面它对于每个人的利益、愿望压抑得最轻、损害得4最少——因为个人主义仅仅反对损人利己,它不但不反对为自己,而且它还倡导为自己,它的核心、它的真正的内涵是倡导一种个人潜能的真正的的充分的实现,使自我成为可能成为的最有价值的人只有有个性,才有创造性,才能实现他的潜能,成为可能成为的最有价值的人个人主义的这样一种精神就能推动社会蓬蓬勃勃的发展自我实现,它不单是每个人的最高的幸福,是他最高需要的满足,而且也是整个社会财富的最大源泉其实,社会的发展,说来说去,无非就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丰富和增进,而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丰富和增进,说到底取决于每个人创造性潜能的发挥。
个人主义抓住了这一点,所以一方面它对每一个人的利益、愿望压抑最轻,另一方面它抓住了人的潜能的真正实现,这样它就极大地增进了社会的财富,极大地推进了社会的发展所以,个人主义,和利他主义相比,它是更优良的道德终极总标准——是否增进功利(而不是道义),是否增进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而不是品德完善),说到底,增加还是减少全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总量(而不是品德的完善程度),便是评价一切行为善恶和一切道德优劣的道德终极总标准评价一种道德是否优劣,不在于它本身,而是在道德的目的,在于道德终极标准就是看他给每个人的损害是不是最少,给社会和每个人的利益增进是不是最多一种道德,不管它如何不中听,只要它一方面能够对每个人的损害最轻, “无为而治” ,另一方面它又能够极大地推进社会的发展,使得每个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那么这种道德我们就说它是最好、最优良的道德,相反,就是最恶劣的但是,这个道德终极标准,在现实社会中会有种种表现因为在现实社会中,人们的利益往往互相冲突,不能两全,在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增进每个人的利益是不可能的,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二、道德终极分标准之一:最大利益净余额如果是人们之间的利益发生冲突,那么就应该奉行一种“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原则,这就是所谓的“最大利益净余额”原则。
而在自我和他人之间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就应该奉行一种“无私奉献” 、 “自我牺牲”的原则为什么这样看呢?对于这种功利主义的道德标准:在利益发生冲突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