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爆破器材发放制度.doc
10页爆破器材发放制度 爆破器材发放制度 1、健全发放登记台帐管理制度,所有爆破器材出入库记录清晰完整 2、建立爆破器材使用审批制度 爆破员填写《爆破物品使用申请单》,当班班长审批后爆破员持《爆破物品使用申请单》领用爆破器材 3、除按照手持机发放流程图进行发放爆破器材发放登记外,库管员必须手工完整填写《爆破物品发放台帐》和《爆破器材使用记录》 台帐和记录必须随时显示库内爆破器材库存详细情况 4、库管员每班必须对现存爆破器材的数量按种类进行清点、校对,要做到单据齐全,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如发现账目不清,立即向值班工长或部门经理报告报告,并负责查清 5、爆破器材的发放必须在专用套间或隔离的硐室内进行,雷管必须放在较软的衬垫上,并要轻拿轻放 6、发放爆破器材时,除库管员以外任何人不得进入爆破器材库 领用人必须服从库管员的指挥,在指定地点等候发放,否则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 7、不同批次的爆破器材不得混发 禁止发放变质和不合格的爆破器材 8、爆破员资料必须悬挂在爆破器材库内,领取爆破器材的人员若与资料不符,库管员不得发放。
9、领用爆破器材至少两人以上 10、手持机管理规定a、库管员交接班时,必须在交接单上注明手持机上次上报时间和下次上报时间,需要上报手持机数据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工长 b、库管员务必严格按照手持机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保证手持机24小时之内可以正常使用 如手持机异常,必须立即停止爆破器材的发放并将情况向工长报告 c、严禁对手持机的参数设置进行修改 d、手持机上报数据后,返回单位必须立即做上报确认,确认结果由库管员汇总 10、库存爆破器材量接近库容下限前三天,库管员必须填写《爆破器材入库申请单》,由工长协同相关单位办理 11、严格执行爆破物品退库制度,爆破器材退库必须执行手持机退库程序和台帐记录 12、库管员在回收爆破器材时,应检点清楚退回的爆破器材数量和批次、编号是否与领出时一致,有差异时拒绝入库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爆破器材定员、定量、管理制度鉴于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制订本制度,以便合理安排人员及落实工作量,确保重点岗位的安全 1、公司法人为安全责任人;另设安全分管领导;下设安保科,开展具体的安全工作 2、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文件存档,安全文件起草,计划,总结、汇报,记录安全会议内容;配送车油票的购买、维修等工作。
3、财务科以科长为科室责任人,对财务室安全工作负责,统计员做好爆破器材购进销出数量记录及雷管编码工作,出纳员做好现金支出管理工作 4、销售科以科长为科室责任人,对科室工作负责 5、配送科以科长为安全责任人,对配送安全负责,司机负责车辆行车安全,押运员负责货物押运安全 6、爆破器材仓库主任为仓库安全责任人,对仓库全面安全工作负责 下设保管员,对爆破器材收存、发放安全负责;警卫人员负责仓库警卫巡查工作;门卫负责外来人员、车辆的登记记录;操作人员对爆破器材的上下车入库安全负责 7、各科室、仓库的安全工作均应配合安保科的检查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或不接受整改 以下是赠送资料劳动合同,不需要下载后可以删除!!劳动合同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地址现住址经济类型联系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 5、 6、 7、 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0年月日20年月日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鉴证日期20年月日 内容仅供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