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企业进行汇算清缴中资产税务处理细节问题.docx
4页企业进行汇算清缴中资产税务处理细节问题资产不仅涉及折旧或摊销的范畴,年限和运算,仍涉及计税基础确定,会计与税法差异调整,缺失税前扣除等,比较复杂,简洁出错.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资产项目计税基础的确定.资产依据外购,自行建造或开发,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资产不同途径依据不同的方法确定计税基础.如外购的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等.以固定资产为例, 一般情形下, 固定资产会计账面价值 =实际成本 - 累计折旧 - 固定资产减值预备,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 =实际成本 - 累计折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主要产生于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不同,以及固定资产减值预备的提取.例如,某公司一项固定资产,原价为 3000 万元,会计上使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 3 年,税法规定的最短使用年限为 5 年,会计和税法假设净残值均为 0,计提了 2 年折旧后,会计期末, 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了 100 万元的固定资产减值预备.会计账面价值=3000-1000-1000-100=900〔 万元〕 ,计税基础 =3000-600-600=1800〔 万元〕 ,两者相差 900 万元,其中:折旧年限不同产生的临时性差异合计 800 万元,会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而税法规定不能扣除造成的差异 100 万元.汇缴时要留意纳税调整.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畴.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税法列举了固定资产不得运算折旧的范畴,操作中要留意进行纳税调整: 〔 一〕 税法明确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除此外已投入使用但临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 〔 二〕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由于该固定资产已由出租者计提折旧,承租者就不能重复计提折旧并在税前扣除. 〔 三〕 凡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 或者企业生产经营根本就不需要的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也不能在税前扣除. 〔 四〕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 五〕 固定资产在更新改造期间,不能计提折旧.三,未结算未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仍可计提折旧.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运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 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运算折旧.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如干税收 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 2021〕79 号〕 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 12 个月内进行.例如,某公司建造一项固定资产,合同预算总造价为 200 万元, 2021 年 9 月投入使用,但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只取得部分发票金额 150 万元.估量该项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5 年,保留残值为零. 为此,该公司可暂按合同金额 200 万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2021 年计提折旧 =200÷5÷12×3=10〔万元 〕 ,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 12 个月内进行.假如 2021 年度仍未取得剩余发票, 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只能确认为取得发票部分 150 万.2021 年汇算清缴时,第一要对 2021 年计提的折旧进行调整,调增额=10- 150÷5÷12×3=2.5〔 万元 〕 .假如至 2021 年 9 月份的 12 个月内又取得 30 万发票,就计税基础调整为 180 万,调增 2021 年折旧额 =10- 180÷5÷12×3=1〔万元 〕 ,之后按计税基础 180 万连续计提折旧.四,资产折旧年限必需符合税法规定.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税法对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或摊销的最低年限进行了明确,纳税人应依据规定的年限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以无形资产为例, 无形资产依据直线法运算的摊销费用, 准予扣除.例如,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新争辩开发项目支出为 220 万元〔 其中争辩阶段支出 20 万元,开发阶段支出 200 万元〕 ,新争辩开发项目于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用途. 2021年没扣除争辩开发支出的税前利润为 500 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会计与税法摊销期都为 10 年,残值为 0.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争辩开发费用,可以在运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依据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依据争辩开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依据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摊销. 2021 年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20 万元,可扣除 20×150%=30〔万元 〕 .争辩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摊销200×150%=300万〔 元 〕 .2021 税法上应摊销额为 200×150%÷10=30〔万元 〕 .会计上应摊销额为 200÷10=20〔万元 〕 ,会计利润总额 =500-20-20=460〔 万元〕 ,应税所得额=500-30-30=440〔 万元〕 .这里要留意,企业自创的商誉不得运算摊销并在税前扣除.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五,资产缺失扣除的处理.《企业资产缺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治理方法》 〔 国税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25 号〕 第五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资产缺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缺失,不得在税前扣除.资产缺失分为实际资产缺失和法定资产缺失.企业实际资产缺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缺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缺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供应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缺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缺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缺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缺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5 年.属于法定资产缺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例如,某企业 2021 年清产核资发觉 50 万元的资产缺失 〔 实际资产缺失 〕 , 202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40 万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 =40×25%=10〔万元 〕 .由于操作人员失误, 2021年度所得税汇缴终止时仍未申报缺失扣除,假设到了 2021 年 6 月 30 日才发觉并向税务机关说明,且对该笔资产缺失进行专项申报.该企业 2021 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缺失 50 万元后为 -10 万元〔40-50〕 ,实际上 2021 年多缴了税款.这时,企业 2021 年多缴的 10 万元税款可以按规定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