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转化规定辨析.doc

5页
  • 卖家[上传人]:ss****gk
  • 文档编号:204982269
  • 上传时间:2021-10-27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48.50KB
  • / 5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小规模纳税人”与” 一般纳税人”转化规定辨析 析财税[XX] 16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XX] 165号,以下简称财 税[XX] 16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 简称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有关问题:纳税人一经 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对于满足各项条件并经过严格的转为正式一般纳 税人的增值税纳税人,如果在以后的经营发展中,经营不 善或市场滑坡,导致业务萎缩,最后不再满足一般纳税人 的各项标准,是否应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税[ XX] 16 5号文件规定“不得再转为一般纳税人”又当如何处 理呢?根据财税[XX ]165号文件通知精神,正式认定后的一 般纳税人享受一般纳税人“终身制”待遇,这与当前的征 管实际不相适应,存在着很多弊端与不足,比如对一些失 踪户税务机关列入非正常户但却保留着一般纳税人资格, 不符合征管的需要,也给税收的统计及日常管理带来不实 与不便,等等另在19 93年12月财政部((93)财法字 第38号)之第二十九条就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一经认定为 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只不过在其后, 各地税务机关屡屡“犯戒”,擅自废除一般纳税人“终身 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才再次发文予以明确,以延续 “三令五申”的“优良传统”。

      总局(国税发[19 94] 5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是指年 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 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 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 94J116号)规定,压滤机滤布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 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 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因此,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标准,无非是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上,会计核算健全, 能够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这三个条件一、年销售额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 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 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这一规定来看,年销售额似乎成为一般纳税人区别于小规 模纳税人的唯一标准但是,第三条同时规定,年应税销 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 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认定手续另外,(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 关批准,可以不视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 计算应纳税额。

      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 小规模企业(未超过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 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 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 为一般纳税人可见,销售额是重要参考条件,但不是绝对否定条件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正式一般纳税人销售额萎缩导致未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只要会计核算仍健全,仍 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则仍作为一般纳税人,从而在 销售额方面,理解和接受财税[XX] 165号文件“纳税人一经 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规 定也是没有问题的二、会计核算、提供税务资料 从以上论证可以看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 税务资料才是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实质必备条件国家税务 总局(国税发明电[XX]3 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期达到1=16个月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凡不符合“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或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滤 布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 税额抵扣凭证”等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延长其纳税 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可见,小规模纳税人要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不是问题,关键是要满足“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认定条件。

      但是,已经过期检验认定为 正式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人,由于业务萎缩导致人心 涣散或人手不足,进而“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 送有关税务资料”的,财税[XX ]165号文件又规定“不得 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这时该怎么办呢?在第二十九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 税人后,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第三十条同时 规定,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一般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 这时的“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 值税专用发票,似乎已降至小规模纳税人“待遇”,但其实 它比小规模纳税人还要惨得多,因为它按销售额计算应纳 税额的增值税税率比小规模纳税人的简易办法征收率要高 得多可见,此时的“一般纳税人”“终身制”待遇实不如 小规模纳税人,这种名头不要也罢,却欲罢不能,因为财 税[XX] 165号文件规定,“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但在 税务的实际工作中,没有能很好执行。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