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社团手册.doc
20页打造一流社团文化!社 团 联 合 会社团手册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社团联合会 2010年3月目录社团联合会简介社团管理条例社团联合会机构设置社团注册办法社团活动申报流程社团活动等级考核办法经费报销办法星级社团评定办法品牌社团考核办法会员证制度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社团联合会简介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社团联合会成立于2005年5月是在校党委、团委的关怀下,结合我校实际需要,依照我校各项规章制度成立的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弘扬大学校园文化的学生社团联合组织社团联合会秉承“团结、务实、创新、高效”的核心理念,坚持以“丰富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素质 ”为宗旨,努力构建社团文化品牌活动,积极推动学生社团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把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建设成为思想先进、管理正规、团结务实、朝气蓬勃的社团联合会而不懈奋斗近几年来,社团相继举办了“英文风采大赛”、“电子设计大赛”、“青苹果剧团专场演出”、“社团巡礼月”、“文化艺术节闭幕式”等一系列大型品牌活动,均为我校相关活动之先创,深受广大同学的喜爱和好评主席团”视为社团联合会最高管理机构,负责社团重大事物决策主席团下设办公室、策划部、外联部、督导部、宣传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七个部门,协助主席团处理社团的各项日常工作。
社团组织健全,领域众多,涵盖人文、艺术、科技、体育等四大门类各社团在推广大众化活动的同时,也以专业化方向作为自我发展理念 时代在进步,社团在发展如今我校的社团是一个朝气蓬勃、蒸蒸日上的集体,这里涌动着无数社团人对梦想的追求和对未来的执着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涌立时代的潮头,社团人豪情满怀,信心十足!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促使我校社团不断向高层次、高品位方向发展,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本校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在校学生均可以申请加入学校鼓励学生在各级党团组织领导下成立各类社团,并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但学生不得组织跨院校学生社团,不得组织“同乡会”之类的组织第三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必须遵守《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根本任务:1、 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2、 围绕学校教学中心工作,结合社团自身特点,开展健康有益,丰富 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五条 学生社团由党委委托校团委代管学生社团实行校系两级管理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会费接纳、接受奖励和赞助、有偿服务以及学校第二课堂的相关经费经费筹措和使用应做到收缴合理,使用公开第七条 学生社团经申请批准成立后,方可开展活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成立社团,已经成立的应立即停止活动或解散第八条 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应当是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大专生和高职生第二节 学生社团的成立第一条 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理论学习、学术科技、社会服务及兴趣爱等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第二条 成立学生社团,必须经校团委批准第三条 成立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各方面的素质表现较好,且未校纪校规处分;2、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自我管理组织机构;3、 有固定的管理部门和思想业务素质较强的指导老师;4、 有规范的章程;5、 经费由正当渠道解决第四条 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校团委提交以下文件:1、 筹备申请书;2、 章程草案;3、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4、 指导教师和基本情况第五条 学生社团章程应包括下列事项;1、 名称,社团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校 园文明风尚,并且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2、 学生社团类别;3、 社团宗旨、活动范围及活动方式;4、 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5、 管理制度、组织管理机构及其产生办法;6、 财务管理、经费来源及使用的原则;7、 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的程序;8、 章程的修改程序;9、 社团终止的程序;10、 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校团委应当自收到第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文件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自批准筹备之日起7日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内部组织管理机构,再向校团委提出成立申请筹备期间不得以社团名义收取会费,组织筹备以外的活动第七条 校团委应当自收到成立申请之日起7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成立的决定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布成立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批准成立社团:1、 社团宗旨、活动内容和范围不符合第三条规定的;2、 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3、 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再成立的;4、 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或学习成绩不合格的第三节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第一条 学生社团实行校、系两极监督管理校级社团由校团委直接监督管理;系级社团由系团总支负责监督管理,并报校团委备案第二条 对社团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1、 对学生社团实施学期检查;2、 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或违反其章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3、 负责学生社团的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第三条 学生社团的学期检查,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各社团须以书面形式向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一学期来本社团成员变动,负责人更迭,会员费及下一学期活动计划。
每个社团每学期都必须进行社团考核, 上交考核资料;实行末位淘汰制, 若第一学期末经考核后在所有社团分数排名中为最后25%, 则在第二学期视为”重点考察社团”, 考察期为一个学期,在考察期间, 经考核后仍是,即连续两学期排位在末25%位,则取消其组织, 若学校有相似社团则进行合并第四条 学生社团和刊物一律不刻印章如到校外联系工作,可用校团委介绍信第五条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报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第六条 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来校举办讲座、报告会等活动,应提前一周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具体报告以下内容:1、 举办讲座、报告会等的主题、名称、参加该次活动的对象范围;2、 邀请对象基本情况(包括工作单位、职称职务、政治面貌等),所作报告的主要内容或参加活动的主要内容第七条 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或刊印专集,但必须严格按照《中共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委员会校内刊物管理规定》进行第四节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第一条 学生社团的原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在7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学生社团修改章程,应当在7日内报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第二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向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1、 违反学生社团章程规定和宗旨的;2、 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分立、合并的;3、 社团被责令解散的;4、 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第三条 学生社团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由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校有关部门处理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第五节 学生社团的整顿第一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社联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1、 活动范围与内容与校社联宗旨、章程和其他规定不符;2、 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3、 拒绝接受校校社联及指导单位的管理和指导;4、 财务混乱,没有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没有详细的社团财务收支记录;5、 组织纪律性差,未按照规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社团负责人两次不参加校社联组织的会议、活动;6、 未按时提交校社联要求的材料,如社团学期计划、总结;财务报表;指导老师资料;社团工作手册;累计三次未交或迟交日常活动活动总结等;7、 一个月内受到两次会员投诉,并经核实;8、 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第二条 整改办法:1、 校社联发现社团有第一条中任一情形后,由校社联办公室向社团会长发放书面整改通知;2、 社团会长在收到校社联整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联系分管本类社团的校社联副主席并汇报情况与沟通;3、 社团在与校社联副主席沟通后,召开社团干部会议商讨整改办法并形成书面材料上交本类社团的负责人;4、 整改期限为一个月(从收到校社联整改通知之日起);5、 社团在认为整改完毕后,须向校社联办公室提出整改审核申请,办公室负责人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审核。
6、 审核通过的社团继续社团正常工作;审核不过关者,继续整改,整改期为一个月7、 两次整改不过关的社团,校社联责令其进行社团干部换届新任社团干部重新进行社团整改,如果在一个月整改期限后仍然没有明显改善的情况下,校社联将责令该社团进行注销8、 一学期内出现四次整改情形的社团,在第四次出现整改情形时校社联将责令其注销第六节 学生社团的注销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内郑江水利水电学校学生社团整体秩序,提高社团的质量,更好地促进学生社团的整体水平的发展,更好的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特制定《学生社团注销实施办法》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社团,校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联)批准注销:1、 未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各项任务的;2、 学生社团全员大会投票表决,90%以上会员同意解散社团;3、 学生社团经校团委、校社联批准的合并或分立;4、 学生社团出现严重财政赤字,需要采取清算措施,经校社联核准同意解散的;第三条 对于理由充分得当的社团注销申请,校社联原则上应予以批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 学生社团正在开展承办校校社联活动期间不得申请注销;2、 经校社联及团委审核认为该社团仍有存在必要的;3、 未按照相应注销程序进行注销的;4、 申请注销的相应材料不齐全的;5、 社团事务未妥善处理完全的(如:对社团财务错误未给出合理解释和解决方案;未将相应社团材料上交校社联的等等);第四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社联经校团委的批准后有权对该社团作出注销的处罚:1、 学生社团活动违反了宪法、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学生团体管理办法、各项社团管理制度条例和社团自身章程的相关规定;2、 一学期内不开展学生社团活动,或虽然开展过学生社团活动,但活动质量不高,限期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要求;3、 学生社团活动背弃学生社团宗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4、 学生社团执行机构或社团成员利用学生社团名义进行违背校社联规定的活动,擅自进行招新、收取会费、与赢利性机构合作开展活动等;5、 非盈利性社团进行盈利性活动;6、 逾期一个月未进行学年注册;7、 在校社联财务部对社团财务的考核中不合格的;8、 一学期内受到10名及以上会员投诉并查证属实;9、 社团负责人学期内未出席校社联要求社团负责人出席的会议、活动的;10、 由校社联和团委审定认为没有必要继续开办的社团。
第五条 学生社团的注销程序:一 自动要求注销的学生社团的注销程序:1、 向校社联提出书面注销申请(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