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货款而提前开具发票存在的涉税风险(老会计人的经验).docx
2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未收到货款而提前开具发票存在的涉税风险(老会计人的经验)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阅历之谈,假设觉得有扶助请您打赏支持,感谢! 未收到货款而提前开具发票存在的涉税风险(老会计人的阅历) 导读:尽量制止提前开具增值税发票,力争做到“先收款,再开票”;若不得已先开票的处境下,应当要求对方出具发票已开但尚未支付货款的书面证明 案情简介: A公司是一家钢铁贸易公司,为B工业企业长期供给各类钢材2022年5月份,B工业企业向该A钢铁贸易公司订购一批价格为500万元的钢材,并支付了20%的款项2022年6月,A公司向该工业企业交付了钢材由于最近几年钢材产量过剩,买方处于强势地位B企业要求客户在其尚未支付完全部货款的前提下,要求A客户为其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称在开具发票次月支付剩余款项客户应其要求为其全额开具发票然而,B企业在次月并未按商定支付剩余货款,A客户屡屡催促下B支付剩余款项,B却以种种理由推脱,并声称与A公司不存在该笔交易由于双方为长期合作客户,该笔交易并未签订书面合同A公司计划起诉,但由于仅存增值税发票唯一交易凭证,惦记证据缺乏而败诉。
分析: 现实交易中,由于买卖双方地位不对等,在买方市场处境下,买方由于处于强势地位,往往在尚未支付全部货款的处境下,要求销售方为其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我们先来看看提前开具增值税发票,卖方存在何种涉税风险首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根据上述规定,销售方假设在未收到款项而提前为添置方开具发票的,将就未收到的款项提前承受增值税的纳税义务,这对销售方来说将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其次,在日常交易中,由于买卖双方长期合作,经常存在双方不签订书面合可怜况,且由于企业内部操纵措施不严,不留神保存或没有结算书、送货单、接收单、入库单等书面证据,若添置方拖欠货款,仅凭借增值税发票并不能直接证明双方买卖关系的成立,即使起诉至法院,也有可能因证据缺乏而承受败诉的风险 因此,为回避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须留神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对方未支付价款的处境下,尽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