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安全质量事故追究制度.docx
11页关于印发《中铁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安全质量 事故责任追究办法》(2011年修订版)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驻外机构:经中铁国际2011年第四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现 将《中铁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 法》(2011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年七月二十日中铁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2011年修订版)ZD-14-20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 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中铁股份安[2011] 331号),切实加 强中铁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 产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时效管理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和《中铁国际经济合作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铁 国际项[2008] 18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单 位”)第三条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级别本办法所指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按以下四个等级确定:一、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 一次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事故:1、 死亡(或者失踪)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2、 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 一次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1、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 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0万元人 民币以下三) 一次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事故:1、 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2、 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3、 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人民币以上,1000万元人民 币以下四) 一次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事故(或铁 路交通一般A、B类事故):1、 死亡3人以下2、 重伤10人以下3、 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万元人民币 以下二、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级别(一) 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未造成较大 不良社会影响的,为一般工程质量责任事故二) 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500万元的,为较 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三) 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1000万元的,为重 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四) 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特别 重大质量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第二章 责任追究的依据及处理方式第四条 事故责任以项目所在国政府部门、政府认定的 权威机构调查结论或本公司按规定对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 报告》认定的结论为依据,由公司安全生产(质量)委员会 (以下简称“安委会”)研究确定。
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后,事故单位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在 时限内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事故单位 应积极组织救援及处理,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事故单 位必须在30分钟内及安全事故短信(模板见附件一) 报告公司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2小时内向公司报送书面《中 铁国际安全生产事故快报》(模板见附件二)第五条责任追究和处理主要采用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相结合的方式,事故责任人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领导对事故单位主要 负责人(含: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直管项目部负责 人,以下同)和相关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1 .发生事故未按规定时限和内容报告的;2.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的;3 .年内累计发生两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4. 被国家或项目所在国、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通 报或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第七条公司对约谈的事故单位给予公司内通报批评; 对事故单位领导人任期不满三个月,可酌情减轻或免于处 分;行政处分的期限按公司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执行,被追 究责任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对发生重 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具体实施项目 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各级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
第八条安全质量事故所涉及的对事故单位的年度业绩 考核按公司业绩考核管理的有关办法执行;对事故单位责任 领导的责任追究,由公司安委会研究提出建议方案,按照干 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公司董事会、公司党委或公司批准,由 公司人力资源部、审计监察部履行组织处理和行政处分程 序,办理相关手续第三章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附件三):一、 年度内发生1起一般责任事故或铁路交通一般A、 B类事故的,给予子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行政 警告处分,给予子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直属项目经理行政 记过处分二、 年度内发生2起一般责任事故或铁路交通一般A、B 类事故的,给予子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行政记 大过处分;给予子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直属项目经理行政 降级处分三、 年度内发生3起及以上一般责任事故或1起较大责 任事故,给予子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降级处分; 给予子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直属项目经理行政撤职处分; 发生事故的项目经理5年内不得担任公司范围的项目经理四、 年度内发生2起较大责任事故或1起重大责任事故, 给予子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主管副总经理、 直属项目经理行政撤职处分;发生事故的项目经理终身不得 在公司范围内担任项目经理。
五、 发生铁路营业线行车责任事故和施工生产区域内非 公共道路责任交通事故,根据相应生产安全事故等级追究责 任六、 事故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隐 瞒不报、谎报或拖延处理超过规定时限的;受到项目所在国 或我国省(部)级新闻媒体、政府、行业部门书面通报批评 及处罚的;有以上之一者,按本条第二款处理第十条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一、 发生一般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给予子分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党委书记通报批评,给予子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直属项目经理行政警告处分二、 发生较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给予子分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党委书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子分公司主管副总经 理、直属项目经理行政记过处分三、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给予子分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党委书记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子分公司主管副总 经理、直属项目经理行政撤职处分;发生事故的项目经理3 年内不得担任公司范围的项目经理四、 发生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给予子分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党委书记、主管副总经理、直属项目经理行政撤职处 分;发生事故的项目经理终身不得在公司范围内担任项目经 理五、 事故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有意 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处理超过规定时限的;同一子(分) 公司、直属项目部在三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一般工程质量事 故,或者一年内重复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受到项目所 在国政府,或省(部)级新闻媒体、行业主管部门书面通报 批评及处罚的;有以上之一者,按本条第三款处理。
六、 已交付使用的工程,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质量问题 的,严格按上述条款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四章其它责任追究规定第十一条单位车辆在公共交通道路发生交通责任事 故,构成人员死亡的,按以下规定处理:一、 发生一次死亡1—9人事故的,对单位领导人员按 以下规定进行处分:(一) 对行政主要领导人员给予通报批评二) 对主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领导人员给予通报 批评或者行政警告处分二、 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的,视情节轻重, 对单位领导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处分:(一) 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给予通 报批评二) 对分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行政警告处分三) 对主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领导人员给予行政 警告及以上处分第十二条单位发生环境污染、食物中毒、公共安全(如: 火灾、群体踩踏等)等责任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构成恶劣 社会影响的,按照事故等级及影响大小,比照第九条执行第十三条 对直属项目部党支部(工委)书记的责任追究 比照项目经理办理,对子分公司、直属项目部总工程师的责 任追究比照主管副总经理办理第十四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同时造成人员伤亡的,按 相应安全事故等级进行责任追究,按处罚条款规定中较重者 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单位发生因公责任伤亡事故未按照公司有关 规定报告,或者事故发生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除执行本 办法,负责人到公司汇报外,对责任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追 究比照本章上述条款上升一档执行单位发生因公非责任伤 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者影响恶劣的,按照本章第九条执行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事故的责任人已在事故中死亡的,不再对其 进行责任追究管理人员因安全质量工作受到的奖惩,列入 业绩考核,并作为职级变动调整的依据之一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原中铁国际项 [2009] 15号文件同时废止附件一:安全事故报告(短信)公司安质环保部: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当地时间**年**月** 日**时**分),在**国家境内,由**单位承建的**项目工程 **标段,在**部位施工过程中,因**原因,导致现场作业中 方人员**人死亡、**人重伤,外籍员工**人死亡、**人重伤 事故已经于事发**分钟内,报告给**等单位部门现场应急 预案已启动,**机构、部门等人员已赶往现场,**等相关部 门已赶往现场救援,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 **月 **日 ** 时 * * 1 艮 报告人:*** 批准人:***注:请各单位负责人把此模板输入中,以备应急编 制使用。
附件二:中铁国际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单位名称:XXX公司事故时间“顷 1 \ 事故地点年 月 日时分事故单位XX公司XXXX项目经理部(标段)事故现场 负责人姓名事故单位 负责人姓名事故已死亡(失踪)人 数死亡:失踪:事故重伤人 数一、 事故简要经过、人员伤亡类别(职工、劳务工)、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 失、报告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时间二、 事故现场救援采取的主要措施三、 其它情况(事发项目工程概况,事发地点是否影响铁路营业线或繁华闹 市区、高速公路、国道、其它重要设施安全)附:事故现场照片(4张以上,能充分反映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电子版照片及说明)附件三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一览表事故级别单位责任领导行政 记过记 大过行政 降级行政 撤职1起一般贝 任事故或 铁路交通 一般 A、B 类事故董事长V党委书记V总经理V主管副总经理V直属项目经理V2起一般贝 任事故或 铁路交通 一般 A、B类事故董事长V党委书记V总经理V主管副总经理V直属项目经理V3起一般责 任事故或1 起较大责 任事故董事长V党委书记V总经理V主管副总经理V直属项目经理V2起及以上 较大责任 事故或1起 重大责任 事故董事长党委书记V总经理V主管副总经理V直属项目经理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