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合同(样式五)(4).docx
5页房屋购买合同(样式五)(4) 第39条 套内建筑面积:〔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运用面积、套内墙风光 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假如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 至 平方米之间的,那么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4〕面积缺乏: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依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一样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削减的,应当按一样比例削减;建筑面积削减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削减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遵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那么退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方案中的一个。
第40条 套内运用面积:〔1〕文字定义:套内运用面积是指各功能运用空间〔如卧房、起居室等〕墙体内外表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2〕面积构成:卧房面积: 平方米、书房面积 平方米,客厅面积: 平方米、卫生间面积各为: 平方米;面积的数字以出卖人现有的平面图纸为标准第41条 运用面积改变:〔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运用面积为 平方米,假如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 至 平方米之间的,那么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运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3〕面积缺乏: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运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依据与约定运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第42条 露台面积: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置面积之中,出卖人将面积为: 平方米的露台之运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运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如出卖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机构阻碍买受人运用此局部面积,那么出卖人应当依据平均房价的三倍与按露台总运用面积计算应当退还给买受人的费用。
第43条 面积测量:房屋分摊的公用局部、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供应符合《房产测量标准》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准确的具体内容第44条 测量机构: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心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托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第45条 面积核实:买受人有权依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展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困难的测量工具,仅凭于随意一个市场上购置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展测量第46条 面积自测: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展测量;假如须要对全楼进展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供应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展测量第47条 测量争议:买受人入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进展测量,假如测量结果与出卖人供应的测量结果有差异,那么双方有权提请法院或者有关机构进展最终确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入住,并且依据最有益于买受人测量的结果支付相关费用第48条 通知到场: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展测量时,假如发觉出卖人供应的尺寸与事实不符,那么可以通知出卖人到场进展共同测量,此等通知可以通过、平凡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买受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出卖人不到场的,买受人即可自行进展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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