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婚姻制度看克钦社会的摆动.docx
9页从婚姻制度看克钦社会的“摆动” Summary:婚姻家庭制度是克钦社会制度的基础,缅甸的克钦社会中盛行的“姆尤—达玛”婚姻制度是克钦社会制度的基础,这种婚姻制度带来的等级性使得克钦社会内部充满矛盾克钦地区存在着“掸邦”“贡萨”“贡劳”三种社会政治制度,其中“贡萨”和”贡劳”是克钦人所特有的,两者间充满矛盾,导致克钦人在两种制度间来回摆动,克钦社会亦处于一种动态平衡状态对于贡萨社会来说,理想的秩序是由相关的世系群组成一个等级制的社会,而贡萨制的弱点在于山官总想否认与百姓间的亲属关系,而把他们当作奴隶来看待,这也就成为了非山官贵族及百姓叛乱的理由;对于贡劳制而言,他们可以通过婚姻维持彼此间的平等,但贡劳社会的世系群的根基很浅,彼此间没有可连接的纽带,内部较为松散,社会结构也就相对的不牢固,难以长期地保持稳定,又使得克钦社会回到贡萨制度因而造成克钦社会在“贡萨”和“贡劳”间的来回摆动Key:婚姻制度;社会制度;贡萨;贡劳:D73/77:A:2095-6916(2021)12-0129-03利奇先后跟着马林诺夫斯基和弗思学习人类学,但并没有一味遵从他们的学术思想,而是提出了独具特色的新结构主义人类学的理论,也被称为是列维斯特劳斯在英国的代言人。
利奇于1939年到缅甸的克钦地区进行调查,后因二战留在克钦地区直到1945年,在此期间利奇对克钦地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后又因第一手资料在战争中丢失,利奇只得根据自身经历和二手资料撰写博士论文《缅甸高地的政治制度》,此书后经整理出版,成为学科的经典之作利奇在书中主要描写克钦人的社会结构,提出“钟摆模式”和“动态平衡”两种理论,他认为在克钦地区存在着“掸邦”“贡萨”“贡劳”三种社会政治制度,其中“贡萨”和”贡劳”是克钦人所特有的,它们两者间充满矛盾导致克钦人在两种制度间来回摆动,使克钦社会处于一种动态平衡的状态贡萨”“贡劳”制度与克钦的姻亲关系有莫大关联,因此本文出婚姻家庭制度的角度出发,探讨其与社会制度的联系一、克钦婚姻家庭制度婚姻指男女两性的结合,是获得法律和社会规范认可的夫妻关系夫妻关系确立后,夫妻彼此间负有责任和义务,两者原来所属家庭的社交网络扩大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制度也在不断变化,从伙婚制到血缘婚制(普那路亚群婚、级别婚、环状婚)再到对偶婚最后发展为专偶婚(一夫一妻制)一般而言,家庭由不同种类的亲属构成,这里的亲属主要包括具有血缘关系、夫妻关系、合法收养关系等社会关系的个体家庭具有养育、教育孩子,赡养老人等传统功能及其他经济功能。
家庭有核心家庭、扩大家庭、联合家庭、单身家庭等结构类型,家庭的结构总是和社会经济情况相适应婚姻和家庭相结合,组成婚姻家庭,两者间总是互相对应的,都是社会发展的产物,都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此外,婚姻家庭制度还对亲属制度产生影响,可以说是婚姻家庭制度决定亲属制度,不同的婚姻关系构成不同的亲属关系,婚姻与家庭直接限定亲属的范围,并根据婚姻和家庭的类型决定亲属间的称谓和继嗣类型,婚姻家庭制度与亲属制度、继嗣制度等有莫大联系根据进化论的观点,婚姻形式决定家庭形式,家庭形式决定亲属制度,同属古典进化论学派的摩尔根开创亲属制度研究的先河,并认为“每一种亲属制度表达了该制度建立时所存在的家族(家庭)的实际亲属关系,因此,它也就反映了当时所流行的婚姻形态和家族形态”[1]婚姻家庭制度和亲属制度都包括亲属称谓、两性居住形式、婚姻规则、亲属继嗣等内容,两者密不可分,所以在本文把两者结合起来从克钦的婚姻家庭、亲属关系、继嗣形式等方面看克钦的社会关系和结构在克钦社会中,女子与男子婚姻的缔结,需要通过“嫩诗莱”仪式,只有通过这个仪式,才是合法的婚姻,子女才会被社会承认克钦人对婚姻意识很淡薄,因为在克钦社会中男女间的性关系并没有明显的限制,之所以要成为合法的夫妻,只是为了使女子所生子女在付聘礼的男人所属世系中获得合法地位,尽管该男子可能不是这些子女的生父,子女仍然受到“嫩诗莱”的保护。
虽然克钦人对婚姻的态度比较随性,但在这也是在一定范围内的随性,克钦人的通婚范围是被限制了的,实行环状的外婚制克钦人称姻亲关系为“姆尤—达玛”,其中“姆尤尼指姆尤世系群,他本人所属世系群中有男性近年来从这些世系群中娶妻子;达玛尼即达玛世系群,他本人所属世系群中有女性近年来嫁入了这些世系群”,即当一对男女缔结婚姻关系后,妻子原属的世系群是丈夫世系群的姆尤,丈夫所属世系群就是妻子世系群的达玛,这种姻亲关系涉及男女双方属世系群而不仅仅是他们所属的个体家庭,这也就扩大了通婚圈内男女双方选择的范围男子不可以与他的达玛联姻,女子不可以与她的姆尤通婚……这个制度属于母系交表婚……如果一个克钦人从他姆尤尼那里娶了一个女子,并不一定就是娶了个真正的母系交表姐妹,而只是一个分类上的交表姐妹”,从中可以看出,克钦人的实行单行交表婚,并且通婚的范围从表姐妹扩大到表姐妹所在的群体,从而就结成了两个世系群的姻亲关系克钦社会的“姆尤—达玛”姻亲关系类似于中国景颇族的“丈人种”和“姑爷种”间的关系,可以借助景颇的婚制加深对克钦婚姻制度的了解丈人种”和“姑爷种”的涵义就是姑母家中的儿子必须优先娶舅舅家的女儿,但舅舅家的儿子却不能娶姑姑家的女儿,意味“血不能倒流”。
这样舅舅家就屬于“丈人种”姓氏而姑姑家属于“姑爷种”姓氏,“丈人种”姓氏的女子必须嫁给“姑爷种”姓氏的男子,而“丈人种”姓氏的男子不能娶“姑爷种”姓氏的女子对于“姆尤—达玛”姻亲关系,利奇强调“姆尤—达玛关系是世系群间而非个人间的关系;它被认为是一个持久性的制度双方有一桩婚姻结成之后,达玛世系群就有资格再一次提亲,而且人们也希望他们这么做,实际上如果他们不这样是要受罚的;在任何一个村寨内,如果姆尤和达玛分属不同的社会阶层,那么姆尤差不多总是更高等级的世系群此外利奇指出克钦社会中的世系群间组成封闭式的“表亲循环路径”,在加强同一社会阶层世系群之间联系的同时进行群体捆绑,形成利益共同体,缔结婚姻实质就是两个利益阶层的对话,并企图通过婚姻关系维护阶层间的友好关系以上就是利奇对克钦社会姻亲关系的总结,利奇把婚姻关系与克钦社会的等级联系起来,在克钦社会中男子娶妻是“高攀”,女子则是“下嫁”,这样就可以明显看出男女双方等级高低,女方一般都要高于男方,以此类推,整个克钦社会都处于这种婚姻的等级制度中克钦社会中存在的“姆尤—达玛”婚姻关系,导致克钦社会以扩展家庭为主要的家庭类型,利奇所说的扩展家庭指“属于同一父系世系群,居住在同一个村寨的所有男性和未婚女性,再加上前者的妻子”[2],克钦社会实行父系世系下的幼子继承制,一般都是以从夫居为主要的居住类型。
二、克钦社会制度的摆动在社会结构方面,利奇主张的结构主义和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不一样,尽管他被称为列维斯特劳斯在英国的的代言人,利奇说:“我本人曾是马利诺夫斯基的学生,尽管我看到了马林诺夫斯基理论的局限性,但在我的心目中,我仍是一个功能主义者虽然我已经偶尔地使用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方法去解释特殊文化、制度的面貌但是,我和列维斯特劳斯在基本观点之间的裂缝还是很宽的,”[3]利奇的新结构主义既不同于功能主义也不同于法国结构主义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主张用模式的帮助去解释社会关系,并认为社会结构是一种适用于任何社会研究的方法而利奇则认为“当人类学家试图叙述一个社会制度时,他只需描述社会实体的模式……人类学家描述的结构仅是存在于他心中逻辑构造的模式”利奇把克钦地区的社会结构分成掸邦、贡萨、贡劳三种结构类型,也就是三种政治制度掸邦是一种封建的中央集权式的制度,贡萨是一种贵族统治的制度,贡劳是一种民主、近乎无政府主义的制度利奇认为克钦社会的政治制度在贡萨和贡劳间来回摆动,是克钦人社会主要的社会制度在贡萨和贡劳制度下还有等级制度、婚姻制度、继嗣制度等社会制度,这些社会制度也会对克钦社会的政治制度产生影响,导致克钦社会在贡萨和贡劳间摆动,寻求动态的平衡。
在克钦贡萨制社会中存在着官种(山官)、百姓、奴隶三个等级,而且这种等级制度是与他们婚姻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姆尤—达玛”婚姻制度本身就具有等级性,姆尤世系群地位要高于达玛世系群,也就是上文中提到的男“高攀”,女“下嫁”此外等级制度还体现在亲属制度上,“幼子继承山官职位,幼子相对于自己的诸兄长,在世俗和神圣两方面都具有优先性和高阶性;在婚姻方面,实行‘姆尤—达玛母方单向交表婚,嫁出去女人的‘姆尤世系高于接受女人的‘达玛世系,且‘姆尤和‘达玛的关系世代维持不可颠倒[4]因为地理的缘故,克钦人深受掸人掸邦制度的影响,克钦人羡慕并向往掸邦制,因此,他们摹仿掸邦制,逐渐地克钦社会成为了拥有官种、百姓、奴隶三个等级的等级制社会,也就形成了由山官统治的贡萨政治制度在贡萨制度下,每一位山官都拥有自己的臣民和领地,各山官间独立存在,互不从属,在克钦地区,山官之上没有更高的统治阶级克钦贡萨制度的形成是受社会影响的而不是自发形成的,在贡萨制度下,克钦社会并不稳定,因为山官是具有象征性的职位,虽然山官可以主持天神祭祀,拥有大屋子,收取下属的供奉,但山官也必须付出一定的东西去拢络下属,并参加生产劳动,同下属吃同样的食物。
此外,山官还要与下属联姻,山官把自己的女儿下嫁给下属,加强与下属的联系,巩固统治这也就形成了克钦人特有的“姆尤—达玛”姻亲关系,这样,山官和百姓同属于同一个通婚圈子,彼此之间都是亲戚,这样,山官的下属也是他的亲戚,山官的权利被削弱,下属对山官的义务并没有山官对下属的义务重,山官和下属间属于一种互惠关系而不是统治关系,所以山官想要摆脱这种关系,倾向于否定和下属间的亲属关系,想要形成像掸邦那样的国王与百姓的关系,于是山官开始进行各种转换角色的尝试,这些尝试遭到了非山官贵族的反对,甚至是发动叛乱推翻山官的统治,也就形成了民主型的贡劳制度尽管在貢劳制下似乎克钦社会中的所有世系都是平等的,但由于克钦人仍然实行“姆尤—达玛”的婚姻制度,由婚姻关系造成的等级制仍然存在,且克钦人的乱伦禁忌要求他们不能放弃“姆尤—达玛”,这样克钦社会仍然属于等级社会的范畴,因等级制的婚姻关系,造成社会内部关系的紧张使得克钦社会由回到了原来的贡萨制度三、总结婚姻家庭制度是克钦社会制度的基础,克钦社会的贡萨和贡劳制度就是建立在此之上婚姻关系造成社会内部的矛盾和紧张使得克钦社会来贡萨和贡劳间来回摆动因为“姆尤—达玛”的婚姻制度,克钦社会存在山官—百姓等级制和姆尤世系群—达玛世系群之间的对立,对于贡萨社会来说,理想的秩序是由相关的世系群组成一个等级制的社会,而贡萨制的弱点在于山官总想否认与百姓间的亲属关系,而把他们当作奴隶来看待,这也就成为了非山官贵族及百姓叛乱的理由。
对于贡劳制而言,他们可以通过婚姻维持彼此间的平等,但因为不能长期地保持这种稳定使得克钦社会又回到贡萨制度克钦社会的不稳定有内部的原因也有外部的原因,在外部原因的影响下山官学习掸邦制,渴望拥有独裁的权利,但这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个人欲望的膨胀,对权利的追求继嗣制度也会对社会制度造成影响,在贡萨制度下,实行幼子继承制,兄长们在成家之后可以寻找另外的山头“自立为王”,兄长们的山官权利是向幼弟“购买”,通过举行特定的仪式,继承山官的幼子同意兄长成为其下属的地域性山官,所以在克钦地区山官有大中小之分尽管如此,克钦人还是幼子山官为尊,幼子山官世系才是正统,为了表示自己正统的身份,山官们通常会采用家谱的形式把世系群中的每一代人都记录下来,有追溯父系世系的传统,并且,他们还通过这种方式加强了世系群内部的联系,增强认同感,当世系群发生裂变时也还能找到自己祖先,确定自己所属的等级这种世系群把世系群内部的从属关系传承下来,限制了地域性山官的权利,维持了社会的稳定在贡劳制社会中兄弟姐妹间是平等的,且贡劳世系分裂得很快,因为彼此间没有等级的区别,也就没有必要特意记录谱系,导致贡劳社会的世。

卡西欧5800p使用说明书资料.ppt
锂金属电池界面稳定化-全面剖析.docx
SG3525斩控式单相交流调压电路设计要点.doc
话剧《枕头人》剧本.docx
重视家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治家应成为领导干部必修课PPT模板.pptx
黄渤海区拖网渔具综合调查分析.docx
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公路篇》真题及答案.docx
【课件】Unit+3+Reading+and+Thinking公开课课件人教版(2019)必修第一册.pptx
嵌入式软件开发流程566841551.doc
生命密码PPT课件.ppt
爱与责任-师德之魂.ppt
制冷空调装置自动控制技术讲义.p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