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6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通水验收工作导则印发稿.doc
42页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通水验收工作导则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10月前 言为加强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通水验收管理,规范验收行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13号)、《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NSBD10-2007),特制定本导则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条件和验收自查、技术性初步验收、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东线一期工程全线通水验收、验收遗留问题及处理和附录等7个章节 目 录1 总则 12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条件与验收自查 33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技术性初步验收 54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 75 东线一期工程全线通水验收 96 验收遗留问题及处理 127 附 录 13附录1 验收提供资料目录 14附录2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主要工作报告编写大纲 15附录3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工作报告格式 20附录4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申请报告格式和内容 22附录5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自查报告格式和内容 24附录6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技术性初步验收工作报告格式 26附录7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鉴定书格式 28附录8 责任区段通水联动检查工作报告格式和内容 32附录9 责任区段通水验收申请报告格式和内容 34附录10 东线一期工程全线通水验收鉴定书格式 361 总则1.0.1为加强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通水验收管理,规范验收行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根据《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13号)、《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NSBD10-2007),结合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通水验收1.0.3 通水验收是指工程在投入使用前,按照建设管理程序,为保证工程使用功能和运行安全而进行的阶段性验收1.0.4 通水验收分为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全线通水验收1.0.5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通水验收的目的是按照有关验收规定,对工程进行鉴定并得出是否可以通水的验收结论1.0.6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通水验收工作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合同等1.0.7设计单元工程通过完工验收的,不再组织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设计单元工程已通过完工验收技术性初步验收,经技术性初步验收专家组认定具备通水条件的,可不再组织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1.0.8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原则上分两阶段进行,即先进行技术性初步验收,再进行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经验收主持单位同意,两阶段可合并进行1.0.9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运行管理等单位代表以及技术、经济和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验收主持单位代表担任1.0.10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时,项目法人(本导则指山东干线公司、江苏水源公司、淮委建设局、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下同)以及监理、勘测、设计、施工、主要设备供应(制造)等单位作为被验收单位参加验收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有关验收成果性文件上签字。
1.0.11对于需进行安全评估的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前,应完成与通水有关的部分工程的安全评估1.0.12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全线通水验收分三阶段进行,即先进行建设责任区段(本导则所指责任区段为山东干线公司负责的山东段、江苏水源公司负责的江苏段以及淮委建设局负责的两省省界段)通水联动检查,再进行全线通水技术性检查,最后进行全线通水验收1.0.13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全线通水验收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南水北调办)主持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由南水北调办或其委托单位主持1.0.14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通水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运行管理等单位代表以及技术、经济和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验收主持单位代表担任1.0.15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全线通水验收时,项目法人作为被验收单位参加验收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有关验收成果性文件上签字1.0.16验收工作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委员会负责验收结论应经过2/3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对验收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将意见作为验收鉴定书附件明确记载并签字1.0.17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应由验收委员会协商确定。
主任委员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1/2 以上的验收委员会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决定1.0.18项目法人应在验收前15个工作日将附录1所列资料送达验收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一套验收主要工作报告编写大纲参照附录2,报告格式参照附录31.0.19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完成并提交项目法人应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检查2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条件与验收自查2.0.1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应具备的主要条件:1 通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满足通水要求;2 金属结构、机电设备、输配电设备等满足通水要求;3 有关观测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和调试,并已取得初始值;4 通水运行水位以下的移民搬迁安置和障碍物清理已完成;5 通水运行水位以下的质量事故已处理并通过验收6 工程通水后,不影响其它未完工程正常施工,且其它工程的施工不影响通水工程的安全运行;7 通水后其它未完工程的建设计划和施工措施已落实;8 通水运行管理条件已经初步具备;9 有关工程运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已经落实;10 通水工程的调度运用方案、运行操作规程已编制完成并经审批,有度汛要求的度汛方案已编制上报2.0.2不同类型工程通水验收除具备2.0.1规定的主要条件外,尚应满足以下条件:1 泵站工程,已通过试运行验收;2 水库工程,已通过蓄水验收,下闸蓄水方案已制订; 3 渠道工程,运行水位以下相关工程已完成;4 穿黄工程,隧洞主体及进、出水闸工程均已完成,具备运行条件;5 暗涵工程,涵洞主体及进、出水闸工程均已完成,具备运行条件; 6 血吸虫北移防护工程,工程防护措施已具备防护功能;7 调度运行管理系统工程,通水控制性(典型)断面具备水位、流量等相关数据的采集和传输功能;8 管理设施,有关管理设施能满足基本运行管理要求。
2.0.3设计单元工程未完全具备上述条件的,项目法人应组织专门论证,并提出本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报验收主持单位审批后执行2.0.4申请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自查自查工作由项目法人主持,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以及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参加2.0.5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自查的主要内容是:1 验收所需的工作报告是否完成;2 工程通水验收条件是否具备;3 与通水有关的历次验收遗留问题是否处理;4 验收前应完成的工作是否落实2.0.6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自查应形成验收自查工作报告,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自查工作报告格式和内容参照附录5参加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自查的人员应在自查工作报告上签字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自查工作报告应作为验收申请的附件2.0.7具备验收条件时,项目法人应向验收主持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其中:验收主持单位为江苏、山东两省南水北调办事机构的,由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抄送南水北调办,批准文件应同时抄送南水北调办验收主持单位为南水北调办的,由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申请和批准文件同时抄送有关省南水北调办事机构淮委建设局承建的工程,由淮委建设局商山东或江苏省项目法人后向南水北调办提出验收申请,批准文件同时抄送有关省南水北调办事机构。
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承建的工程,由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向南水北调办提出申请,申请和批复文件同时抄送有关省南水北调办事机构验收申请报告格式与内容参照附录4,验收主持单位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3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技术性初步验收3.0.1技术性初步验收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专家组负责验收专家组成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0.2技术性初步验收专家组可按专业下设专业工作组,并在各专业工作组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形成技术性初步验收工作报告3.0.3技术性初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 项目法人已组织进行了验收自查并提交了验收自查工作报告;2 通水验收所需要的验收资料已准备就绪3.0.4技术性初步验收的主要工作是:1 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建设;2 检查工程施工、设备制造及安装等方面的质量,质量事故是否已处理并通过验收;3 检查工程是否满足通水验收条件;4 检查安全评估完成情况;5 对工程重大技术问题做出评价;6 鉴定与通水有关的工程质量;7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8 形成技术性初步验收工作报告;9 形成“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鉴定书”(初稿)。
3.0.5技术性初步验收会由验收主持单位的代表主持,会议的主要工作程序为:1 召开预备会,确定技术性初步验收专家组成员,成立技术性初步验收各专业工作组2 察看工程现场3 召开大会1)宣布验收会议程;2)宣布技术性初步验收专家组和各专业工作组成员名单;3)观看工程声像资料;4)听取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质量检测、安全评估、质量监督、运行管理等单位的工作报告4 分专业工作组检查工程及验收资料,讨论并形成各专业工作组工作报告5 召开技术性初步验收专家组会议,听取各专业工作组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技术性初步验收工作报告”,形成“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鉴定书”(初稿)6召开大会1)宣读“技术性初步验收工作报告”;2)验收专家组成员在“技术性初步验收工作报告”上签字3.0.6技术性初步验收的主要成果性文件是“技术性初步验收工作报告”,其格式可参照附录6技术性初步验收工作报告”的份数,应满足验收主持单位、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和工程参建单位各1份以及归档所需份数的需要报告正本暂由项目法人保存,待通水验收后,由验收主持单位行文分送各有关单位4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4.0.1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的主要工作是:1审查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和技术性初步验收专家组“技术性初步验收工作报告”;2 检查工程是否满足通水条件;3 检查工程建设和管理情况; 4 对工程重大技术问题做出评价;5 鉴定与通水有关的工程质量;6 检查安全评估完成情况;7 协调处理有关问题;8 讨论并通过“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鉴定书”。
4.0.2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会由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会主要工作程序为:1 召开预备会,听取项目法人有关验收会准备情况汇报,明确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2 察看工程现场3 召开大会1)宣布验收会议程;2)宣布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3)观看工程声像资料;4)听取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5)听取技术性初步验收专家组“技术性初步验收工作报告”;6)听取安全评估机构的“安全评估报告”;7)听取质量监督机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