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快速定损中心机动车辆简易案件操作流程.doc
3页宁波市理赔服务中心机动车辆简易案件操作流程为了进一步提高客户服务水平,不断加快理赔服务速度、快捷处理车险小额赔案,简化理赔流程、缩短理赔周期、提高结案率,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特制定理赔服务中心机动车辆简易案件操作流程一、理赔服务中心机动车辆简易案件操作流程及适用条件充分发挥理赔服务中心查勘、定损、车辆维修于一体的优势,以理赔服务中心为依托在查勘、定损环节收集索赔申请书、事故车辆发票、事故证明等理赔资料,将单证收集工作前置 理赔服务中心机动车辆简易案件操作流程应满足的条件:1、符合宁波市物损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处理条件,并在宁波市下属各家理赔服务中心查勘定损的案件;2、单车定损金额2000元以下,案情简单的车辆事故可不受金额限制;3、当事人对事故处理无争议,且估损金额已经被保险人确认;4、被保险人身份明确,且自愿按照简易案件操作流程处理;5、被保险人已与第三方签订经济赔偿凭证二、操作流程 核价核损 查勘员 客户 驻点查勘员 理算员 核赔员调度员三、各岗位工作流程及要求1、报案调度接收客户报案后及时立案并判断是否符合宁波市物损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处理条件,将符合快处快撤处理条件的案件调度给理赔服务中心查勘员,同时短信告知相关人员。
2、查勘定损:查勘员应严格按照各项查勘规范要求,拍取现场、车损及单证照片(含三者方),验证单证有效性做好理赔服务中心机动车辆简易案件操作流程的宣传推广工作,按照单证收集要求详尽告知客户使用简易操作流程索赔相关事宜,并引导客户填写简易案件索赔申请书3、单证收集:单证齐全有效的案件由理赔服务中心驻点查勘员带回并于24小时内交给理算员,同时查勘员须向客户提供机动车辆索赔材料回执单;单证不能一次性收集齐全的案件,查勘员须在机动车辆简易案件回执单上标注被保险人还需提供的单证,待单证收集齐全后客户可将单证交给理赔服务中心查勘员完成索赔或到投保公司理赔大厅提交单证完成索赔;单车定损金额2000元以下,被保险人如不能及时提供车辆维修发票,各保险公司可启动理算前置,实行无发票理算,先行赔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需向保险公司补充提供车辆维修发票公估公司须执行理赔服务中心机动车辆简易案件操作流程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单证收集要求收集发票,并指定专人将收集的单证移交给相关保险公司;各单位须做好理赔资料保管及移交工作,避免理赔资料遗失 四、其它注意事项1、各保险公司须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并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车险小额案件简易操作流程及推广方案。
2、各保险公司须逐案向被保险人说明其费率浮动情况,并告知被保险人使用机动车简易操作流程的案件不可撤销3、其他非人伤小额案件可参照此操作流程执行4、此操作流程由宁波保险行业协会负责解释,并决定于 月 日在宁波全市范围内推广执行 附件:1、宁波市机动车辆简易案件经济赔偿凭证2、宁波理赔服务中心机动车辆简易案件索赔材料回执单3、宁波市理赔服务中心机动车辆简易案件索赔申请书4、宁波市理赔服务中心第三者车辆定损协议书 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