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口码头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指引要点.docx
17页港口码头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指引要点1自 查 要 素一、基础安全管理资质证照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相关的记录档案应急救援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一)、港口起重机械(包 含门机、岸桥、桥吊、浮吊、 行车、龙门吊、汽车、轮胎 吊及履带吊、 客、 货运缆车)参 考 依 据自 查 具 体 描 述 指 引参照《工业企业安全隐患自查通用指引要点》参照《工业企业安全隐患自查通用指引要点》参照《工业企业安全隐患自查通用指引要点》参照《工业企业安全隐患自查通用指引要点》参照《工业企业安全隐患自查通用指引要点》参照《工业企业安全隐患自查通用指引要点》1、特种设备必须取得备案登记手续,并经周期性检测合格,且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金属结构、主要装置: a、金属结构局部变形、 位移不能超过规定标准,波浪变形不能超过 10mm/mb、 各部位不得开焊,对开焊部位的补焊符合构件技术要求 c、锈痕应及时清除,存在总量小于5%,不得有 腐蚀现象 d、各传动机构、液压系统工作可靠,机件齐备无异响,门机变幅油缸满载 15min 自溜值小于 15cm。
e、无干扰时,司机耳边噪音小于 85db(A)3、零部件: a、各种零部件不得有裂纹、损伤 b、不得使用已超过报废极限的零件 c、影响工作效果 的磨损已及时修复 d、各紧固联接螺栓不准松动,缺少 e、工作小车无啃道现象(门机转车齿轮配合 正常、无异常冲击现象)4、安全装置:a、制动器工作可靠,磨损件无超标使用,安装与制动力矩符合要求 b、各类行程限位、 限量开关与连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 c、紧停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器等停车保护装置使用有效 d、 各种信号装置与照明设施符合规定 e、接地保护完整可靠,电器设备完好有效,各类绝缘完整 f、各 类防护罩、盖、栏、护板等完备可靠,安装符合要求 g、各类防雨罩、夹轨钳或锚定装置使用有效 h、 安全标志与消防器材配备齐全2(二)、港口流动机械 (包含 叉车、装载机、正面吊、牵 引车、港区汽车、空箱堆高 机)5、润滑、车容: a、各润滑油路畅通,注、换油及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b、油杯、油尺、油盖齐备 c、全机整洁,走台、栏杆、梯子、门窗完好 d、各工作机构不得漏油、漏水、漏气6、电气、仪表: a、交、直流电动机外观、组合元件、绝缘及接线端子良好 b、调速电阻及其连接良好。
c、控制屏的外观,组合元件、绝缘及接线端子良好 d、电源线与控制线,高压线与低压线,低压线与 安全电压线,控制线与照明线等分别敷设;所有敷设的线路端子号明晰正确,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e、 各种仪表和开关的动作要灵敏、可靠;各种功能控制传感器工作灵敏、正确;各保护装置工作可靠,符 合安全技术要求 f、各种电器设备及元件保持清洁、外壳不漏水,无油渍,外壳接地要牢靠,室外照明 装置水密性好,便于维修检查 g、电子设备保持清洁,无尘、无油渍,满足电子装置使用标准功能保 持完好,动作可靠,随机专用装置与资料保持齐全7、吊索具及辅助工属具完好有效;取物装置无裂纹、明显变形或磨损超标,紧固装置完好8、轨道平整,螺栓、螺帽紧固符合要求,并具有相关的检查记录扫轨装置与轨道面间歇≤10mm1、特种设备必须取得备案登记手续,并经周期性检测合格,且在检验周期内使用2、主要装置: a、整机技术性能符合使用要求 b、发动机: (1)工作平稳,不渗、不漏,无异响,不过 热 (2)缸压不超限,允差 0.05Mpa3)紧固件、主要调整附件符合技术要求 (4)动力性能符合技术 要求 (5)发动机燃烧情况良好,排气符合国家标准。
c、液力变矩器和变速箱: (1)变矩、变速性能符 合技术要求 (2)工作平稳,不渗、不漏,无异响,不过热 (3)换档自如,不脱档3、安全装置:制动器及换向器 :a、手、脚制动及转向器符合技术要求 b、转向、制动效果符合有关规 定要求 c、各连接杆杆不松旷方向盘自由转动量不超限 d、紧急制动时两轮必须同时拖印,不偏效 (叉车)推耙机要求制动有效装载机要求压重印 e、在 20%坡道,双向手制动均能将车停住4、零部件: a、缸、泵、阀、发电机、前后桥、起重装置、运行装置,属具等符合技术要求 b、全车涂 装符合技术要求无锈蚀、开焊、裂纹、变形、破损、残缺 c、轴、套磨损不超限 d、附件、工具及 灭火装置等按要求配备齐全 e、不得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代用品5、电器和仪表: a、各种灯、仪表、开关、喇叭、倒车蜂鸣器、雨刷、电瓶等齐全并符合技术要求 b、 线束整洁、美观,绝缘符合技术要求 c、各警报、指示、显示装置及接触器等灵活可靠 d、电瓶充放 电性能好,电解液充足,通气性好,无腐蚀现象 e、接地良好,各类电气绝缘完整、可靠,绝缘电阻满 足标准规定6、调整紧固、清洁润滑: a、润滑油(脂)、燃油、制动液、冷却液符合技术要求。
b、油杯、油路、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JT320 《港口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 计规定》3 ( 三)其他装卸机械(包含 推矿机、带式输送机)(四)、港口装卸工属具(五)、港区机械加工维修设 备路畅通密封、油位符合技术要求 c、无油垢、泥垢,无渗漏油、水,无漏电、气及堵塞现象各滤清器清洁 d、三角带、链条、踏板、手柄、履带板、调整阀、杆、线、鼓、偶件的调整符合技术要求 e、紧固扭矩符合技术要求,紧固件不松动,销、垫、帽齐全1、金属结构: a、机架完好无损 b、机架整体稳定性良好 c、机架主要受力构件不得有裂纹,焊缝不得 开焊 d、各构件的断面腐蚀不得超过原厚度的 10%e、各杆件应平直,没有弯曲和扭转现象2、托辊: a、不得有裂纹 b、接头处质量良好 c、每个托辊运转灵活、无不转或损坏的托辊 d、调心 托辊的调心转动灵活,工作可靠 e、承载托辊槽角正常 f、托辊轴承的密封可靠,润滑良好3、皮带: a、不得有严重(注:标准自定)开裂、破损现象 b、无芯层已磨损一层部位 c、皮带在托 辊间的下垂度一般不应超过托辊间距的 25%4、滚筒: a、不得有裂纹 b、筒壁磨损量未达原壁厚 20%,无严重堆积物。
c、轴承的密封于润滑良好可 靠5、电气装置: a、电气控制准确、可靠,在紧急情况时能切断电源,安全停车 b、在安装、维修、调整 和使用中无任意改变电路现象 c、输送机专用电源线应设总断路器 d、总断路器的出线端未连接与输 送机无关的设备 e、电线应敷设在防尘、防腐、防雨的金属管中,套管可靠保护接地 f、设失压和零 位保护 g、照明电路与主断路器电源无关,且有短路保护 h、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管槽、 电缆外皮有可靠正确的接地 i、未用接地线作截流零线 j、机上任何点的接地电阻均不得大于 4Ω k、 自动空气开关三项压力均匀,自动过流脱机装置灵敏可靠 l、刀开关各接头螺栓紧固无松动 m、低压 屏电器件齐全、整洁、无异常噪音,工作可靠6、其他: a、张紧装置工作可靠、不失效 b、逆止器零部件齐全,工作可靠 c、清扫装置有效 d、联 轴器护罩完好无损 e、皮带机头部护罩完好无损 f、转弯、端头及危险区域的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有效7、轨道平整,螺栓、螺帽紧固符合要求,并具有相关的检查记录1、起重工属具:吊钩、抓斗、夹具、索具、集装箱吊具、汽车吊具、吸盘等连接部位灵活、可靠,无变形,无裂缝,磨 损不超规定要求 2、承载工具(托盘、网络、货斗等)、辅助工属具(平板车、溜槽、作业架、软梯、垫仓板、雨棚、安全 网等)牢固可靠,无变形、无破损,磨损不超规定标准 3、按规定对起重工属具、承载工具进行检查、保养,并填写记录 4、港口装卸工属具应置于安全、可靠、干燥的地方实行定置管理,制定管理台帐,确定具体负责人做好 出借管理,并按规定填写借、还记录参照《工业企业安全隐患自查通用指引要点》之“设备设施”部分JT320 《港口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 计规定》(六)、港区工业梯台 参照《工业企业安全隐患自查通用指引要点》之“设备设施”部分(七)、港区作业安全用电 参照《工业企业安全隐患自查通用指引要点》之“安全用电”部分4(八)、消防安全(九)、港口码头危险货物 作业安全参照《工业企业安全隐患自查通用指引要点》1、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 应当对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人员进行有关安全作业知识培训。
从 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管理、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 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交通部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2、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在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储存、包装、集装箱装拆箱等作业开始 24小时前,应当将作业委托人,以及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 施等事项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同 意作业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海事管理机构未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不得 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3、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从事危险 货物港口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危险货物的操作4、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当对危险货物包装进行检查,发现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 得予以作业,并应当及时通知作业委托人处理5、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港口作业,企业应 当划定作业区域,明确责任人并实行封闭式管理。
作业区域应当设置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和无 关船舶停靠作业期间严禁烟火,杜绝一切火源6、发生下列情况,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一)发现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申报有误的危险货物;(二)在普通货物或集装箱中发现性质相抵触 的危险货物7 、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堆存区域不得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等工作8、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装卸时,距装卸地点 50m 范围内为禁止明火作业区域9、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和仓库四周应采用围栏或实体围墙封闭并设置环形消防通道;出人口应不 少于两处,并安装明显的安全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