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理工学院机械工程系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试行办法.doc
2页厦门理工学院机械工程系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制管理试行办法为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不断提高学生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在本科生教育教学中实行导师制,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科生导师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 导师职责(一)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明确奋斗目标,向学生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教育学生热爱专业;根据学生的特长、个性和志向,指导学生合理安排选课计划和学习进程;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指导学习方法,引导性地帮助解决学习方面的问题二)指导学生课外课题的选题、立项及研究,指导学生完成专题文献综述和相关科研论文,组织学生参加科研课题讨论会,吸收学生充当科研助手,动员、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校、系的课外科技创新竞赛活动,促进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三)关注学生日常生活,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与交流,以自身的言传身教促进学生良好品德的养成和全面发展四)指导学生的学涯规划和职业规划,帮助学生正确定位,解答社会、企业的能力及知识需求,为择业就业做好充分准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第二条 导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一)成立以系主任、系书记为组长,系副主任、副书记为副组长,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系办公室和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任组员,教学秘书任秘书的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系教学副主任负责协调、布置、检查有关工作二)凡教师系列教师(含实验教师)均有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每位导师应指导一定数量的学生(原则上在10-12人左右),指导期一般为1年,按每学年6学时/学生计算教学工作量1-2年级学生按顺序分配给导师,3-4年级学生可参加导师申报的科研课题、课外科技、考研、CAD、数控技术、车辆技术、创新创业等兴趣小组,实行双向选择,以参加SAE-方程式赛车、“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和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和省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CAD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力学竞赛、校系举办各种学科竞赛(汽车设计大赛、机电设计创新大赛、CAD二维及三维大赛、金工制作大赛等)、考研以及其它学科竞赛等形式进行指导,同时注重职业资格证考试的指导若导师又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则按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计算教学工作量,不再重复计算本科生导师工作量三)导师每学期初必须与学生见面,每两周与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一次;导师要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填写《本科生导师工作手册》并签名学生根据导师的指导情况填写《本科生导师指导手册》四)系建立导师例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应召开两次导师工作会,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总结。
五)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随意更换被指导学生或单方面中止导师职责,个别情况必须更换的,须报系导师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对不负责任和不能履行导师职责的教师,由系导师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及时给予撤换六)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纳入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中,工作量与绩效工资挂钩;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报备学校教务处和人事处,考查结果记入本人的业务档案,作为晋职晋级及评优的依据之一七)导师考核方式:每学年末由被指导学生填写问卷调查,75%以上的学生认为满意(含基本满意)为合格,否则,不计指导工作量第三条 本试行办法从2012-2013学年开始执行第四条 本试行办法由机械工程系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系 2012.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