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资源定性评价方法.docx
2页旅游资源定性评价方法与分级一、定性评价( 1) “三三六 ”评价法:即三大价值(旅游资源的历史文化价值、艺术观赏价值和科学考察价值);三大效益(旅游资源开发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六大条件(影响旅游资源开发的地理位置条件、景观地域组合条件、环境容量条件、客源市场条件、投资条件和施工条件) 2) “六字七标准”评价法:主要是从旅游资源本身和资源所处环境两个方面考虑对旅游资源本身采用六字评价:美、古、名、特、奇、用;对旅游资源所处环境的评价标准是:季节性、污染状况、联系性、可进人性、基础结构、社会经济环境、市场状况等二、旅游资源的分级系统在体现旅游资源单体规模时,新的分类以等级来区别一个单体根据其本身特征可归纳为某个景型之某级类本着不使问题复杂化及定量评价简捷化 ,设定景型的规模分三个等级:景域(field)、景段(segment)、景元(site)(见表2)景域、景段、景元分别是体现大、中、小规模或重要性的概念规模分级的 “景域 — 景段 —景元 ”与属性分类的 “景系 — 景类 —景型 ”概念有着严格的区别属性分类系统中的 “景系、景类、景型 ”三者之间是包含和从属关系 , 即 “景系 ”包含 “景类 ” , “景类 ”包含 “景型 ”。
而分级体系中的 “景域、景段、景元”在特征方面是一个并列关系 ,互不包容和从属只是体现其规模与空间尺度表 2中小写字母a,b,c代表资源属性分类中的景系,小写字母加阿拉伯数字表示属性分类中的景类,小黑点后面的数字表示景型在景类内的编号在属性分类前冠以大写字母A,B,Q代表规模等级分类如Aa1.01表示自然景系 ⑻地文景类(a1)第一景型(.01)中的景域(A)景域 ”、 “景段 ” 、 “景元 ”作为基类 “景型 ” 的三个规模,但并非所有的基类 “景型”都有这三个规模,不同的“景型 ”据其特点可能只有其中的一个或两个规模等级只有少数景型具有三个规模等级如瀑布,既有大型瀑布群(景域 ),又有大中型瀑布 (景段 )和小型瀑布/人工瀑布 (景元 )有些景型的资源则仅有景段(如风景草原)或只有景元(如塔等单体古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