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法案件调查处理与法律适用(广东佛山卫生监督所郭勇).doc
16页违法案件调查处理与法律适用广东省佛山市卫生监督所 郭勇一部法律的实施是这部法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和实现,是国家机关及 其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法的实施主要有两种 方式,一是法的适用、一是法的遵守法的适用是法律授权的执行机关及 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将法律规范的运用到公民 和组织,从广义上讲包括了司法、执法和护法长期以来,我们的法律立 法完成后,很少研究法的适用问题,多数只是对法律进行行政宣贯,《职业 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六年多来,在执法中遇到了许多实际问题,今天探讨 的是《职业病防治法》违法案件执法过程中的适用问题如何正确的调查 处理违法案件,是《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的重要部分,主要从三个方面来 探讨一、《职业病防治法》违法案件执法的适用特点;二是《职业病防治 法》案件分类及法律责任;三是《职业病防治法》调查取证与处罚的过程 与程序一、《职业病防治法》案件执法适用的特点及原则《职业病防治法》是一部卫生实体法,主体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执行; 规范了严格的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具有国家的强制性;要作出相应的执法 文书(文件),如处罚决定书、判决书等我国其他法律共有特点。
在《职业 病防治法》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过程中必须依照正确、合法、及时这三个 基本的原则进行执法正确性的理解:《职业病防治法》违法案件的处理,首先是违法的事实 要清楚,证据确凿,如果认定的事实不准确,就根本无法正确适用法律; 其次定性要准确,查明了事实,不等于就有违法,在查明事实的同时,分 清是否违法,以及违法的性质和程度,分析违法的客观及主观原因,《职业 病防治法》违法案件主观因素有以下情节:1、主观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缺 乏认识,2、主观对可能发生的后果的判断过于自信,3、主观上的故意, 明知可能发生后果,但利益的趋使,侥幸过关的心理(案例分析);三是处 理要适当,正确作出裁量,明确责任;四是要敢于纠错合法性,一是指执法的主体合法,不能越权、错位,《职业病防治法》 第八条规定各部门的职责,如对作业场所违法案,在省、市、区各级政府 未明确职责之前,涉及到作业场所的违法案件我们不能立案处罚;二是办 案的程序合法,受理、立案、调查、合议、告知、处罚决定、执行、结案 都应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时限性,是指适用法律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要严格按照时限 要求做,及时立案、及时办案、及时结案《职业病防治法》是实体法,适 用的过程应严格执行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如受理后立案(7日内);管辖移交 (10日内);立案后到处罚决定(三个月内);送达(7日内);无法送达公 告(60日内);对处罚决定下不服提出申请复议(60日内);诉讼(15日); 作业场所采取行政控制(90日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等。
二、职业卫生违法案件的分类(一)案件信息的主要来源《职业病防治法》违法案件的信息来源主要有几个方面:1、群众上访, 如群众的来访、来电、来信、民生热线,佛山市2007年处理上述各类案件 80多宗,投诉人因缺乏专业知识,信息一般较为零散,不易被重视,容易 错过有利时机,处理不当也容易形成职业危害事件的暴发点(案例分析);2、网上投诉、有奖投诉;3、职防部们的信息,如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 报告,现场监测资料,健康监护资料;4、各级卫生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发现 的违法事实;5、上级部门转来、移交的案件;6、同类事件中连带的案件 等来源途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常见案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违反前期预防的有关规定案;2、 企业未履行自身职业卫生管理义务案;3、 作业场所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范要求案;4、 违反职业健康监护等条款案;5、 未履行对职业病人的义务、报告,侵害其权益案;6、 职业病危害事故案;7、 其他案件我们明确违法案例的分类,可以真对性开展调查取证二)职业卫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施用了以下法律责任条款:1、 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1) 行政处分施用了行政警告、降职、撤职、开除等;(2) 行政处罚施用了警告并限期改进;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 止作业或关闭。
2、 民事责任,工伤赔偿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来执行3、 刑事责任,够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十一条真对用人单位(案案分析);第七十三条真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机构;第七十六条真对卫生行政及卫生监督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监督机构的法律责任问题,第 六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时不得有下例行 为:(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建设项目有关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或 者以批准的;(二)对以取得证明文件,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三)发现 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不及时采取控制 措施;(四)其他违反本法的行为造成后果所承担的责任:一是行政处分、 二是刑事责任卫生监督员应回避的几个问题:一是对职业卫生审查要坚持法定程序, 控制关键点、严重危害项目更慎;二是下现场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必须 下监督意见书;三是上级督查后应有书面督查意见1) 案件的分级管理1、 职业卫生行政处罚按属地管理原则,区级职业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查 处辖区内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案件设置镇级卫生 监督机构的区,其镇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权限由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举例分析)=2、 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移交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处 理;也可根据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请求处理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管辖的案件。
3、 两个以上区卫生监督机构,在管辖权发生争议时,报请市卫生监督 机构指定管辖4、 卫生监督机构发现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当及时书面移送 给有管辖权的卫生监督机构受移送的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将案件查处结果 函告移送的卫生监督机构受移送地的卫生监督机构如果认为移送不当, 应当报请其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5、 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有关解决管辖争议或报送管辖的请示后,应当 在十日内作出具体管辖决定三、法的适用过程与程序违法案件的执法过程是连续的,但又可以区分为几个阶段1) 确认违法事实对案件接案后,明确案由,分析性质,甄别管 辖,决定是否立案1. 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受理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1) 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者危害后果;(2) 有来源可靠的事实依据;(3) 属于职业卫生行政处罚的范围;(4) 属于本机构管辖2. 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对决定立案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经批准,确定 立案日期和两名以上卫生执法人员为承办人3. 承办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1) 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2)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 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4. 当事人有权申请承办人回避,回避申请由受理的卫生行政机关负责 人决定。
1) 调查取证阶段1. 调查取证要求与原则(1) 对行政证据的认识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能够证明相 关案件事实的一切客观的材料行政证据具有客观性、合法性、相关性三 方面特征另外行政诉讼证据的取证对行政机关举证有许多限制,2002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规定》,其内容包括了举证责任分配、 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要求、调取和保全证据、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等 部分,初步建立了我国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调查取证应按照上述规则要 求进行2) 调查取证的一般方法,事先作好取证工具、文书的准备;通知当 事人,得到当事人的配合;进入现场应两人以上,了解当事人的一般情况, 核对、收集相关材料,在当事人的陪同下对现场进行检查并作好现场笔录, 当事人对笔录应签名确认;对现场采样,当事人并签名确认;对相关人员 进行询问笔录;对案件有利的现场及实物进行现场拍照、录像、录音;对 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保全3) 监督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注意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正、反两方 面的证据;掌握直接和间接证据4) 证据抱括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 结论、勘验笔录等经监督员审查或调查属实,可作行政处罚的证据。
所取 证据之间应有一定的关联性2、职业卫生案件取证中几个主要证据的适用探讨1)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鉴定证明书,证据属鉴定材料,诊断 书应符合诊断管理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真实性特征有关异地诊断 问题,《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采用以当地为主方法,但也可以居往所 在地申请诊断,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居往一年以上为经常居往地, 回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可以在当地申请(案例分析),如果未按程序诊断的 诊断证明材料我们不予采用2) 监测与评价报告,是技术性报告,书证的重要形式,行政执法多 数具有技术性的特点,卫生督员应当审查报告的法律效力(合法性)、报告 的范规性、报告中样品采样记录、检验方法、适用的标准、评价的正确与 否(案例分析)3) 现场笔录,是卫生案件最常用的证据之一,也是行政案特有的形 式,当场进行调查取得,反应了现场的事实但是现场笔录由于它的即时 性和不可再现性有一定的局限,不可滥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1、必须在现 场制作;2、行政管理当事人签章,有必要由在现场的证人签章;3、应当 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内容4) 关于视听证据问题,视听证具是科学发展的产物,包括相片、录 音、录像及技算机等高科技设备进行播放或演示,其特点是1、物质载体的 特殊性;2、信息内容的直观性和动态性;3、双重性,证明或诉讼都可取 得保全作用;4、连续观察,如实反映实际。
对证据的要求也很严格,一是 要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二是注明制作的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与 证明对象等;三是声音资料应有该资料的文字记录;(5) 关于询问笔录,是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 人或其他人员了解有关情况时作的记录应明确询问时的时间、地点、与 事件相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实经过、因果关系、 后果执法人员及当事人均要签名拒绝签名的应注明原因3、调查终结调查终结后,承办人员应当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其内容应当包括 案由、案情、违法事实、争议要点、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款项等1) 确定法律的适用范围组织合议是确定法律适用的重要程序(1) 认定事实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向参加合议人员详细介绍案件的事实情况及调查情 况,参加合议人员在了解案件事实的情况下逐项审查证据与所述案件事实 是否相符,确认证据是否充分确凿对已经有证据证明属实的案件事实予 以认定2) 确定案由在事实认定的前提下,对案件的性质进行分析判断对确属违法应予 处罚的,应当确定其案由,以作为违法性质的判定3) 衡量情节对已确定违法案由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定的情节规定认定情节的轻重 无法定情节规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动机目的、手段、后果、 影响及一贯表现和悔改程序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认定。
4) 适用条文根据认定的事实、确定的案由、衡量的情节,对照法律规范的条文, 引用能够直接适用该案件违法行为并与其性质、危害程度相一致的条款 适用的法律规范条文主要有两种:一是该违法行为直接违反的条款,以作为认定其违法性质、程度的依 据;二是处罚所依据的条款,以作为对其具体作出处罚的依据5) 合议的要求——合议必须由三名以上单数的监督员进行——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当合议人员对案件有不同意见时,应当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6 )合议结论合议应当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依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分别提出下列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