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工作条例.doc
7页欢迎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中小学校长工作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小学领导管理体制,保证校长负责制的正确实施,确保我县中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不断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中组部、原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家教委颁发的《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校长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下,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承担学校管理的责任,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 第四条校长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与学校党组织密切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校长要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力,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充分尊重、发挥教代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实行民主管理,坚持校务公开 第六条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教育主管部门有支持保障和指导校长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校长行使职权要自觉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校长的基本职责 第七条校长的基本职责 一、带领全校教职工,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主管部门的决定,完成上级下达的事业发展计划和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二、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教育规律办事,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与时俱进,不断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开创学校工作的新局面,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三、主管学校教职工的聘任和管理,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配合学校党组织,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教育,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组织教师学习理论,钻研业务,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努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工作 四、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抓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实施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检查教师的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五、领导和组织学校的德育工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原则,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六、主管学校的校舍、经费和设备的管理工作坚持行政后勤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职工服务的方向,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和身心健康,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娱乐活动严格管理校产和财物,搞好校园建设,抓好勤工俭学等项事业,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七、保证有足够的党的活动经费和教代会工作经费,依法按时足额拨付工会经费; 保障教代会和工会行使其职权;支持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八、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社区教育 第三章校长的主要权限 第八条校长的主要权限有 一、行政管理权校长是学校的最高行政领导,对外代表学校,对内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工作进行决策和统一指挥 二、机构设置权在上级核定的机构数额内,结合学校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经学校党组织集体研究,有权决定中层行政机构和其他内部行政机构的设置 三、人事管理权 1、有权提名副校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用手续副校长是校长的助手,协助校长工作,要增强角色意识、配合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努力完成校长分配的工作任务 2、有权在上级核定的中层干部职数内配备中层行政干部根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成绩、考察情况,提出中层行政岗位的任用建议,经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后,由校长聘任(或解聘) 3、有权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调整、聘用和解聘教职员工 校长用人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教学管理权 1、有权按上级有关法令、规定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办好学校。
2、有权根据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实行学校内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改革方案和措施在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后,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由校长颁布并组织实施 3、有权拒绝有关部门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党委、政府同意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干预 五、财务管理权 有权按财经制度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分配使用教育经费、勤工俭学和其它方面的收入资金 六、奖惩管理权 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教职工进行奖惩,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对严重违纪或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教职工给予行政处分对不称职的教职工,校长有解聘权,但一般不得超过教职工编制总数的5%对教职工重大奖励或行政处分和解聘,要充分听取学校党组织和工会意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七、校长有权行使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第四章校长进行管理和决策的主要方法 第九条建立并主持校务委员会,作为协助校长对有关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议事机构其成员有:学校领导、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 第十条坚持校长办公会议制度,负责讨论和处理学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坚持书记出席校长办公会制度可根据会议内容吸收有关人员与会 第十一条建立精干、高能高效的行政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各级岗位责任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副职、中层干部及其他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实行民主管理,做到依法治校 &n bsp;第十二条定期同学校党组织沟通工作情况,在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要征询并充分尊重党组织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定期向教代会汇报工作,重大问题决策前要经教代会审议,并解答、办理属行政范围内的教代会提案和质询 校长对教代会在其审议决定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应按教代会的决定执行,同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具有民主性、科学性,必须经过有关的议事程序,在集体讨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策 第十五条本条例所列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是指 1、学校的发展方向,长远规划,学年计划和总结 2、中层行政机构和其他内部行政机构的设置 3、重要的人事安排 4、重要的改革方案 5、重要的经费收入、支出 6、重要的规章制度。
7、教职工的聘用、解聘和奖惩意见 8、其他涉及学校和教职工重大利益的问题 第五章考核和奖惩 第十六条教育主管部门每年一次对校长办学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实行任期制的,任期期满进行全面考核和审计经考评认定校长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并成绩显著的,根据工作实绩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校长由于玩忽职守、消极怠工、官僚主义,严重贻误学校工作、造成严重失误的;由于违法乱纪、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使学校工作受到较大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干部管理部门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调离、降职、撤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谢阅读本文档,希望本文档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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