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视野下一流大学弹性退休制度的核心要素-基于五所英美高校的分析_1.docx
6页国际视野下一流大学弹性退休制度的核心要素基于五所英美高校的分析 摘要:弹性退休是国际上多数高校应对教师队伍老龄化的主要措施,但由于社会背景、大学传统和学校具体情况的不同,大学形成了多样化的退休制度设计和富有启发的实践方式基于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哈佛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五所世界一流高校的退休制度文本,分析弹性退休的实施状况,研究发现,英美一流大学的弹性退休制度包含四点共同的核心要素:灵活的退休年龄、渐进化的退休方式、能力导向的年长教师续任标准以及益老的教师续任工作环境在具体的弹性退休措施上,五所高校有所差异关键词:弹性退休,一流大学,核心要素,国际比较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婴儿潮一代”的大规模退休,实行弹性退休(flexible retirement)制度成为英美高校主要的退休改革方向弹性退休制度考虑了高校发展的特殊性以及年长教师的多元化需求,旨在增加高校教师退休选择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合理的弹性退休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高校年长教师的人力资本价值,平衡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适当缓解社会养老保险的压力同时,高校弹性退休制度的设计遵循相应的现实因素和学校变革逻辑,故而学校校情、发展战略、教师队伍状况等会对大学弹性退休制度的设计产生影响,最终形成各高校独特的弹性退休实践方式和实施经验。
本文选取五所世界一流大学为研究对象,着重分析大学弹性退休制度的核心要素一、样本高校的选择及分析框架(一)五所世界一流大学的选择世界一流大学最显著的特征是高度集中的人才、充足的资源和有效的管理[1]其中人才是关键,资源是保障,管理是催化剂,优秀的教师队伍是大学的第一资源,教师的质量是决定学术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关键[2]世界一流大学必然拥有一流的教师队伍,而教师队伍的管理水平则是影响教师队伍核心竞争力的要素世界一流大学的聘任制度、评价制度、薪酬制度等教师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机制,已引起我国学者的高度关注,具体到高校教师的选、用、育、留等方面,已有研究较多关注“选”与“用”,较少关涉“育”与“留”[3],尤其是高校教师退休方面的研究相对空缺本文参照已有研究的样本高校遴选标准[4],以2019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2019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2019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 and Report)、2018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四个权威排行榜的数据为参考,选取排名均位列前十的院校为研究样本,分别是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加州理工学院(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牛津大学(University of Oxford)和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它们是公认的世界一流大学。
但由于加州理工学院相关退休资料难以获得,因此本文将其剔除五所样本高校在高等教育的世界舞台上,通过对教师退休管理富有创新性的举措,提高了教师队伍整体水平,获得一流的办学质量、科研品质与国际声誉本文通过五所院校的官方网站收集院校的人才战略、教师管理政策以及教师退休制度等文本信息,系统剖析世界一流大学专任教师退休政策的共同特征及独特经验二)弹性退休制度的要素框架弹性退休是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社会出现并逐渐兴起的概念,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认为,由于老年员工群体具有多元化的特征,他们对如何退休以及何时退休有着不同的偏好,群体之间的差异推动了人们对灵活退休的需求,这一解读是对弹性退休最基本的认识长期以来,学者并未对“弹性退休”这一概念进行准确定义,而是基于研究问题探讨其内涵已有研究基本从广义上对此进行解释,且大致可分为两种理解:一是将退休年龄作为判断弹性退休与否的主要标准,认为弹性退休是指“退休年龄的灵活性”[5],包括正常退休以及在正常退休年龄之前或之后退休;二是将退休年龄的自由性、退休方式的多样性以及退休收入的灵活性等作为弹性退休的主要特征[6]。
西方学者基于以上的理解,把退休制度设计的多样化和灵活性特征并称为“退休的灵活性”,并将这种改革措施统称为“弹性退休制度”[7]随着弹性退休实践在西方国家的推进,其制度设计从弹性的退休年龄和渐进的退休方式,延伸到工作安排、工作环境、高龄就业政策等[8],这几方面亦成为国外弹性退休制度研究的主要分析维度[9]但随着强制退休的取消以及弹性退休政策的实施,组织的发展面临一系列挑战OECD在相关报告中指出,取消强制退休会降低组织的运行效率[10]在高等教育领域,如何在弹性退休政策的背景下,通过绩效评价筛选满足组织发展要求的年长教师,同样是高校在取消强制退休政策之后高度关注的问题[11],此后研究亦将这一要素纳入弹性退休制度的分析框架之中在我国,学者在分析国外发达国家弹性退休制度改革时,亦主要从弹性退休年龄、退休与工作融合的退休方式、弹性退休的资格条件、退休返聘的政策支持等多维度展开[12][13]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参照已有研究的通行做法,将弹性退休制度的核心要素划分为四个维度:退休年龄、退休方式、教师续任的筛选条件、教师续任的工作环境其中,退休年龄是确定教师弹性退休整体设计框架的前提,退休方式是实现弹性退休目标的手段,教师续任的筛选条件是保证教师队伍质量的工具,教师续任的工作环境是保障年长教师工作权益的重要条件。
本文拟通过对这四个方面的分析,探究世界一流高校弹性退休制度的核心要素和具体措施(见下页表1)二、提供灵活的退休年龄选择美国于1967年颁布《就业年龄歧视法》,1978年的修订版本废除了70岁之前强制退休的规定,1986年的修订案则彻底废除了强制退休制度,高校在获得8年的实施延缓期之后,于1994年1月1日正式适用这一版本该修订案对美国高校及其教师产生了深刻影响在此之前,高校教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高校可以强制要求教师退休,而在1994年之后,高校教师掌握了退休时间选择的主动权,退休成为教师个人决定的行为[14]基于这一国家层面的退休政策,三所美国一流高校均未对教师做强制退休的要求,亦无相关的退休年龄规定,教师可依据自身的学术能力、工作计划、个体意愿做出不同的退休时间选择不同于美国对强制退休年龄的全面废除,尽管2011年英国政府有关退休政策的改革废除了国家的默认退休年龄(default retirement age,DRA),但出于对年轻员工就业机会减少的担忧,英国政府允许雇主客观合理地保留强制退休年龄①(employer-justified retirement age,EJRA),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即采用这种办法。
这两所一流高校向教师提供了两个退休相关的年龄标准:一是学校所认可的退休年龄(EJRA);二是领取养老金的年龄(pensionable age),即教师有权享受全额养老金福利的年龄两所英国高校的学校认可的退休时间有所不同,牛津大学为教师69岁生日之前的9月30日,剑桥大学则是教师年满67岁这一学年的9月30日在不同的退休年龄标准之上,两所学校均提供了正常退休、灵活退休、提前退休和延迟退休四种退休时间的选择方案(见表2)通过不同的退休选择,学校内部机构可以根据人员的规模与构成,同时结合教师个体的意愿,规划机构的教师队伍结构,以便提高教师人力资本的效率三、确立渐进化的退休方式英美一流大学高度重视弹性退休制度的可操作性,通过逐步退休以及退休再就业两种方案,将退休与工作相融合逐步退休的特征是教师可以领取一部分养老金,同时从事非全职工作,最终过渡到完全退休,其目的在于鼓励年长教师提前退休;退休再就业的特征在于允许已退休、已领取养老金的教师重新就业,这一设计旨在以更灵活且人性化的方式激励年长教师延长工作时间一)逐步退休美国联邦政府废除强制退休制度之后,低退休率和高龄化成为美国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面临的巨大挑战。
各高校相继修订其退休政策,激励教师放弃终身教职而提前退休,其中最主要的措施即为逐步退休有研究显示,约有50%的四年制高校向教师提供了逐步退休项目[15]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AAUP)的调查同样证实这一现象,到2006年为止,32%的被调查高校开展了逐步退休项目,其中58所高校从2000年就开展了该项目[16]逐步退休政策由一系列的条件和相关条款构成,包括资格条件、期限与责任、工资与福利等,哈佛大学和斯坦福大学均实施了针对全职教师的逐步退休项目,以此减轻教师在职业生涯中后期的教学工作量和服务义务两方面压力,并为其开展研究提供更多的弹性时间和经费支持第一,资格条件通常包括对教师的年龄和工龄要求参加哈佛大学逐步退休项目的教师必须为年满65岁且在退休之日至少有10年大学聘任经历的终身教授斯坦福大学则是设置了“75规则”,即教师至少拥有10年符合条件的福利服务经历,且教师年龄及其服务年限总计应大于或等于75除这一标准之外,斯坦福大学规定1992年1月1日之前雇佣的教师若在退休时年满55岁,且完成至少10年符合条件的福利服务亦能获得续任资格。
第二,在期限与责任、工资与福利两方面,两所高校差异较大哈佛大学规定教师在特定学年内年满65~72岁时,在该学年结束时可分两年或四年实施分阶段退休计划;对于已经超过72岁的教师,学校允许他们参加时间减半的分阶段退休计划相对应的,教师的工作责任和养老金福利会根据参加的计划不同而有所差异斯坦福大学则规定教师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必须以兼职的身份参加逐步退休项目,且不得超过2年,但其退休福利可在退休前的基础上继续累积二)退休再就业机制退休再就业机制允许已领取养老金的年长教师再次受聘,并通过与其他弹性退休方式的配合,增加退休决策的灵活性作为一种激励年长教师延迟退休、增加年长教师工作参与率的手段,退休再就业机制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极为广泛英美一流高校明确年长教师的再就业都须经过续任试用期的考察,且在退休前的任期内因严重不当行为被终止雇佣合同的教师没有资格获得续任机会剑桥大学强调年长教师在退休后再就业需符合大学退休金计划(The Universities Superannuation Scheme,USS)的规定,要求领取“大学退休金计划”养老金的年长教师在退休的第一个月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身份重新受雇在退休的第二个月起,教师再就业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学校在年长教师退休前,不能承诺教师退休后可以返回学校工作;二是该退休教师没有提前退休,且学校未将USS养老金作为辞退超额员工计划的条件。












